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98 股票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 2019-020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 岛港”)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 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 A 股上市前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3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454,376,000 股,股票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A 股上市 前,为了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往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度股东 大会、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 1 分别签署了资产租赁、综合产品和服务互供、金融服务等框架协议,并依据该等协议接 受关联方提供的产品/服务并向关联方提供产品/服务。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 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青岛港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关联人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青 岛港联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青岛东港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青岛 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就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发表了相应事前认可意见:该等关联交易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 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以下意见:该等关联交易议案的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系按 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2 3)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以下意见:该等关联交易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 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上限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预计上限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执行依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港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 1 57,800 57,800 57,800 57,800 产品和服务 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 I》(2017-2019 年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港集团及其子公司购买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 2 8,000 9,000 10,000 11,000 产品和服务 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 II》(2017-2019 年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港集团及其子公司出租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 3 700 1,000 1,000 1,000 资产 司资产租赁框架协议 I》(2017-2019 年度)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港集团及其子公司承租 司资产租赁框架协议 II》(2017-2019 年度) 4 16,000 18,000 19,000 20,000 资产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 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2020-2022 年度) 青岛港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 5 440,000 530,000 640,000 760,000 委托贷款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司委托贷款框架协议》(2018-2019 年度) 3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执行依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青岛港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 6 210,000 260,000 310,000 360,000 融资租赁最高余额 司综合融资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年度) 青岛港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 7 10,000 12,000 14,000 16,000 融资租赁租金 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0-2022 年度) 青岛港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 8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商业保理最高余额 青岛港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 9 4,000 4,000 4,000 4,000 商业保理利息 青岛港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 10 500 500 500 500 商业保理中间业务 青岛港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 11 20,000 10,000 10,000 10,000 小额贷款最高余额 青岛港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 12 1,000 400 400 400 小额贷款利息 青岛港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 13 / 50,000 80,000 120,000 融资担保最高余额 青岛港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 14 / 1,000 1,600 2,400 融资担保费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远海运集团及其子公司销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 15 83,000 91,000 100,500 111,000 售产品和服务 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 I》(2017-2019 年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远海运集团及其子公司购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 16 39,000 46,000 52,000 57,800 买产品和服务 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 II》(2017-2019 年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远海运集团及其子公司出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 17 6,000 6,000 6,000 6,000 租资产 公司资产租赁框架协议》(2017-2019 年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远海运集团及其子公司承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 18 / 200 200 200 租资产 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2020-2022 年度) 19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 114,000 / / / 4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执行依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公司购买产品和服务 有限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年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 20 75,000 / / / 公司销售产品和服务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 21 4,000 / / / 公司出租资产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 22 4,500 / / / 限责任公司购买产品和服务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 23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 26,000 / / / 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和服务 头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 24 (2018-2019 年度) 1,600 / / / 限责任公司出租资产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 25 500 / / / 限责任公司承租资产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码头 26 250 / / / 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产品和服务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码头 27 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 7,000 / / / 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和服务 (2018-2019 年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码头 28 400 / / / 有限责任公司出租资产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长荣集装箱储运有限公 29 200 / / / 司购买产品和服务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长荣集装箱储运有限公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长荣集装箱储运有 30 7,000 / / / 司销售产品和服务 限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年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长荣集装箱储运有限公 31 1,600 / / / 司出租资产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华能青岛港务有限公司购买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能青岛港务有限公司 32 4,500 / / / 产品和服务 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年度) 5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执行依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华能青岛港务有限公司销售 33 1,000 / / / 产品和服务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威海青威集装箱码头有限公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威海青威集装箱码头有 34 200 / / / 司销售产品和服务 限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年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港华物流有限公司销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港华物流有限公司 35 1,000 / / / 产品和服务 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年度)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港董家口中外运物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港董家口中外运物流有 36 流有限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200 / / / 限公司销售产品和服务 年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港联海国际物流有限公 37 550 / / / 司购买产品和服务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港联海国际物流有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港联海国际物流有限公 限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年度) 38 2,000 / / / 司销售产品和服务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港(临沂)高速物流有 39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港(临沂)高速物 1,000 / / / 限公司购买产品和服务 流有限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港(临沂)高速物流有 40 年度) 300 / / / 限公司销售产品和服务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西岸鑫通物流有限公司 