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0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对《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反映了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和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
生的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此项担保的审议和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合肥英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英利”)
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合肥英利的业务发展。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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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关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财务资助行为并控制
风险。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向全
资子公司合肥英利进行财务资助。
四、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本次收购有利于提高公司热成型零件自给率,降低热成型零件采购风险,
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减少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2.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审计、评估
机构所出具的报告客观、独立、公正、科学;
3.本次交易的定价由交易双方在参考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交易
的定价公允合理,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
4.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均采取了回避表决,符合议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收购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事宜。
五、关于变更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将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林上炜先生,上
述事项符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林上炜先生的任职经历及专业能力符合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要
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任职要求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变更林上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同意公司
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2 年 8 月 29 日
2
(本页无正文,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
立董事独立意见》签署页)
董事王军签字:
3
(本页无正文,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
立董事独立意见》签署页)
董事孟焰签字:
4
(本页无正文,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
立董事独立意见》签署页)
董事张宁签字: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