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2-13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2-051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英利”)
2.宁波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英利”)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为佛山英利担保金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
司已实际为佛山英利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6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2.本次为宁波英利担保金额为4,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
司已实际为宁波英利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0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宁波英利为资产负债率69.69%的全资子
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以
下担保:
1.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佛山英利向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限额包括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整的本金金额以及利息费等费用。
2.为全资子公司即被担保人宁波英利向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分行申请的总额度4,000.00万元综合授信进行全额担保,担保总金额限额为人民
币4,000.00万元。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审议批准公司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
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计划预计额度
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对上述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事项。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佛山英利成立于2012年4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594077346J,
注册资本人民币26,5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华南五金产业基
地东阳三路15号之一,法定代表人为林上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佛山英利主要从事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冲压产品、焊接产品、注塑成
型品、热压成型产品;表面处理加工;模具、检具、夹具的设计与制造;提供相
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佛山英利资产总额64,930.20万元,负债总额
33,765.41万元,净资产31,164.79万元,资产负债率52.00%,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
41,004.98万元,净利润1,263.13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佛山英利
资产总额78,178.40万元,负债总额45,925.39万元,净资产32,253.01万元,资产负
债率58.74%,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5,276.22万元,净利润1,080.16万元。
2. 宁 波 英 利 成 立 于 2019 年 01 月 29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30201MA2CLWY500,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
杭州湾新区启源路18号3号、5号厂房,法定代表人为林上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宁波英利主要从事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
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
金属压延加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宁波英利资产总额13,166.50万元,负债
7,655.37万元,净资产5,511.12万元,资产负债率58.14%,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
10,761.12万元,净利润421.93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宁波英利
资产总额21,777.94万元,负债总额15,176.95万元,净资产6,600.99万元,资产负
债率69.69%,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584.92万元,净利润1,089.87万元。
宁波英利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
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董事会已审慎
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
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所属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等条款
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需求情况,符合公
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较好,履约能力、
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
在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日
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
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担保是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现行有效的
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此项担保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合计14.70亿元(含本次),
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0.35%。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