41 200 / / / 销售产品和服务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西岸鑫通物流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青岛西岸鑫通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年度) 42 1,400 / / / 出租资产 财务公司向青岛港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服 43 900,000 1,100,000 1,300,000 1,600,000 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 财务公司向青岛港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中间业 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17-2019 年度) 44 650 700 700 700 务服务 《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 财务公司向青岛港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服 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0-2022 年) 45 360,000 430,000 520,000 620,000 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6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执行依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财务公司向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提 46 《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与青岛港财务有限 100,000 120,000 / / 供存款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责任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年度) 财务公司向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提 47 《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 70,000 120,000 / / 供信贷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0 年 1 月 1 日-1 月 财务公司向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提 48 11 日) 10 15 / / 供中间业务服务 财务公司向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 49 《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港财 80,000 100,000 / / 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年度) 财务公司向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 50 《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 100,000 100,000 / / 公司提供信贷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头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0 年 1 月 1 财务公司向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 51 日-1 月 11 日) 10 15 / / 公司提供中间业务服务 财务公司向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 《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港 52 20,000 24,000 / / 任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财务公司向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 年度) 53 20,000 24,000 / / 任公司提供信贷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 财务公司向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 码头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0 年 1 月 54 10 15 / / 任公司提供中间业务服务 1 日-1 月 11 日) 财务公司向青岛长荣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提供 55 《青岛长荣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与青岛港财务有限责 10,000 12,000 / / 存款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任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年度) 财务公司向青岛长荣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提供 56 《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长荣集装箱储运有 10,000 10,000 / / 信贷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0 年 1 月 1 日-1 月 11 财务公司向青岛长荣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提供 57 日) 10 15 / / 中间业务服务 财务公司向华能青岛港务有限公司提供存款服 《华能青岛港务有限公司与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8 20,000 24,000 / / 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年度) 59 财务公司向华能青岛港务有限公司提供信贷服 《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华能青岛港务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 / 7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执行依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0 年 1 月 1 日-1 月 11 日) 财务公司向华能青岛港务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业 60 10 15 / / 务服务 财务公司向青岛港华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存款服 61 20,000 / / / 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财务公司向青岛港华物流有限公司提供信贷服 《青岛港华物流有限公司与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2 10,000 / / / 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年度) 财务公司向青岛港华物流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业 63 10 / / / 务服务 财务公司向青岛港董家口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64 《青岛港董家口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与青岛港财务有 20,000 24,000 / / 提供存款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年度) 财务公司向青岛港董家口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65 《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港董家口中外运物 10,000 10,000 / / 提供信贷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流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0 年 1 月 1 日-1 财务公司向青岛港董家口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66 月 11 日) 10 15 / / 提供中间业务服务 财务公司向威海青威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 67 《威海青威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与青岛港财务有限责 20,000 24,000 / / 存款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任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年度) 财务公司向威海青威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 68 《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威海青威集装箱码头有 20,000 15,000 / / 信贷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0 年 1 月 1 日-1 月 11 财务公司向威海青威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提供 69 日) 10 15 / / 中间业务服务 财务公司向青岛港(临沂)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70 《青岛港(临沂)高速物流有限公司与青岛港财务有 5,000 10,000 / / 提供存款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年度) 财务公司向青岛港(临沂)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71 《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港(临沂)高速物 10,000 10,000 / / 提供信贷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流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0 年 1 月 1 日-1 财务公司向青岛港(临沂)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72 月 11 日) 10 15 / / 提供中间业务服务 8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执行依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财务公司向青岛港联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 73 20,000 24,000 28,800 35,000 存款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青岛港联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青岛港财务有限责 财务公司向青岛港联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 任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18-2019 年度) 74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信贷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港联海国际物流有 财务公司向青岛港联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 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0-2022 年度) 75 10 15 20 25 中间业务服务 财务公司向青岛东港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 《青岛东港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与青岛港财务有 76 23,000 25,000 25,000 25,000 提供存款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18-2020 年度) 财务公司向青岛东港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 《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东港国际集装箱储 77 500 500 20 25 提供中间业务服务 运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1-2022 年度) 说明: 1、“青岛港集团”指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公司”指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海运集团”指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2、上表序号 19-42、46-72 中的交易对方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他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而构成的关联人,鉴于相关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后不再担任该等关联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公司仅制定了与该等关联人于 2018-2019 年度、 2020 年 1 月 1 日-1 月 11 日期间的交易上限。 