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98 股票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 2019-002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20,323,641元。符合募集资金 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3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54,376,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 币 2,094,673,36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978,929,768 元,前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全部到账;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 002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亦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金额 1. 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工程项目 453,017.00 - 2. 董家口港区港投通用泊位及配套北二突 187,187.00 100,000.00 堤后方堆场项目 1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金额 3. 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项目 22,106.00 18,000.00 4. 青岛港港区智能化升级项目 20,000.00 20,000.00 5. 青岛港设备购置项目 110,070.00 30,21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 29,682.98 合计 197,892.98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 0279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 320,323,641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9年1月15日止 募集资金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承诺投资总额 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 董家口港区港投通用泊位 1,000,000,000 142,843,857 及配套北二突堤后方堆场 项目 2. 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 180,000,000 - 一期项目 3. 青岛港港区智能化升级项 200,000,000 31,216,645 目 4. 青岛港设备购置项目 302,100,000 146,263,139 5. 补充流动资金 296,829,768 - 合计 1,978,929,768 320,323,641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20,323,641 元。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认为: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安排,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20,323,641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2 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置换安排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20,323,641 元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的资金人民币 320,323,641 元置换公司截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此事项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国 际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青 岛港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青岛港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青岛港 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青岛港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 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 第 0279 号),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 按照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第二部分所述编制基础编 3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青港国际公司截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