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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4-13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4 月




                           1
                                                        资料目录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议案二《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8
议案三《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4
议案四《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1
议案五《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2
议案六《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35
议案七《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46
议案八《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8
议案九《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2
议案十《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65
议案十一《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66




                                                                   2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

下:

    一、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

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 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

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如股东欲在本次

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

东发言。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分钟,

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

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

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

有权拒绝回答。

    四、 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30 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

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3
    五、 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

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

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六、 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

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

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

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股东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七、 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

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

告有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九、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

成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十、 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

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4 月 20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卓越大街 2379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 主持人

    董事长林上炜先生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主持人提名并选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全体与会股东举手表

决确定

    (五)宣读议案

    1、《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
   4、《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7、《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对议案进行讨论审议,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

   人员就提问进行回答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会议主持人宣布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宣读会议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6
议案一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 年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

公司制度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

极有效地行使董事会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实现情况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094,269,391 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10.86%;实现利润总

额 86,145,483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64.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369,678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60.72%。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2022年          2021年       年同期增      2020年
                                                             减(%)
营业收入                   5,094,269,391   4,595,391,392        10.86 5,019,623,5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58,369,678     148,610,729       -60.72   165,218,827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2,586,506      97,822,501       -97.36    151,166,378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56,464,618     233,244,873         9.96   1,044,535,328
额
                                                           本期末比
                                                           上年同期
                            2022年末        2021年末                    2020年末
                                                           末增减(
                                                             %)

                                       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3,680,427,706   3,643,212,877           1.02   3,250,219,975
产
总资产                      7,929,951,648   7,135,019,996          11.14 7,022,803,647


                                 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9         0.102            -61.76            0.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9         0.102            -61.76            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002         0.067            -97.01            0.11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8          4.26      减少 2.68 个            5.22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0.07          2.80      减少 2.73 个            4.77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百分点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 年,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尤其是上半年受宏观环境、交通物流受阻

等因素影响,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严峻考验。面对困难,公司紧密围绕战

略发展规划和年初制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统筹推进结构优化、科技创新,针对

不同整车客户需求变化,不断挖掘市场潜力,增强管理水平及技术开发能力,

有序推进提质增效、运营改善等各项工作:

   1、保持现有整车客户配套优势,持续优化客户结构

   公司主要客户为中高端品牌,包括一汽大众、北京奔驰、沃尔沃亚太、华

晨宝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吉利汽车、一汽红旗等多个知名整车制造商。

公司继续保持现有整车客户配套优势,加强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专注

于为客户提供安全、环保、节能、降本及轻量化的优质产品,保持现有常规燃

油车合作规模,重点确保核心零部件产品(仪表板骨架、前端框架、防撞梁、

护板等)的市场份额。

   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持续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

快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布局,加大优势产品的优质客户开发力度,争取优

质项目定点。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配套了更多的新能源汽车项目,目前已为一


                                        8
汽大众、沃尔沃、上汽大众、东风汽车、吉利汽车、北美新能源车企、比亚迪、

蔚来汽车、小鹏、滴滴、理想等传统车企和新能源车企提供新能源车型车身结

构零部件和防撞系统零部件。2022 年对新能源车型供货占比逐步提升,约占公

司营业收入的 22.55%。为满足客户交付需求,公司年内在上海临港和安徽合肥

等地筹建制造基地,后续将根据正式订单开展业务,助力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健

康发展。

    2、在轻量化方向上持续发力,加强产品研发与创新

    未来汽车产品将以环保为中心,在新型动力开发、原材料选用、汽车使用

和报废等环节中充分体现汽车与环境的和谐。公司专注于汽车零部件的轻量化,

积极参与产业链中“碳达峰”“碳中和”活动,承担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责任,不断

对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方面投入研究,持续为客户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与高校合作,深入开展技术交流,持续重点开发轻量化相关的

汽车零部件,利用公司的研发实力,将不同的轻量化产品组合,打造出更轻量

化的车身结构件和安全件。侧重对集成化零件如模块化产品及大型焊接总成的

开发,包括前端框架模块,前围侧围焊接总成,备胎仓焊接总成等。通过产品

设计和研发创新,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3、顺应造车新势力开发周期,不断加强产品开发能力

    随着市场竞争压力加大,车型更新迭代周期缩短,产品开发实力将直接决

定整车开发周期。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研发人才结构调整,优化产品及过程开

发流程,持续与客户进行同期开发。一方面在与传统车企合作时,主动提供早

期开发支持,提前进驻客户现场。另一方面在与造车新势力车企合作时,与客

户分享开发经验,提供设计标准,与下游供应商合作,为客户提供最佳设计方

案。

    4、持续优化内部运营能力,多举措降本增效


                                   9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各地工厂生产、物流、规划、工艺、质量、安全、设

备节拍、政府支持等方面共性和比较突出问题进行立项,通过项目推进、问题

解决、成果分享过程,融入创新、优化、增效、降本思想,推动项目投资、规

划设计、产能利用、成本管控、物流管理等方面带来新的变革;面对公司主要

原材料钢材、PP 等大宗商品价格先扬后抑的价格走势,公司根据不同原材料价

格特性,灵活调整锁价方式,与供应商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增强企业抗风险能

力,综合降低采购成本。

    5、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公司按照提高效率和保证发展相结合的

原则,加大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和人才的培养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梳理了

