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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二重: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2014-04-29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进行了合理查验,现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的

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 2013 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

业务往来,各方所签订的协议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的定价原

则和定价方式未发生变化,同意对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确

认。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 2014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有确切必要的,有利于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进行;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

原则,交易定价公允,预计的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关于申请委托贷款额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申请委托贷款额度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于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对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

命更加接近,使固定资产的残值更加准确、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相关会计信

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结合各类设备历年运

行情况、目前状态,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残值率进行了复核,财务部门进行

相应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追溯调

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发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路运业有限公司等五家控股子公司申

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 500,10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零壹佰

万元整)是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

       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二重集团

(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于聘任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 2014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公司 2013 年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

规范,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

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会计师事务所的表现,同意继续聘请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6.《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因公司 2013 年度亏损,2013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因此不进行现金分配,

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后,再

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规规定。




                                独立董事:安德武 李克成 佟保安      张家仁
                                          201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