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二重: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4-08-13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四川 德阳
目 录
议案一:关于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申请新增借款并办理抵押或质押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议案二: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借款并办理抵押或质押的议案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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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材料
议案一
关于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申请新增借款并办理抵押或质押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
融机构及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及其子公
司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借款,用于流动资金或项目投资
资金。公司以账面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符合抵押、质押条件的应
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依据上述原则,公司拟向国机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20 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 1 年,利率参照同期同档次金融市场融
资利率确定。具体借款金额、借款方式(包括委托贷款方式)、借款次数
由公司与国机集团及其子公司协商确定。公司以符合抵押、质押条件的应
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公司向国机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实际获得的新增借款金额与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借款并办理抵押或质押的议
案》实际从金融机构获得的借款金额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公司
本次用于向国机集团及其子公司借款的抵押、质押资产及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借款并办理抵押或质押的议案》向金融机构抵押、
质押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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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材料
实际借款额度、抵押或质押资产的范围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按照
上述原则,根据资金需求、资产状况予以确定,并授权公司总经理与国机
集团及其子公司协商、签署借款协议或委托贷款协议、资产抵押协议或质
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国机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申请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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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材料
议案二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借款并办理抵押或质押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
融机构及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20 亿元的借款,用于流动资金或项目投资资金。公司以账面价值不
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符合抵押、质押条件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依据上述原则,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
借款资金,借款期限为 1 年,利率参照同期同档次金融市场融资利率与金
融机构协商确定。具体借款金额、借款方式、借款次数由公司与金融机构
协商确定。公司以符合抵押、质押条件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实际获得的新增借款金额与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新增借款并办
理抵押或质押关联交易的议案》实际获得的借款金额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公司本次用于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抵押资产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新增借款并办理抵押或
质押关联交易的议案》抵押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实际借款额度、抵押或质押资产的范围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按照
上述原则,根据资金需求、资产状况予以确定,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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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协议、资产抵押协议或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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