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二重: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4-11-29
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 *ST二重 公告编号:临2014-104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产品结构转型升级的发展方向,公司
大幅压缩原有投资规模和投资项目。由于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
工业炉窑全面节能改造项目中的炉窑改造部分已完工,且已基本达到
预期节能量的指标。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该资金。该项目
后续收尾的项目支出将由公司自筹资金完成。
一、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工业炉窑全面节能改造项目”于 2007 年 9 月 18 日由德阳市经
济委员会下达备案通知书(德阳市技改备案[2007]81 号文)。四川
省环境保护局于 2007 年 10 月 17 日批复(川环建函[2007]1312 号)
批准实施。项目总投资 3 亿元。
2.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项目自 2008 年开工,截至 2014 年 10 月,累计使用 IPO 募集资
金 1.43 亿元。该项目中的炉窑改造部分已完工,四川省发改委委托
中介机构对该项目的节能量进行了审核,经审核认定已基本达到预期
节能量的指标,目前剩余锅炉房改造部分的内容正在实施收尾,项目
预计可在 2015 年上半年完工。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未来产品结构转型升级的发展方向,公
司大幅压缩原有投资规模和投资项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
将用于工业炉窑全面节能改造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该项目后续收尾的项目支出将由公司自筹资金完成。
三、IPO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64 号”文《关于核准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8.5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5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788.60 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9,211.40 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40,472.4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 1 月 28 日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情
况以及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出具了 XYZH/2009CDA1002-5《验资报
告》。
2.截止 2014 年 10 月 31 日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诺使用金额 累计使用金额 未使用金额
提高国家重大技术装
1 备设计制造水平改造 66,650.00 63,548.04 3,101.96
项目
大型水电机组铸锻件
2 40,015.00 40,015.00 0.00
国产化改造项目
第三代核电锻件改造
3 25,440.00 25,440.00 0.00
项目
自主化建设大型热连
4 8,704.00 6,021.31 2,682.69
轧机成套设备项目
风力发电机主轴产业
5 25,000.00 22,386.26 2,613.74
化项目
工业炉窑全面节能改
6 30,000.00 14,303.74 15,696.26
造项目
7 企业信息化项目 6,480.00 5,169.79 1,310.21
大型铸锻件数值模拟
8 6,450.00 3,721.83 2,728.17
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
四、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 累计使用金额 金额
工业炉窑全面节能改造
30,000.00 14,303.74 15,696.26
项目
五、IPO 募投项目变更后的资金用途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经
营管理能力、产品结构转型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六、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强先生、佟绍成先生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方式和审议批
准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成本,有利于促进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将
工业炉窑全面节能改造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15,696.26 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八、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
行为发表意见
中信证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变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
公司实际,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议案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履
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九、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重重装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报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