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二重:关于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新增借款并办理抵押或质押关联交易公告2014-08-13
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ST二重 公告编号:临2014-059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新增借
款并办理抵押或质押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
及其子公司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
1 年,利率参照同期同档次金融市场融资利率确定。具体借款金额、
借款方式(包括委托贷款方式)、借款次数由公司与国机集团及其子
公司协商确定。公司以符合抵押、质押条件的应收账款、存货、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公司向国机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实际获得的新增借款金
额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
借款并办理抵押或质押的议案》实际从金融机构获得的借款金额合计
不得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公司本次用于向国机集团及其子公司借款
的抵押、质押资产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金
融机构申请新增借款并办理抵押或质押的议案》向金融机构抵押、质
押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国机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及其子公司均为本公
司关联方,本次申请新增借款并办理抵押或质押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
向国机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借款,
借款期限为 1 年,利率参照同期同档次金融市场融资利率确定。具体
借款金额、借款方式(包括委托贷款方式)、借款次数由公司与国机
集团及其子公司协商确定。公司以符合抵押、质押条件的应收账款、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实际借款额度、抵押或质押资产的范围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按照上述原则,根据资金需求、资产状况予以确定,并授权公司总经
理与国机集团及其子公司协商、签署借款协议或委托贷款协议、资产
抵押协议或质押协议等相关文件。
公司向国机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实际获得的新增借款金额
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借
款并办理抵押或质押的议案》实际从金融机构获得的借款金额合计不
得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公司本次用于向国机集团及其子公司借款的
抵押、质押资产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金融
机构申请新增借款并办理抵押或质押的议案》向金融机构抵押、质押
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国机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及其子公司均为本公司
关联方,本次申请新增借款并办理抵押或质押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企业住所:北京市
海淀区丹棱街 3 号。法定代表人:任洪斌,注册资本 795,716.85 万
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国内外大型成套设备及工程项目的承包,组
织本行业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科研产品的生产、销售;汽车
(含小轿车)及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
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
向境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举办境
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公司目前核心业务是国内外大型工程项目和
设备成套的总承包,机电产品进出口,科技产品的研发、制造及产业
化推广和一般项下的商品流通贸易。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2013 年
底资产总额 23,460,378 万元,净资产 596,9940 万元,营业总收入
24,236,099 万元,净利润 258,486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关联交易标的
为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
向国机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借款,
借款期限为 1 年。
2. 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利率参照同期同档次金融市场融资利率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新增借
款并办理抵押或质押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新增借款有利于缓
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利率参照同期同
档次金融市场融资利率确定,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用符合抵押、质押条件的资产为新增借款提供
抵押、质押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于 2014 年 8 月 12 日对上述
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申请新增借款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压力,保证公司生产经营
资金需求。利率参照同期同档次金融市场融资利率确定,定价方式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用符合抵押、质押
条件的资产为新增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新增借
款并办理抵押或质押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5.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