现行人力资源制度,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行了修订和更新,梳理及优化人才盘

点内容及流程,并在全公司范围内推广实施;开发完善 OKR 团队协作平台,线

上培训平台,并对培训和 OKR 执行情况跟进;通过组织职能再造、功能完善、

岗位任职资格体系、系统化的专业分工,优化了公司人员结构;在传统招聘渠

道的基础上,逐步增加新的招聘渠道,打造扎实的能深度支持运营的人才队伍。

    6、积极开展资本运作,完善公司战略布局

    为紧跟汽车轻量化、低碳环保的发展趋势,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和业务布局,

增强公司成本优势,提升服务能力与促进产业化升级,经过充分论证分析,公

司于 2022 年第四季度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 105,119.58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高端汽车模具智造中心建设项目、新能源汽

车零部件智造中心建设项目、高性能挤出型材和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

补充流动资金。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英利汽车生产自

动化水平、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促进企业产业化升级,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巩固既有市场,持续提升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务的品牌知名度。


                                  10
    7、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就投

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公开和透明度,维护股东利益。

公司认真学习贯彻各项监管法规,不断提高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水平。

    (三)会议召开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1、本年度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

共召开 7 次会议,同时根据信息披露要求,完成了相关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

披露,确保向股东和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公司相关信息。

    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1)2022 年 3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


                                   11
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

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的议

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

度>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的议案》。

    (3)2022 年 7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

参股公司宏利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4)2022 年 8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

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

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5)2022 年 10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修订<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12
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6)2022 年 11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的议案》、《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

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22 年 12 月 1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

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其中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

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公司

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2 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
2022 年 4 月 22   2021 年年度   1、《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日                股东大会      2、《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9、《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
                                10、《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12、《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及
                                制订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及
                                制订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1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案》
                                18、《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
                                案》
2022 年 12 月 1   2022 年第一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
日                次临时股东    件的议案》
                  大会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
                                则》
                                2.05《发行数量》
                                2.0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0.7《限售期》
                                2.08《上市地点》
                                2.0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14
                              6、《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3 年-2025 年)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各专门委员会依照相关规定和议事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公司专门

事项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深入沟通,进行专题讨论研究。各委员会委员结合各

自的专业特长,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就公司战略、投资、财务、审计等方面的

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4、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本届董事会共 7 名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2022 年全体董事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积

极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集思

广益,审慎决策。同时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投资项目、人才培养、制度建设、

资源整合等方面建言献策,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在公司决策和运营指导的核心作

用。公司 3 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客观、独立作出判断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2022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5、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15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

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报

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52 份。

    二、董事会 2023 年工作重点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积极

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

续稳健发展,力争较好地完成公司经营指标。2023 年度主要推进工作如下:

    公司要贯彻新发展、构建新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产业发展稳中有

进;坚持创新驱动,加大研发投入以及研发成果的转换,为公司发展注入新的

活力;推进新产能快速释放,通过加大项目投资、加强技术创新、优化市场布

局、深挖内部潜能等措施,从而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促进公司经营质量持续

稳步提升。

    完善董事会日常工作,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

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做好公司

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会决议。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诚信经

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切实保障全体

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规范三会运作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同时组织




                                   16
相关人员培训活动,不定期安排相关人员学习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法维护投

资者权益,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与投资者的日常沟通及来访接待工作,不断

提升投资者关系服务水平,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努力维护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将投资者保护落到实处,力争获得股东对公司经营

发展的长期支持。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17
议案二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大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稳步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现将 2022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

履行监事职责,行使相关职权,并按照法定程序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

会与董事会会议。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及

时做出监督并发表意见。

    1、2022 年 3 月 28 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


                                      18
保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9 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2022 年 7 月 8 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宏利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议案》。

    4、2022 年 8 月 29 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长春崨科汽车

部件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2 年 10 月 27 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6、2022 年 11 月 14 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的议案》。


                                   19
    7、2022 年 12 月 12 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共列席 2 次股东大会,7 次董事会会议。监事会根据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

制制度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全程检查与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不断推动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在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是正确合理的,

公司的管理制度是规范的;股东大会召开和审议程序是合法有效的;董事会能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职务时忠诚勤勉敬业,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

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通过审议公司

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了检

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各项财务报告均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所出具的所有审计意见及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四、监事会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执行。报告期内,监事会

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


                                  20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风险为导向,持续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体系运行过

程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

     五、监事会审核公司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1、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参股公司宏利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宏利汽

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利汽车”)61,594,316 股股份分别转让给受让

方,其中,中盈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宏利汽车 26,412,902 股股份,中贸

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宏利汽车 2,616,182 股股份,健和兴端子股份有限公司受

让 宏 利 汽 车 15,398,579 股 股 份 , 璋 钇 钢 铁 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受 让 宏 利 汽 车

6,804,309 股股份,景裕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宏利汽车 10,362,344 股股份,股

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税价)。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过《关

于收购参股公司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

1,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公司关联方 CECK Holdings Co.,Limited 持有的长春崨科汽


                                          21
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崨科”)86.8263%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

司将持有长春崨科 100%股权,长春崨科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监事会审核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对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

