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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供担保的公告2021-06-26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1-022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 青岛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下称“青岛英利”)

       2、 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下称“佛山英利”)
       3、 苏州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下称“苏州英利”)
       4、 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下称“天津林德英利”)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 本次为青岛英利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自2021年1月1日至公

          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青岛英利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8,000.00万元
          人民币。
       2、 本次为佛山英利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自2021年1月1日至公
          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佛山英利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1,000.00万元
          人民币。

       3、 本次为苏州英利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自2021年1月1日至公
          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苏州英利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000.00万元
          人民币。
       4、 本次为天津林德英利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自2021年1月1日
          至 公 告披 露 日, 公司 已实 际 为天 津林 德 英利 提供 的担 保 金额 为

          5,0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担保:
    1、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青岛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向债权人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的5,000.00万元综合授信进行全额担保,担

保总金额限额为5,000.00万元。
    2、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向债权人招商银行
佛山分行申请的总额度6,000.00万元综合授信进行全额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
6,000.00万元。
    3、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苏州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向债权人农业银行

苏州太仓支行申请的6,000.00万元综合授信进行全额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
6,000.00万元。
    4、为控股子公司即被担保人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向债权人
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5,000.00万元综合授信进行全额担保,
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二) 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批准公司在2021年度内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
(孙)公司提供综合担保计划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此次担保事项在经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计划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对青岛英利、佛山英利、苏州英利、天津林德英利提
供担保的事项。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岛英利成立于2016年4月2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7,976万元,注册地址

青岛汽车产业新城大众一路以北营流路以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青岛英利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汽车用钣金与铝合金
冲压件、滚压件及焊接件、注塑成型件、热压成型件的设计与制造;冲压模具、
夹具、检具的设计与制造;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青岛英利资产总额41,816.93万元,负债
30,985.16万元,净资产10,831.77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74%,2020年实现营业
收入32,796.15万元,净利润-972.40万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青
岛英利资产总额42,857.97万元,负债32,938.57万元,净资产9,919.40万元,资

产负债率约为77%,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793.28万元,净利润-912.36
万元。
    2、佛山英利成立于2012年4月2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3,500万元,注册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华南五金产业基地东阳三路15号之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佛山英利主要从事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冲压产品、焊接产品、注塑成

型品、热压成型产品;表面处理加工;模具、检具、夹具的设计与制造;提供相
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佛山英利资产总额57,651.39万元,负债30,

736.02万元,净资产26,915.38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53%,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
46,222.59万元,净利润1,563.30万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佛山英
利资产总额52,998.29万元,负债26,335.13万元,净资产26,663.16万元,资产
负债率约为50%,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255.77万元,净利润-252.21万元。
    3、苏州英利成立于2008年2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9,988万元,注册地址

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岳镇村(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苏州英利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铝合金制品、滚压保险杠、塑料件、汽
车零部件及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苏州英利资产总额64,426.75万元,负债
40,755.05万元,净资产23,671.70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63%,2020年实现营业
收入51,677.03万元,净利润2,068.68万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苏
州英利资产总额61,616.04万元,负债38,127.88万元,净资产23,488.16万元,

资产负债率约为62%,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475.29万元,净利润-525.35
万元。
    4、天津林德英利成立于2013年3月2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万元,注册
地址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宝康道34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天津林德英利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设计、制造、加工、组装及相关技术咨询;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电泳
及其他金属表面处理(喷涂、电镀除外)。(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天津林德英利资产总额102,051.51万元,负
债45,631.49万元,净资产56,420.02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45%,2020年实现营

业收入116,307.34万元,净利润16,801.03万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的天津林德英利资产总额105,355.84万元,负债45,244.65万元,净资产
60,111.19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43%,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9,594.85万
元,净利润3,691.1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所属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
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公司为上述全
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上述全资子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
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根
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

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董事会关于此项担保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合计16.29亿元,均为对全资及

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0.12%。公司不存
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