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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30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2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2022 年 3 月 2

8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权昌先生召集和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充分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

制监管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能够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较

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

证。《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

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其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

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2-00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 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按照承诺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按

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

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1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全体监事领取的薪酬合计 96.26 万元,每位监事的具体薪酬

详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为: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

薪酬,仅领取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薪酬,其他职务的薪酬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
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监事在公司均有任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而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