相关行为进行关注。监事会认为:在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执行相关协

议价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合法有效的审议及批准程序,关联交易及定价原则公平

合理,没有出现违法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

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

工作计划如下:

    (一)日常强化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控体系的建设与有效

运行。

    (二)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

要方面实施检查。

    (三)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全面监督。

    (四)强化相关专业和业务能力,提高监事履职能力,增强监管水平,适

应国家对上市公司监管的高要求、严要求。为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应

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22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23
议案三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2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诚信、

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2 年度的有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的各项提案,

积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孟焰先生,195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1982 年 9 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职;主要任职包括中央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外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王军先生,195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1986 年 9 月至今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任职;主要任职包括对外经

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宁女士,195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9 年 6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2018 年 1 月至今,



                                     24
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专务秘书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18 年 7 月 12 日,我们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 12

日任期届满后,经换届选举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

现有独立董事 3 人,达到公司董事会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全部亲自参加了应参加的 7 次会议。

    2、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我们全部亲自参加了 2 次会议。

    3、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 4 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均按照各自的职责参加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

真讨论和审议了会议议题,履行了委员职责,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身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之前我们仔细阅读并了解与议案相关的资料及文

件,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准备。在董事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

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正确的决策起到了积极

作用。

    三、在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5
    2022 年度,我们身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的现场考察,与相

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作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和相关公司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关心公司的发展情况。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 年度,我们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董事会每次审议的各

项议案,首先对提供的议案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

慎的行使表决权。

    2、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的相关事项,查阅

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等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

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4、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5、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积极主动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相关独

立董事后续培训活动。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

关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

司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业务范围,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具有存在的必要性,

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


                                  26
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发生的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益的情

形,没有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符合监管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

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

于强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公司经营效益,制

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

001),公司业绩预告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发布,没有出现业绩预告更正的事项。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7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公司 2022 年度的年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我们对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审

计准则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实施现金分红,积极回馈广大

投资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督促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通知和要求,

对股东、关联方及公司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

承诺履行的情形。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我们认真履行

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

各自工作职责,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我们作为独立

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发表意见,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十)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8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一致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一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完整、充分、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我们核查了公司内部

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实

现对重点业务关键控制点的全面覆盖,防控业务风险,有效提升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持续有效运行。因此,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运行有效。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

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我们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其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的

重大缺陷。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 年,

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

事及管理层的沟通,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议,为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




                                 29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过去的一年给予我们工作上的积极有效的

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军、孟焰、张宁

                                                    2023 年 4 月 20 日




                                30
议案四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监管部门对 2022 年年报

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要求,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

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31
议案五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58,369,67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836,958 元,本

期可供分配利润为 52,532,720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335,399,503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387,932,223 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需要,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

来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战

略发展需求,提升公司整体价值,有利于实现股东的长期回报。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近年来,在汽车行业平稳增长的带动下,零部件市场发展总体情况趋于良

好。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区域集中度较高,且多与整车制造产业形成完整配

套体系。产业发展的特征包括两大方面:行业空间大,持续增长;竞争格局分

散,企业平均规模较小。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持续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整

车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又提出了技术创新及优化工艺的新要求。零部件行业的
                                    32
长期发展向好势头不变,仍有较大的发展机遇。但是去年随着经济下行,行业

市场需求出现萎靡,需要一定时间才能逐渐行业经济复苏。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凭借对轻量化材料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经验,依靠

良好的制造能力和设计能力,公司核心技术能力持续提升,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整体产业处于快速突破阶段。公司将不断升级核心竞争力,以市场发展为导向,

支持、配合整车制造商于其集中分布区域战略布局产能,大力提高研发及生产

技术水平,顺应工业自动化潮流,提升管理及生产经营效率。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094,269,391 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10.86%;实

现利润总额 86,145,483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64.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58,369,678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60.72%。随着募投在建项目的建设实

施自有资金的需求增大,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及业务的不断增长,公司在市场

开拓、研发、生产等方面存在较大的运营资金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围绕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未来几年,公司在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产能

提升等方面仍需要资金投入以加强公司的竞争力,全力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目标。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

来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战略发展需求,更好地兼

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33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补充经营所需的流动

资金,支持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能力,

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34
议案六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以下内容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请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              2022 年    2022 年实际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
                关联人
      别                  预计金额      生金额                较大的原因


               成都友利    3,100           2,691
               林德维曼    3,300           1,025     订单不如预期
               吉林进利    3,600           3,207
               佛山彰利    2,000           2,405
               青岛友利    3,200           2,450
               长沙彰利     750             425
                                                     2022 年 10 月 31 日,长春崨科
  向关联人购
                                                     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处交
    买商品     长春崨科    20,000          14,150
                                                     易金额为 2022 年 1 月至 10 月的
                                                     交易金额。
               成都瑞光      750              63
               苏州旭鸿      350             333
               天津进利      100             331
               吉林昱光      100               0
                 小计      37,250          27,080
               吉林昱光     2,800           2,393
  接受关联人   林德维曼     1,300           1,356
    提供的劳   成都瑞光      100             678
  务、租赁服   吉林进利
      务       (接受劳     600             719
                 务)
                                      35
              吉林进利
              (接受租赁       150               99
                 服务)

