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二重: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14-11-11
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 *ST二重 公告编号:临2014-094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裁定情况
2014年11月7日,公司收到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4)德民
保字第151号《民事裁定书》。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德阳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要求查封、冻结
被申请人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000万元
或其他等值财产。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6000万元
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二、本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到本公告日,上述诉讼事宜处于诉前保全阶段,暂无法判断
该诉前保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条、第11.1.2
条规定,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
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案件共计43起,诉讼案由包括:买卖合同纠
纷、承揽合同纠纷、工程建设合同纠纷等,涉及金额211,691,865.24
元。其中:
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原告方的诉讼案件 3 起,涉及金额
77,695,499.34 元。其中:已结案的诉讼案件 1 起,涉及金额
3,220,000.00 元;正在审理过程中的诉讼案件 2 起,涉及金额
74,475,499.34 元。
2.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被告方的诉讼案件 40 起,涉及金额
133,996,365.90 元。其中:已结案的诉讼案件 13 起,涉及金额
49,702,693.39 元;正在审理过程中的诉讼案件 22 起,涉及金额
69,497,893.91 元;正在执行过程中的诉讼案件 5 起,涉及金额
14,795,778.60 元。
除已结案的诉讼案件外,公司正在积极应对上述诉讼,采取有效
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若上述案件全部执行将可能对公司现金流产
生一定影响。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