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农业银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2年第13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董事会 2022 年第 13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
关议案,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就本行董事会2022年
第13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所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优先股二期2022-2023年度股息发放事宜
本行将于2023年3月13日(周一)向截至2023年3月10日(周
五)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农行优先股二期(上海证券交易所证
券代码:360009)股东派发2022-2023年度现金股息。按照票面股
息率4.84%,每股优先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派发现金人民币
4.84元(含税),4亿股合计派息人民币19.36亿元(含税)。
经核查相关文件并沟通了解,我们认为,优先股二期2022-
2023年度股息发放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经认真考虑,同意优先股二期2022-2023年度股息发放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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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
事会 2022 年第 13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振中 梁高美懿 刘守英
吴联生 汪昌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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