              天津进利        700               532

              佛山彰利       100                170
              青岛友利       100                  0
              长春崨科       100                 23
                小计        5,950              5,970
                青岛友
                               0                81
                利
              长沙彰利
              (销售商        300               447
                品)
向关联人销
              长沙彰利
售商品提供
              (提供租        22                 0
  租赁服务
              赁服务)
              佛山彰利         0                 36
              天津进利         0                273
              长春崨科       120                 76
                小计         442                913
                合计        43,642             33,963



  (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                          本次预计金        上年实际发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关联人
    别                                  额              生金额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成都友利                  3,000            2,691
                林德维曼                  1,500            1,025
                吉林进利                  3,500            3,207
向关联人购      佛山彰利                  2,500            2,405
买商品
                青岛友利                  2,600            2,450
                长沙彰利                    500              425
                成都瑞光                    100               63
                苏州旭鸿                    400              333
                天津进利                    500              331
                  小计                   14,600           12,930
接受关联人      吉林昱光                  2,500            2,393
提 供 的 劳     林德维曼                  1,500            1,356
务、租赁服      成都瑞光                    700              678
务            吉林进利(接受                 800              719
                  劳务)
              吉林进利(接受                 100               99
                租赁服务)
                天津进利                    600              532

                                          36
                   佛山彰利           200       170


                     小计           6,400      5,947


                  青岛友利            100        81
 向关联人销     长沙彰利(销售        500       447
 售商品提供           商品)
 租赁服务           佛山彰利          100        36
                    天津进利          300       273
                        小计        1,000       837
                     合计          22,000     19,71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成都友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友利)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萧嘉祯

    注册资本:460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562047871M

    成立时间:2010-11-09

    主要股东:友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冲压、加工、开发与销售,冲压模具、检具开发、

设计、制作、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柏合街道合志西路199号

    2.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

总资产为13,718万元,净资产为10,511万元,营业收入3,544万元、净利润-1,246

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成都友利为公司参股公司,董事林上琦任该公司监

事。

                                    37
    4.履约能力分析:成都友利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

议。

       (二)Linde+Wiemann SE&Co. KG(简称:林德维曼)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股份两合公司

    注册资本:3,985.5万欧元

    主要股东:JBM Global Technologies GmbH

    主营业务:辊压零件的制造、销售。

    住所:迪伦堡工业大街4-12号

    2.因该公司为境外公司,故无法取得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合营方。

    4.履约能力分析:林德维曼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

议。

       (三)吉林进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吉林进利)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萧嘉祯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300794415178F

    成立时间:2007-01-04

    主要股东:Jin Li Auto Parts Company Limited,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

    主营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汽车精密冲压零部件、汽车

减震器、离合器、汽车仪表生产,场地租赁、房屋租赁,金属板材、卷材、管材、


                                    38
销售,铆焊加工,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经合大街1854号
    2.2022 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
司总资产为 8,157 万元,净资产为 2,614 万元,营业收入 4,027 万元、净利润-
110 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吉林进利为公司参股公司,董事林上琦任该公司监

事。

    4.履约能力分析:吉林进利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四)佛山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佛山彰利)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白宗贤

    注册资本:250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059963274J

    成立时间:2013-01-18

    主要股东:Chang Li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mpany。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

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摩托车零部件研发;摩托

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通用零部件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

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用金

属配件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华南五金产业基地新安工业区东阳三路

                                    39
8-2号

    2.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

总资产为4,488万元,净资产为3,695万元,营业收入5,034万元、净利润475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Chang Li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mpany持有100.00%

股权,系公司参股公司Chi Rui (Cayman)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Chi Rui)下

属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佛山彰利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

议。

       (五)青岛友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青岛友利)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萧嘉祯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F7MW24F

    成立时间:2017-07-12

    主要股东:成都友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冲压、加工、开发与销售,冲压模具、检具设计、

开发、制作、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

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环保产业园明基路8号

    2.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

总资产为3,729万元,净资产为3,416万元,营业收入2,992万元、净利润-30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成都友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系公


                                    40
司参股公司Chi Rui下属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青岛友利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

议。

       (六)长沙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长沙彰利)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白宗贤

    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1329414663U

    成立时间:2015-02-03

    主要股东:佛山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模具、计算

机零部件、金属制厨房用器具、金属家具的制造;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凉塘东路1299号车

间101第五区

    2.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

总资产为468万元,净资产为312万元,营业收入448万元、净利润-8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佛山彰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系公

司参股公司Chi Rui下属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长沙彰利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

议。

       (七)成都瑞光涂装有限公司(简称:成都瑞光)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41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萧嘉祯

    注册资本:237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558990103B

    成立时间:2010-08-26

    主要股东:Ruiguang Painting Co.,Ltd(瑞光涂装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涂装件加工、销售;保险杠

骨架涂装线、阴极电泳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

营活动]。

    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三段109号1栋1层1号

    2.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

总资产为3,960万元,净资产为3,338万元,营业收入2,305万元、净利润13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Ruiguang Painting Co.,Ltd持有100.00%股权,系公司

参股公司Chi Rui下属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成都瑞光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

议。

       (八)苏州旭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简称:苏州旭鸿)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启丁

    注册资本:257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682970599X

    成立时间:2008-12-02


                                    42
    主要股东:GLORY ACHIEVE CORP.

