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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二重: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未获批准的公告2013-12-14  

						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 *ST二重      公告编号:临2013-061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未获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 年 9 月 26 日,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二重”)签订了《二重集团(镇江)重型装备厂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德阳万路运业有限公

司股权转让协议》、《风电业务相关产成品存货资产转让协议》,公

司全资子公司二重集团(德阳)精衡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与中国二重签

订了《风电业务相关产成品存货资产转让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1. 201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二重接到中国机械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批复文件(国机改【2013】

654 号),批复如下:“关于你公司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签订的《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关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

集团德阳万路运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二重集团(德阳)重型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关于二重集团(镇

江)重型装备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二重集团(德阳)重

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关于风电业务相

关产成品存货资产转让协议》等几项出售二重重装部分资产的协议,

根据国资监管的相关规定,经研究,不予同意。”

    2013 年 12 月 13 日,控股股东中国二重据此通知二重重装:“根

据协议有关约定,协议生效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批准,现中

国二重的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国机集团正式批复,不予同意,

协议生效要件不能具备,协议不能生效。”

    根据公司 2013 年 9 月 27 日《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039)披露的

协议生效条件,上述协议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批准。因上述

协议未获批准,不能履行。

    若上述协议能够生效履行,将增加公司的损益约 19.98 亿元(未

考虑相关税费)。现因上述协议未获批准,不能履行,不能增加公司

2013 年损益。2013 年 1-9 月,归属于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99 亿元。

    2. 2013 年以来,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提高公司核心资产运

营效率,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二重协商处置相关资产。据此,公司按

《公司章程》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与中国二重签署了上述协议。公司

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程序符合管理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积极配合中国二重与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单位国机集团说明

情况,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3. 公司按照有关信息披露的要求,在《二重集团(德阳)重型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和《二重集团(德阳)

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中披

露了协议的主要条款和协议生效条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4.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若 2013 年继续亏损,将可能导致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