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二重:董事会换届选举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14-04-29
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ST二重 公告编号:临2014-032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14 年 3 月 14 日届满。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8 日发布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
期延至 2014 年 6 月 14 日。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
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本次换届选举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和任期
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
之一、职工董事 1 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
期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本届董事会有权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
2.持有公司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本届董事会、监事会有权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2.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在 2014 年 5 月 7 日 18 时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审核提名文件,对提名人及董事候
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书面意见。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对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
意见,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以供其审核。对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
独立董事。
四、董事任职资格
(一)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为自然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
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
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资格;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独立董事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
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
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 10 名股东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发行股份 5%
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是在本公司前 5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
系亲属;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2.为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的人员;
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五、关于提名的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提名须以书面方式作出,提名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函(原件,格式参见附件 1);
2.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格式参见附件 2);
5.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履历表》(原件,格式参见附
件 3、附件 4、附件 5);
6.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如果在提名时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书面承
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7.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个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股东需提
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
查);
2.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 2014 年 5 月 7 日 18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
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以指定联系人收到时间为准)。
(四)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
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珠江西路 460 号
邮政编码:618000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838-2343088
传真:0838-2343066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9 日
附件一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函
提名人 联系电话
被提名的董事侯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被提名的董事侯选人基本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职资格 是 否
简历(包括学历、专业资格、主要社会关系、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可另附纸张)
其他说明(如有)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提名人:(盖章/签名)
提名日期:
附件二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本人同意被提名为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的真实、准确、
完整,保证当选后能够履行董事职责。
被提名人签名:
日期:
附件三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现提名 为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出任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未取得资格证书者,应做如下声明: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
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
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
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二重集
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
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
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
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四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提名为二重集团
(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
任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未取得资格证书者,应做如下声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
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
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
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
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二重集团(德阳)
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
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
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
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
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
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五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历表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代码
一、个人情况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时间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护照号码
照 片
电子邮件 移动电话
工作单位
单位邮编 单位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属会计专 会计专业
证书号码
业人士 资格证书
其他专业技术 资格或者
证书号码
资格或者职称 职称证书
本人专长
是否具有其他国家
是否曾受处罚
或者地区居留权
二、社会关系
与本人关系 配偶 父亲 母亲 子女 兄弟姐妹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三、教育背景
学习期间 学校 专业 学历 学位
四、工作经历
工作期间 工作单位 职位 职业领域
五、专业培训
培训期间 培训单位 培训证书 培训内容
六、独立董事兼职情况
任职期间 公司名称 公司代码
七、其他情况
1、 本次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
2、 本人是否拥有担任董事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及持有数量(如是):
3、 本人在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中,过去或现在是否具有除前述 1、2 条以
外的任何利益:
4、 本人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提名人为:
5、本人其他可能有助于或者不利于本次独立董事任职的情况:
八、承诺
本人 (请以正楷体填写姓名)郑重声明,本履历表内容是真实、完
整和准确的,保证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
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履历表所提供的资料,确
定本人是否适宜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签字: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