    主营业务:生产设计与制造汽车零部件、汽车车身外覆盖冲压模具、汽车

及摩托车夹具、检具、精密冲压模具、模具标准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太仓经济开发区兴业南路9-6号

    2.因交易对方财务数据保密,故无法取得。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GLORY ACHIEVE CORP.的股东林启安、林启源系林

启彬的兄弟,林咏茜系林启彬的姐妹,林启丁系林启彬的堂兄。

    4.履约能力分析:苏州旭鸿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

议。

       (九)天津进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天津进利)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萧嘉祯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MA05ND6T8K

    成立时间:2017-03-02

    主要股东:吉林进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模具制造(钣金、喷涂及其他不符合环保

要求的除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住所: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宝旺道13号

    2.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

总资产为1,651万元,净资产为1,261万元,营业收入1,407万元、净利润-18万元。


                                    43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吉林进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系公

司参股公司Chi Rui下属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天津进利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

议。

       (十)吉林昱光涂装有限公司(简称:吉林昱光)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萧嘉祯

    注册资本:600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300691474183A

    成立时间:2009-10-15

    主要股东:Yuguang Painting Co.,Ltd.(昱光涂装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涂装件加工)。;一般物品

鉴定服务;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质检技术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经合大街2888号

    2.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

总资产为6,545万元,净资产为6,062万元,营业收入4,439万元、净利润-69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Yuguang Painting Co.,Ltd(昱光涂装有限公司)持有

100.00%股权,系公司参股公司Chi Rui下属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吉林昱光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

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的商品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零部件;向关联方销售


                                    44
的商品主要为关联方在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的原物料。公司向上述关联人接受

劳务主要为加工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

定价依据。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

后,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营中的具体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日常

关联交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

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

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

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

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45
议案七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 2023 年业务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
司的融资规划,预计 2023 年度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其中
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95 亿元、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5 亿元。在总额度范围内,可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在相应类
别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本担保事项有效期自本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
件。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差额补足等担保事项,具
体金额以实际合同签署金额为准,如超过上述年度担保计划总额,应另行履行
审议程序。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上述担
保事项,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单位:万元

                                                                                是   是
                                                            担保额度
              担 保   被担保方                                                  否   否
担                                                          占上市公   担保预
     被担保   方 持   最近一期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关   有
保                                                          司最近一   计有效
     方       股 比   资产负债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联   反
方                                                          期净资产   期
              例      率                                                        担   担
                                                            比例
                                                                                保   保

一、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


                                            46
     宁波英
     利汽车
              100%   73.01%    10,000.00       8,000.00    2.17%            否   否
     工业有
     限公司
     长春崨
                                                                   自本年
     科汽车
              100%   105.11%     0.00          5,000.00    1.36%   度股东   否   否
     部件有
                                                                   大会审
     限公司
                                                                   议批准
公   合肥英
                                                                   之日起
司   利汽车
                                                                   至下一
     零部件   100%   73.96%      0.00          1,000.00    0.27%            否   否
                                                                   年度股
     有限公
                                                                   东大会
     司
                                                                   之日止
     上海鸿
     汉英利
     汽车部   100%   83.35%      0.00          1,000.00    0.27%            否   否
     件有限
     公司
2.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
     成都英
     利汽车
              100%   28.73%    8,000.00        15,000.00   4.08%            否   否
     部件有
                                                                   自本年
     限公司
                                                                   度股东
     苏州英
                                                                   大会审
     利汽车
公            100%   69.19%    18,000.00       11,000.00   2.99%   议批准   否   否
     部件有
司                                                                 之日起
     限公司
                                                                   至下一
     天津英
                                                                   年度股
     利模具
              100%   58.37%    14,000.00       33,500.00   9.10%   东大会   否   否
     制造有
                                                                   之日止
     限公司
     佛山英
              100%   59.25%    19,600.00       26,000.00   7.06%            否   否
     利汽车


                                          47
     部件有
     限公司
     青岛英
     利汽车
              100%   67.60%     8,000.00        19,000.00   5.16%             否   否
     部件有
     限公司
     长春鸿
     汉英利
              100%    5.13%       0.00          10,000.00   2.72%             否   否
     铝业有
     限公司
二、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 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自本年
                                                                     度股东
     林德英
                                                                     大会审
     利(长
                                                                     议批准
公   春)汽
              51%    71.44%     2,000.00        22,000.00   5.98%    之日起   否   否
司   车部件
                                                                     至下一
     有限公
                                                                     年度股
       司
                                                                     东大会
                                                                     之日止
2. 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林德英
     利(天                                                          自本年
     津)汽                                                          度股东
              51%    38.92%    32,500.00        45,000.00   12.23%            否   否
     车部件                                                          大会审

公   有限公                                                          议批准

司     司                                                            之日起
     宁波茂                                                          至下一
     祥金属                                                          年度股
              51%    13.42%       0.00          1,000.00    0.27%             否   否
     有限公                                                          东大会
       司                                                            之日止
     台州茂          52.84%       0.00          22,500.00   6.11%             否   否


