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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二重: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报告2013-12-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
      构”)作为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重重装”或
      “公司”)IPO 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二重重装使用 IPO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之规定,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以自有资金及时、
      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 号”文《关于核准二
      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8.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788.6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9,211.4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40,472.40
      万元用以补充流动资金,其余 208,739 万元为投资项目所需募集资金。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 179,076.47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 32,071.06 万
      元(含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
            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2010.01.29 资金
                                                                     截止 2013 年 11 月
序           开户银行              募投专户账号    到位时 8 个募投
                                                                       30 日账户余额
号                                                   专户上的金额
                             2305 3634 291 0000
1         工行德阳城南支行                          420,259,479.00          190,543.92
                             2184
2     农行德阳长江路支行      2025 0104 000 8743       470,149,739.50       519,604.99

                              8374 0731 950 8096
3     中行德阳分行营业部                               487,039,120.00    202,582,982.93
                              001(1158 0177 0639)
                              5100 1644 2030 5918
4     建行德阳城南分理处                               249,999,640.00       31,723,346
                              1818
    建行成都龙潭工业区分理    5100 1488 5580 5950
5                                                      249,999,640.00      1,541,380.74
    处                        6699

6   德阳市商业银行旌阳支行    2010 20000 288 3262      250,000,000.00     33,289,562.67

                              5160 0950 0018 0100
7   交通银行德阳分行营业部                             254,400,000.00       150,689.29
                              17005

8   光大银行成都玉双路支行    7826 0188 0001 73936     129,300,000.00     50,712,461.06

                       合计                           2,511,147,618.50   320,710,571.60



         二、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承诺的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 249,211.40 万元,截止 201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179,076.47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投
    项目资金 29,662.53 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 2,408.53 万元,结余
    32,071.06 万元。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本保荐机构认为:二重重装本次
    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其财务
    费用,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事项获
    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二重重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余晖                        刘隆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