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1-030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并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应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林启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宁波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宁波英利”),苏州英
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苏州英利”),青岛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青
岛英利”)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同意向宁波英利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 万
元的财务资助,向苏州英利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青岛英
利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按照银行一年期的
LPR 计算,期限一年。全资子公司可在经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以及期限内循环进
行操作。上述资助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的发放手
续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
发展。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资金
使用进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
展。本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
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关制度,
能够有效规范财务资助行为并控制风险。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董
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向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