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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二重重装: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8-27  

						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 二重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2-038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二重重装”)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8 月 24 日在四

川省德阳市珠江西路 460 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5 人,代表股份 1,367,216,6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80.90%。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

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二

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就通知中所列明的事项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

行表决。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1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2-2014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1,367,216,6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67,216,6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凯文(成都)律师事务所黄兴旺、陈刚律师对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了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的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二重集团(德阳)重

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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