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601298 股票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 2019-004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为提高资金运营效益,实现资本保值增值,公
司拟在确保资金安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30%的自有资金(包括 2018 年度已经有
效授权但尚未到期的且需于下述授权期限内继续执行的委托理财额度,下同)购
买委托理财产品(不得从事高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实施委托理财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一、委托理财概述
1、目的
为提高资金运营效益,实现资本保值增值,公司拟在确保资金安全、合法合
规、风险可控、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
财产品。
2、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30%的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
产品(不得从事高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
3、实施方式
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1
副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
4、决议有效期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能
够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并有
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30%的
自有资金(包括 2018 年度已经有效授权但尚未到期的且需于该次授权期限内继
续执行的委托理财额度)购买委托理财产品(不得从事高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
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并能够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我们同意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30%的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
产品(不得从事高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金额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发生额为人
民币 49.21 亿元,余额为人民币 16.46 亿元。
五、备查文件
1、《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