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重装: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2-10-29
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二重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2-053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通知要求,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
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现将公司、公司股东以及
公司关联方在承诺期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中国二重
向本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中国二重向公司承诺: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目前不存在对发行人
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在今后亦不
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合
营、联营、承包、租赁经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方式)从事对发行
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二、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参股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
事、参与或入股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
关系的业务,本公司将及时告知发行人,并尽力帮助发行人取得该商
业机会。”
本承诺事项长期持续有效。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中国二重仅作为
一家控股型公司对其控制的企业进行股权管理,不直接从事具体经营
业务,不存在与二重重装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中国二重控股的其他
下属企业与二重重装均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二重承诺:“自二重重装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其持有的股份每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的
转让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3%,如其进行协议转让,中国第二重型机械
集团公司享有优先受让权;若此间财政部对其股份转让有新的要求,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应按当时市场价格受让其股份,否则,中
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有权经相关审批程序后公开对外转让且不受上
述每年3%的限制。”
3、公司主要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承诺:“其持有的二重
重装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根据上述承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已于2011
年2月2日履行完成。中国二重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锁定承诺正在
履行中,将于2013年2月2日履行完成。
三、商标注入承诺
控股股东中国二重承诺将其拥有的18件注册商标在未来适当时
机履行法律规定程序后无偿注入公司。2011年5月,公司发布公告,
根据中国二重的初步设想,中国二重将力争自公告之日起5年内履行
完成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后将上述18项商标无偿注入本公司。中国二重
同时承诺,在商标注入本公司前,保证上述18项商标的合法性、有效
性,保证本公司能持续以无偿许可使用方式使用上述18项商标,不会
对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该承诺正在履行中。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