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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二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报告2014-03-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
构”)作为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重重装”或
“公司”)IPO 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二重重装使用 IPO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之规定,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公司拟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8,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补充流动资金
到期日之前,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 号”文《关于核准二
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8.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788.6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9,211.4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40,472.40
万元用以补充流动资金,其余 208,739.00 万元为投资项目所需募集资金。截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 194,039.05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 17,392.27
万元(含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
      截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2010.01.29 资金
                                                                    截止 2014 年 1 月
序           开户银行           募投专户账号      到位时 8 个募投
                                                                     31 日账户余额
号                                                 专户上的金额
                             2305 3634 291 0000
1         工行德阳城南支行                         420,259,479.00          190,662.5
                             2184
2    农行德阳长江路支行     2025 0104 000 8743       470,149,739.50       520,014.34

                            8374 0731 950 8096
3    中行德阳分行营业部                              487,039,120.00     72,806,894.74
                            001(1158 0177 0639)
                            5100 1644 2030 5918
4    建行德阳城南分理处                              249,999,640.00         9,811,038
                            1818
    建行成都龙潭工业区分    5100 1488 5580 5950
5                                                    249,999,640.00      1,544,850.33
    理处                    6699
    德阳市商业银行旌阳支
6                           2010 20000 288 3262      250,000,000.00      38,338,831.8
             行
    交通银行德阳分行营业    5160 0950 0018 0100
7                                                    254,400,000.00       150,822.61
             部             17005
    光大银行成都玉双路支    7826    0188   0001
8                                                    129,300,000.00      50,559,581.7
             行             73936

                     合计                           2,511,147,618.50   173,922,696.02



    二、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承诺的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 249,211.40 万元(含超募资
金 40,472.40 万元)。2013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金额为 1.5 亿
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194,039.05 万元,尚未使用金额
14,699.95 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共 2,692.32 万元,结余 17,392.27
万元。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本保荐机构认为:二重重装本次
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其财务
费用,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事项获
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二重重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余晖                        刘隆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