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二重: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8-29
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 *ST二重 公告编号:临2014-064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
开。公司应到董事 9 人,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唐克林先生
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佟绍成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2014 年半年度)的议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改聘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 2014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1 改聘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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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
构。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 改聘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抵押二重成都工程中心大楼实物资产的议
案》。
4.1 为国机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贷款
人给予二重重装委托贷款 4.6 亿元提供抵押担保
鉴于国机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贷款人,
给予二重重装委托贷款 4.6 亿元。公司同意将附着于成都市成华区龙
潭街办威灵村 2 组、鹤林村 7 组土地上的成都工程中心大楼地上建筑
物,为该笔贷款进行抵押担保,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抵押协议,抵
押给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工程中心大楼地上建筑物抵押范围
以公司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提交的抵
押物清单所列明细为准。
同意公司向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登
记手续。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杨建辉、
胡洪、王平回避表决。
2
4.2 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贷款人给予公司自营贷款
4000 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鉴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贷款人,给予公司自营贷款 4000
万元。公司同意将附着于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办威灵村 2 组、鹤林村
7 组土地上的成都工程中心大楼地上建筑物,为该笔贷款进行抵押担
保,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抵押协议,抵押给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工程中心大楼地上建筑物抵押范围以公司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及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提交的抵押物清单所列明细为准。
同意公司向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登
记手续。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杨建辉、
胡洪、王平回避表决。
4.3 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贷款人给予公司自营贷款
6000 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鉴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贷款人,给予公司自营贷款 6000
万元。公司同意将附着于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办威灵村 2 组、鹤林村
7 组土地上的成都工程中心大楼地上建筑物,为该笔贷款进行抵押担
保,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抵押协议,抵押给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工程中心大楼地上建筑物抵押范围以公司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及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提交的抵押物清单所列明细为准。
同意公司向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登
记手续。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杨建辉、
3
胡洪、王平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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