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2-009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长春英利汽车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49,425,31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0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931.04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 6,004.9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 24,926.07 万元,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出具了“普 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38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8,772.81 万元。2021 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0,931.04 减:已支付发行费用(含税) 6,004.97 加:利息收入 161.53 减:2021 年使用募投资金 16,314.79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8,772.8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 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分别与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连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有六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8113601013600252513 活期 268,077.3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2017304687000230 活期 33,388,916.1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221000603013000503892 活期 29,165.7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221000603013000503968 活期 65,037.7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221000603013000502994 活期 53,959,330.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8113601013900252514 活期 17,521.9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 113,421,336.42 元,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 项审核,并出具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止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 字(2021)第 2678 号)。截至 2021 年 7 月 14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 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 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也无对外转让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已 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长春英利汽车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公告格式-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英利汽车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披露与实 际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 249,260,674.0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3,147,912.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3,147,912.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 入进度(%)(4) 定可使用状态 实现的效 到预计效 性是否发生 部分变更(如有) 资总额 入金额(1) 金额(2) 额(3)=(2)-(1) =(2)/(1) 日期 益 益 重大变化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设备(金属项目)升级改造项目 不适用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 100.0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设备 2023 年 12 (非金属项目)升级改造项目 不适用 74,805,700.00 74,805,700.00 74,805,700.00 21,525,995.98 21,525,995.98 (53,279,704.02) 28.7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设备 2022 年 12 升级改造项目 不适用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 100.0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 70,000,000.00 70,000,000.00 70,000,000.00 37,166,942.98 37,166,942.98 (32,833,057.02) 53.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54,454,974.01 54,454,974.01 54,454,974.01 54,454,974.01 54,454,974.01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249,260,674.01 249,260,674.01 249,260,674.01 163,147,912.97 163,147,912.97 (86,112,761.04) 65.45%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0,730,096.90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2,691,239.52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 (金属项目)升级改造项目、长春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设备(非金属项目)升级改造项目、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设备升级改造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目及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90,730,096.90 元。本公司于本期使用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人民币 54,454,974.01 元。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 特审字(2021)第 2678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已对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出具核查意见。 除上述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披露的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外,本期没有发生使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性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