                                           48
   齐金属    51%

   有限公
     司


    上述额度为 2023 年度公司预计对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总额,实
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 2023 年
度预计总额内,各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
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孙)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
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
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 70%
以上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
保额度不可相互调剂。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
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
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
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相互调剂。

注 1:上述担保计划不含关联担保。
注 2:公司具体提供担保情况,以各公司实际签署合同金额为准。
注 3: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与林德英利(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股东
Linde+Wiemann SE&Co. KG(简称:林德维曼)属于境外股东,境内银行不承认该境外公
司的担保效力,因此同意部分股东不同比例提供担保。
注 4:宁波茂祥金属有限公司与台州茂齐金属有限公司的股东 AIMHI TECHNOLOGY
GROUP L.L.C. (简称;艾美希科技)属于境外股东,境内银行不承认该境外公司的担保效
力,因此同意部分股东不同比例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共计 14
家,其中全资子公司 10 家,控股子(孙)公司 4 家:
    (一)宁波英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宁波英利)
    1、成立时间:2019 年 1 月 29 日
    2、注册地点: 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启源路 18 号 3 号、5 号厂房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CLWY500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49
    5、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 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
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
金属压延加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宁波英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
    8、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宁波英利资产总额 29,975.24 万元,负债总额
21,883.64 万元,资产负债率 73.01%,营业收入 28,892.86 万元,利润总额
3,216.64 万元,净利润 2,580.48 万元,银行贷款 0 万元。(前述数据经审计)
    (二)长春崨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长春崨科)
    1、成立时间:2014 年 4 月 30 日
    2、注册地点: 长春市高新区超越大街 2299 号年产 600 万热冲压汽车零部件
工程办公楼项目年产 600 万热冲压汽车零部件工程办公楼项目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098731783T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4,404.712 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汽车零部件、模具设计与制造,钢材批发、贸易代理及
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7、长春崨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
    8、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长春崨科资产总额 42,624.48 万元,负债总额
44,801.60 万元,资产负债率 105.11%,营业收入 19,626.59 万元,利润总额-
2,746.45 万元,净利润 567.75 万元,银行贷款 2,500.00 万元。(前述数据经审
计)
    (三)合肥英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合肥英利)
    1、成立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50
    2、注册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新港南区下派河路与浮莲路
交口东北侧鑫元工贸 1#生产车间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MA8NLH29X9
    4、法定代表人: 林俊邦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 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专业
设计服务;钢压延加工;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
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合肥英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
    8、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肥英利资产总额 4,606.90 万元,负债总额
3,407.33 万元,资产负债率 73.96%,营业收入 35.22 万元,利润总额-391.19 万
元,净利润-300.43 万元,银行贷款 0 万元。(前述数据经审计)
    (四)上海鸿汉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鸿汉)
    1、成立时间:2022 年 8 月 26 日
    2、注册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海路 918 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BX42YP5W
    4、法定代表人: 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 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
造;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
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7、上海鸿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
    8、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海鸿汉资产总额 3,084.48 万元,负债总额
2,570.94 万元,资产负债率 83.35%,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 381.94 万元,
净利润 286.46 万元,银行贷款 0 万元。(前述数据经审计)
    (五)成都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成都英利)
                                      51
    1、成立时间:2009 年 11 月 19 日
    2、注册地点: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四路 268 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696294923W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 3,342 万元
    6、经营范围:从事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夹具、检具的设计与制造;
汽车用钣金与铝合金冲压件、滚压件及焊接件、注塑模压塑料件的设计与制造;
销售本公司产品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
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7、成都英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
    8、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成都英利资产总额 54,008.77 万元,负债总额
15,514.81 万元,资产负债率 28.73%,营业收入 37,467.05 万元,利润总额 241.64
万元,净利润 434.81 万元,银行贷款 0 万元。(前述数据经审计)
    (六)苏州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苏州英利)
    1、成立时间:2008 年 2 月 18 日
    2、注册地点: 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岳镇村(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6720197161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 9,988 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铝合金制品、滚压保险杠、塑料件、汽车
零部件及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7、苏州英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
    8、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苏州英利资产总额 76,065.46 万元,负债总额
52,627.15 万元,资产负债率 69.19%,营业收入 67,260.83 万元,利润总额 488.38
万元,净利润-208.52 万元,银行贷款 8,772.00 万元。(前述数据经审计)
                                       52
    (七)天津英利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天津英利)
    1、成立时间:2012 年 9 月 19 日
    2、注册地点: 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宝康道 21 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052095566B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5,213 万元
