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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二重: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5-14  

						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 二重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3-019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二重重装”)2012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5 月 14 日在四川省德阳

市珠江西路 460 号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3 人,代表股份 1,970,604,52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85.9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人员

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二重集团(德

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就通知中所列明的事项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

行表决。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970,604,52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970,604,52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970,604,52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970,604,52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970,604,52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2,122,775,186.21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因此不进

行现金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970,604,52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表决结果:1,970,604,52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

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

    因本议案表决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二重,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中国二重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31,515,00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

    九、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3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及

2013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 聘任 2013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

    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机构。

    表决结果:1,970,604,52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 聘任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表决结果:1,970,604,52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等银行机构申请2013年度

综合授信并办理信贷业务的议案》


                              3
    为确保公司生产及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

中国银行德阳分行、中国银行润洲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德阳分行、中

国工商银行德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德阳市旌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

镇江分行、交通银行德阳分行等银行申请办理额度为 3,105,000 万元

(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亿零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各家银行的具

体授信额度授权总经理办公会根据资金需求予以安排,并授权公司总

经理签署综合授信协议等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1,970,604,52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路运业有

限公司等七家子公司向中国银行德阳分行、中国银行润洲支行、中国

建设银行德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德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德阳市旌

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镇江分行等银行申请办理总额度为 872,500 万

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柒亿贰仟伍佰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对

七家控股子公司在各银行的综合授信申请担保额度,授权总经理办公

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安排,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此额度内负责签署相

关文件。

    表决结果:1,970,604,52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二重签署委托贷款

合同关联交易的议案》

                              4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同意向控股股东中国二重申请借款 50,000

万元,作为流动资金使用。利息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贷

款利率计算。同意公司与中国二重、金融机构签署委托贷款合同。

    因本议案表决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二重,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中国二重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31,515,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二重集团(镇江)重型装备厂有限责

任公司追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继续顺利推进镇江出海口基地建设,保障其按计划完成建设项

目,以利于二重集团(镇江)重型装备厂有限责任公司正常开展业务,

具备对外融资、承接合同的相应能力,同意以货币方式对该公司追加

注册资本3.95亿元。

    表决结果:1,970,604,524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曲凯律师、张文武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了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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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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