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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3-31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制度规定,

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作用,现将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孟焰、王军和董事林启彬,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孟焰担任。

    二、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了会议,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2 年第一次

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孟焰、王军和林启彬 3

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孟焰主持,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2 年第二次

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孟焰、王军和林启彬 3
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孟焰主持,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三)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2 年第三次会

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孟焰、王军和林启彬 3 名

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孟焰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

售参股公司宏利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四)2022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四

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孟焰、王军和林启彬 3

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孟焰主持,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收购参股公

司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的议案》。

    (五)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五

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孟焰、王军和林启彬 3

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孟焰主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六)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六

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实际出席会议委员 3 名,孟焰、王军和林启彬 3

名委员参会。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孟焰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并提出续聘建议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专业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且和公司无关联关系,在出具审计报告的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

    报告期内,委员会与其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与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委员会对其完成本年度工作

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就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

能力做了全面客观的评价,一致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亦未从公

司获取除审计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明确了公司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重点,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适时督促

与检查,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未发现审计部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差错和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

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

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外部审计机构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使公司

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

工作的效率。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

挥监督、指导职能,较好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

会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密切关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监管重点,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日常监督机制,以专业的知识提高管理层的

决策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