    6、经营范围:模具、汽车零部件制造、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
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7、天津英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
    8、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天津英利资产总额 64,121.05 万元,负债总额
37,430.65 万元,资产负债率 58.37%,营业收入 53,824.09 万元,利润总额-
2,208.71 万元,净利润-1,875.30 万元,银行贷款 4,177.69 万元。(前述数据经审
计)
    (八)佛山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佛山英利)
    1、成立时间:2012 年 4 月 24 日
    2、注册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华南五金产业基地东阳三路 15 号之一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594077346J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6,500 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冲压产品、焊接产品、注塑成型
品、热压成型产品;表面处理加工;模具、检具、夹具的设计与制造;提供相
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佛山英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
    8、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佛山英利资产总额 78,617.27 万元,负债总额
46,582.72 万元,资产负债率 59.25%,营业收入 63,155.62 万元,利润总额
                                      53
1,067.22 万元,净利润 861.37 万元,银行贷款 4,970.00 万元。(前述数据经审
计)
    (九)青岛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青岛英利)
    1、成立时间:2016 年 4 月 25 日
    2、注册地点: 青岛汽车产业新城大众一路以北营流路以西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C9KCG4C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5,476 万元
    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汽车用钣金与铝合金冲
压件、滚压件及焊接件、注塑成型件、热压成型件的设计与制造;冲压模具、
夹具、检具的设计与制造;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青岛英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
    8、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青岛英利资产总额 39,332.47 万元,负债总额
26,589.60 万元,资产负债率 67.60%,营业收入 30,025.29 万元,利润总额-
2,074.92 万元,净利润-2,477.52 万元,银行贷款 0 万元。(前述数据经审计)
    (十)长春鸿汉英利铝业有限公司(简称:长春鸿汉)
    1、成立时间:2022 年 11 月 11 日
    2、注册地点: 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金汇大路 1577 号中韩大
厦 1837 室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C1Y7U21P
    4、法定代表人: 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100 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
色金属铸造;模具制造;工业设计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
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4
    7、长春鸿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
    8、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长春鸿汉资产总额 2,213.52 万元,负债总额
113.56 万元,资产负债率 5.13%,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0.05 万元,净利
润-0.05 万元,银行贷款 0 万元。(前述数据经审计)
    (十一)林德英利(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林德长春)
    1、成立时间:2012 年 9 月 11 日
    2、注册地点: 吉林省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经合大街 888 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5933708821
    4、法定代表人:林启彬
    5、注册资本:250 万欧元
    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冲压件生产、组装、销售并提供与自产产品安装、
试运行和质保相关的辅助性服务(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
不得经营;需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经批准之前不得经营)
    7、林德长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
    8、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林德长春资产总额 23,272.59 万元,负债总额
16,625.35 万元,资产负债率 71.44%,营业收入 18,182.92 万元,利润总额 482.32
万元,净利润 560.56 万元,银行贷款 4,711.26 万元。(前述数据经审计)
    (十二)林德英利(天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简称:林德天津)
    1、成立时间:2013 年 3 月 27 日
    2、注册地点: 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宝康道 34 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064012553U
    4、法定代表人:林启彬
    5、注册资本:人民币 3,600 万元
    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设计、制造、加工、组装及相关技术咨询;货物
或技术进出口 (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电泳及其
它金属表面处理(喷涂、电镀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5
    7、林德天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
    8、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林德天津资产总额 111,097.93 万元,负债总额
43,243.68 万元,资产负债率 38.92%,营业收入 90,796.62 万元,利润总额
4,075.72 万元,净利润 3,894.85 万元,银行贷款 20,529.57 万元。(前述数据经
审计)
    (十三)宁波茂祥金属有限公司(简称:宁波茂祥)
    1、成立时间:2000 年 6 月 23 日
    2、注册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 609 号(鄞州投资创业中心内)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720490896P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1,800.3971 万美元
    6、经营范围: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汽车、摩托车模具以及
汽车零配件的制造 、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7、宁波茂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
    8、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宁波茂祥资产总额 23,906.34 万元,负债总额
3,207.44 万元,资产负债率 13.42%,营业收入 4,335.66 万元,利润总额 2,883.12
万元,净利润 2,940.09 万元,银行贷款 890.75 万元。(前述数据经审计)
    (十四)台州茂齐金属有限公司(简称:台州茂齐)
    1、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26 日
    2、注册地点: 台州市聚英路 2298 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1321704623P
    4、法定代表人:林上炜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00 万元
    6、经营范围:钣金件模具以及钣金件的制造 、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台州茂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
大或有事项。
                                       56
    8、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台州茂齐资产总额 32,445.60 万元,负债总额
17,143.10 万元,资产负债率 52.84%,营业收入 24,301.75 万元,利润总额
2,509.33 万元,净利润 1,899.96 万元,银行贷款 2,877.71 万元(前述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 2023 年新发生的担保尚未与银行等相
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具体将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3.21 亿元(含本次),均
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90.23%。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1.21 亿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30.46%。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反担保。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57
议案八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2 年,公司直面挑战积极应对,依托宝贵的客户资源及良好的市场声誉,

