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88 证券简称:农业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47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乙 18 号本行总行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1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4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3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99,770,270,085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88,479,342,73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1,290,927,346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因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 行优先股股东审议,优先股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5.652801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82.42666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22613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张旭光执行董事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3 人,出席 11 人,谷澍董事长、张青松副董事长因其他公务 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8 人,出席 8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0 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88,421,914,839 99.980093 4,902,700 0.001699 52,525,200 0.018208 H股 11,260,920,746 99.734241 29,168,600 0.258337 838,000 0.007422 普通股合计: 299,682,835,585 99.970833 34,071,300 0.011366 53,363,200 0.017801 2、 议案名称:2020 年度监事薪酬标准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88,478,452,839 99.999692 791,200 0.000274 98,700 0.000034 H股 11,290,077,346 99.992472 4,000 0.000035 846,000 0.007493 普通股合计: 299,768,530,185 99.999420 795,200 0.000265 944,700 0.000315 3、 议案名称:选举刘晓鹏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88,377,001,331 99.964524 102,243,708 0.035442 97,700 0.000034 H股 10,258,910,016 90.859765 948,506,232 8.400605 83,511,098 0.739630 普通股合计: 298,635,911,347 99.621591 1,050,749,940 0.350518 83,608,798 0.027891 4、 议案名称:选举肖翔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88,366,628,870 99.960928 112,616,869 0.039038 97,000 0.000034 H股 10,203,265,185 90.366937 1,004,151,063 8.893433 83,511,098 0.739630 普通股合计: 298,569,894,055 99.599568 1,116,767,932 0.372541 83,608,098 0.027891 5、 议案名称:选举王敬东先生继续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 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88,454,614,239 99.991428 24,631,500 0.008538 97,000 0.000034 H股 11,243,777,457 99.582409 20,576,207 0.182237 26,573,682 0.235354 普通股合计: 299,698,391,696 99.976022 45,207,707 0.015081 26,670,682 0.008897 6、 议案名称:选举刘红霞女士继续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88,478,470,139 99.999698 775,600 0.000268 97,000 0.000034 H股 11,286,049,664 99.956800 4,000 0.000035 4,873,682 0.043165 普通股合计: 299,764,519,803 99.998082 779,600 0.000260 4,970,682 0.001658 7、 议案名称:选举徐祥临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88,478,511,239 99.999712 734,500 0.000254 97,000 0.000034 H股 11,286,049,664 99.956800 4,000 0.000035 4,873,682 0.043165 普通股合计: 299,764,560,903 99.998095 738,500 0.000247 4,970,682 0.001658 8、 议案名称:选举王锡锌先生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88,478,513,239 99.999712 732,500 0.000254 97,000 0.000034 H股 11,286,069,664 99.956977 4,000 0.000036 4,853,682 0.042987 普通股合计: 299,764,582,903 99.998103 736,500 0.000246 4,950,682 0.001651 9、 议案名称:申请追加定点帮扶捐赠预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88,477,970,639 99.999524 1,189,200 0.000413 182,900 0.000063 H股 11,086,606,347 98.190397 203,474,999 1.802110 846,000 0.007493 普通股合 299,564,576,986 99.931383 204,664,199 0.068274 1,028,900 0.000343 计: (二) 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 5%以下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号 1 2020 年度董 24,819,283,248 99.769150 4,902,700 0.019708 52,525,200 0.211142 事薪酬标准 方案 3 选举刘晓鹏 先生为中国 农业银行股 24,774,369,740 99.588605 102,243,708 0.411002 97,700 0.000393 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4 选举肖翔先 生为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 24,763,997,279 99.546910 112,616,869 0.452700 97,000 0.000390 有限公司非 执行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请见本行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峥律师、袁冰玉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苏峥律师和袁冰玉律师见证,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