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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二重: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4-03-08  

						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ST二重    公告编号:临2014-013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8000 万

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以自有资金

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到账和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 号”文《关

于核准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0,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8.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788.60 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249,211.4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40,472.40 万元用以

补充流动资金,其余 208,739.00 万元为投资项目所需募集资金。上

                                1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 1 月 28 日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两周内,分别与工商银

行德阳分行、中国银行德阳分行、建设银行德阳分行、建设银行成都

第八支行、农业银行德阳旌阳支行、德阳市商业银行旌阳支行、光大

银行成都玉双路支行、交通银行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2. 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 2013 年 12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临

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目前尚未达到规定期限,尚未归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提高国家重大

技术装备设计制造水平改造项目”等项目,上述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

目投资总额为249,211.40万元(含超募资金40,472.40万元)。截至

2014年1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194,039.05万元,尚未使用金额14,699.95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和手

续费支出共2,692.33万元,结余17,392.27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

                                2
少财务费用。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公司此次使用闲

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及合规性

    本事项于 2014 年 3 月 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 修订)》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

8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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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本保荐机构认为:二

重重装本次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流动

资金压力,降低其财务费用,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事项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文件的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二重重装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且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的独立

                              4
董事意见。

    4.中信证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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