秉持发展的初心,努力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专注于实现汽车零部件的轻量化,

公司凭借对轻量化材料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经验,依靠良好的制造能力和设计

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有价值的车身轻量化解决方案。同时,紧盯行业

革新趋势,瞄准汽车产业新发展,紧紧依托公司核心技术优势,进一步完善生

产基地布局,夯实管理提升品质,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实现了公司良好的发展

态势。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 2022 年的财务决算情况汇

报如下:
    一、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9            0.102             -61.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9            0.102             -61.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002            0.067             -97.01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8           4.26    减少2.68个百分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0.07           2.80    减少2.73个百分
资产收益率(%)                                                                 点

    二、经营成果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                          5,094,269,391     4,595,391,392             10.86
营业成本                          4,575,939,878     3,933,252,129             16.34
销售费用                             23,089,039        23,661,661             -2.42
管理费用                            196,613,666       221,868,461           -11.38

                                     58
 财务费用                             27,532,129     22,132,763           24.40
 研发费用                            196,825,326   185,492,877             6.11
 投资收益                             70,418,055     13,617,965         417.10
 信用减值损失                        -11,595,042       -162,954         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                          1,282,096     63,714,749         -97.99
 营业利润                             83,849,376   242,077,604          -65.36
 利润总额                             86,145,483   242,777,844          -64.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369,678   148,610,729          -60.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586,506     97,822,501         -97.36
 性损益的净利润
1.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本期新客户及新项目出货量增加所致。
2.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增加所
   致。
3.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业务招待费减少所致。
4.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职工薪酬及中介费用减少所致。
5.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因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6.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研发项目增加,投入研发测试的材料费及技术
   开发等费用增加所致。
7.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本期处置联营企业产生的投资利益所致。
8.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9. 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上期有处置子公司土地及厂房产生处置收益
   较大所致。。

    三、财务状况
                                   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元
                                                         本期
                          本期                  上期     期末
                          期末                  期末     金额
                          数占                  数占     较上
 项目名
          本期期末数      总资    上期期末数    总资     期期         情况说明
   称
                          产的                  产的     末变
                          比例                  比例     动比
                          (%)                 (%)      例
                                                        (%)
 交易性        442,627     0.01     1,741,741    0.02   -74.59   主要是本期出售部分
 金融资                                                          金融资产所致
 产
 应收票     24,126,553     0.30             -    0.00   100.00   主要是本期收到的票
 据                                                              据增加所致
 应收账   1,150,641,099   14.51   858,696,890   12.03    34.00   主要是本期第四季度
 款                                                              收入较上期增加所致
 应收款    196,715,580     2.48   344,653,887    4.84   -42.92   主要是本期收到银行
 项融资                                                          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其他应     31,471,484     0.40    13,829,598    0.19   127.57   主要是本期应收合营
 收款                                                            企业的股利收入所致
 长期股    184,622,343     2.33   302,834,588    4.24   -39.04   主要是本期处置联营
 权投资                                                          企业投资所致
                                          59
 使用权     99,343,107   1.25    59,889,689   0.84    65.88   主要是本期租赁厂房
 资产                                                         增加所致
 商誉       54,514,992   0.69    33,144,415   0.46    64.48   主要是本期新增的非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所产生的商誉所致
 递延所     95,238,575   1.20    51,319,734   0.72    85.58   主要是本期非同一控
 得税资                                                       制下的企业合并所带
 产                                                           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增加所致
 合同负     31,966,526   0.40    15,699,394   0.22   103.62   主要是本期预收货款
 债                                                           增加所致
 应交税     43,492,957   0.55    26,344,212   0.37    65.09   主要是本期应交企业
 费                                                           所得税及未交增值税
                                                              增加所致
 其他应    203,629,360   2.57   144,376,246   2.02    41.04   主要是本期应付工程
 付款                                                         设备款增加所致
 一年内    210,572,516   2.66   154,756,471   2.17    36.07   主要是本期一年内到
 到期的                                                       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
 非流动                                                       致
 负债
 长期借    646,500,000   8.15   402,958,590   5.65    60.44   主要是本期因应资金
 款                                                           需求增加长期借款融
                                                              资所致
 租赁负     79,981,144   1.01    46,467,320   0.65    72.12   主要是本期尚未支付
 债                                                           的一年以上的租赁额
                                                              现值增加所致
 长期应              -   0.00     7,392,425   0.10        -   主要是本期融资租赁
 付款                                                100.00   到期偿还所致
 预计负       408,720    0.01      277,484    0.00    47.29   主要是本期预提的产
 债                                                           品质量损失增加所致
 其他综     -6,670,720   0.08    -4,884,366   0.07    不适    主要是本期重分类进
 合收益                                                 用    损益的其他综合损失
                                                              增加所

    四、现金流量状况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6,464,618     233,244,873           9.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093,762    -370,191,900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2,011    -127,734,415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收入增加且收款正常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减少以及处置
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本期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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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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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九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

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

理财产品,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及子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

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2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

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额度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三)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

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

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金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

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资金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

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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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认购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仍存在银行破产倒闭

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37,450.59       37,450.59      347.49              0.00
         合计              37,450.59       37,450.59      347.49               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37,450.59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0.18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5.95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50,000.00
                        总理财额度                                 50,000.00


注 1:因此款理财产品特性,实际收益填写为 2022.05.05~2023.03.23 期间收益。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64
议案十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2年度
             薪酬及制订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参照行业及地区

的薪酬水平,结合董事人员的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考核情况,确

认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以及制订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022 年度,公司全体董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人民币 366.43 万元,其中独立董

事津贴的标准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税前),每位董事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 202

2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独立董事津贴按照《独立董事服务协议》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内

部董事按照职级,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确定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

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根据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实现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提名

委员会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提出绩效薪酬发放数额方案,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

批准。外部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65
议案十一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2年度
              薪酬及制订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 年度,公司全体监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人民币 100.04 万元,每位监事的

具体薪酬详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为: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

津贴,仅领取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薪酬,其他职务的薪酬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

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监事在公司均有任职。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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