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二重:关于改聘201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14-08-29
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ST二重 公告编号:临2014-067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201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鉴于控股股东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已聘请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承担其 2014-2016 年度决算审计工作,为提高公司决算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效率,避免重复审计,经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终止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及 2014 年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审
计机构和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董事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期间为
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2014 年 8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 2014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度决算审计和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1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 2014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会计
师事务所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亦没有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同时有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