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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10-30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1-036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苏州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下称“苏州英利”)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苏州英利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
实际为苏州英利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281.05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苏州英利向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的总额度5,000.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连带
保证责任担保。
    (二) 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批准公司在2021年度内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
(孙)公司提供综合担保计划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此次担保事项在经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计划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对苏州英利提供担保的事
项。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苏州英利成立于2008年2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9,988万元,注册地址太仓
市沙溪镇岳王岳镇村(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苏州英利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铝合金制品、滚压保险杠、塑料件、汽
车零部件及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苏州英利资产总额64,426.75万元,负债
40,755.05万元,净资产23,671.70万元,资产负债率63.26%,2020年实现营业收
入51,677.03万元,净利润2,068.68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苏州
英利资产总额64,070.12万元,负债41,174.27万元,净资产22,895.85万元,资
产负债率64.26%,截至2021年9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35,472.81万元,净利润
-811.8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3、保证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具体
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本金、利息 (含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
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用
等)。
    公司及所属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等条款
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苏州英利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
公司苏州英利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全资子公司苏州英利经营
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
司产生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发表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对全资子公司苏州英利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现行
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此项担保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合计15.49亿元(含本次),均
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7.66%。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四)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