9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的相关关联方及其有关情况如下所述;该等关联方有效存续,具备良好 的履约能力,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 (一)青岛港集团 1、基本情况 青岛港集团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 100%股权的国 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86,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奉利,住所为青 岛市市北区港青路 6 号,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未经 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港 区土地开发;不动产租赁;有形动产租赁;港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港口旅客运 输服务;货物装卸;港口仓储及运输业、辅助业;货物销售;港口供水、供电、 供热;保洁服务;电气设备销售;承揽电力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青岛港集团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7,200,308.88 万元人民币、2,865,808.80 万元人民币,2018 年上半年经审计的 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587,326.41 万元人民币、86,046.12 万元人民币。 3、关联关系 青岛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中远海运集团 1、基本情况 中远海运集团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 100%股权的国有独资 公司,注册资本为 1,1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许立荣,住所为中国(上 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628 号,经营范围为“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 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 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 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 10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中远海运集团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72,407,377.38 万元人民币、26,600,569.57 万元人民币,2018 年上半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 润分别为 12,111,282.59 万元人民币、739,142.26 万元人民币。 3、关联关系 中远海运集团实际拥有公司 18.60%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青岛港联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港联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青岛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持股 50%的有 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武成,住所为山东 省青岛市黄岛区纬五路 3 号乙,经营范围为“集装箱拆、修、拼箱;仓储服务(不 含冷库、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普通货物装卸服务;国际货运 代理;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 的一般经营项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青岛港联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 资产分别为 4,515.12 万元人民币、3,258.59 万元人民币,2018 年度经审计的主 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4,918.86 万元人民币、25.86 万元人民币。 3、关联关系 青岛港联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青岛东港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东港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为东方海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55%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6,99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江南,住 11 所为山东省青岛市保税港区上海路 34 号一段三层 A 区 7-1(B),经营范围为“件 杂货及集装箱的仓储、装卸、拆箱、装箱、中转、运输、修箱及其他相关业务; 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际货运代理(国家规定需专项审批的除外)。(政府主管 部门批文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青岛东港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 净资产分别为 10,382.84 万元人民币、9,011.10 万元人民币,2018 年度经审计 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9,107.48 万元人民币、1,629.08 万元人民币。 3、关联关系 青岛东港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 形。 (五)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为青岛港持股 30%、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 有限公司持股 25%、贯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5%和万邦青岛港口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持股 20%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 江南,住所为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董家口港区,经营范围为“建设、经营和管理 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品、不含冷库);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以上范围 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保税业务;加工分拨;提供劳 务服务;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 净资产分别为 576,506.98 万元人民币、234,623.10 万元人民币,2018 年度经审 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101,200.22 万元人民币、11,508.72 万元人 民币。 12 3、关联关系 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六)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为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 限公司持股 50%、青岛新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0%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杨利军,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保 税港区同江路 567 号(A),经营范围为“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 仓储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集装箱码头的开发、 建设、经营和管理;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总 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492,260.18 万元人民币、324,648.92 万元人民币,2018 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108,418.88 人民币、26,450.97 万 元人民币。 3、关联关系 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担 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七)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为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 责任公司持股 70%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7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 人为杨利军,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保税港区物流园区前湾港路 68 号综合楼 209 房间(A),经营范围为“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 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集装箱码头的建设、经营和管理;以 13 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 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 146,233.04、96,461.92 万元人民币,2018 年度经审计 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23,623.24 万元人民币、3,764.86 万元人民币。 3、关联关系 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八)青岛长荣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长荣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为青岛港持股 45%、永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0%、立盛企业有限公司持股 15%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4,250 万元人民 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江南,住所为青岛保税区天悦展示厅 0015 号,经营范围为 “件杂货及集装箱的储存、拆箱、装箱、中转、修箱、货运代理及相关业务(国 家规定需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青岛长荣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 资产分别为 13,613.22 万元人民币、10,666.59 万元人民币,2018 年度经审计的 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23,429.74 万元人民币、4,816.57 万元人民币。 3、关联关系 青岛长荣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九)华能青岛港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4 华能青岛港务有限公司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1%的有限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为 21,984.5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树青,住所为青岛市 黄岛区双珠路(原珠海东路 193 号),经营范围为“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 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冷库、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为船 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船员接送。经营地域:董家口港区华能 5+3.5 万吨级通 用泊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华能青岛港务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 分别为 55,865.42 万元人民币、23,094.19 万元人民币,2018 年度未经审计的主 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3,059.49 万元人民币、-2800.72 万元人民币。 3、关联关系 华能青岛港务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青岛港董家口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港董家口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为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持股 51%的有 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江南,住所为青 岛市黄岛区泊里镇董家口港区港润大道 88 号,经营范围为“货物的堆存、仓储 (不含危险品、不含冷库)、保税、分拣、代理和物流(不含运输);煤炭销售、 混煤、配煤;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青岛港董家口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总资 产、净资产分别为 10,544.81 万元人民币、10,300.53 万元人民币,2018 年度未 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586.80 万元人民币、297.93 万元人民币。 3、关联关系 青岛港董家口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5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一)威海青威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威海青威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为山东威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1%的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4,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高冰,住所为威海经 技区海埠路 288-4 号,经营范围为“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 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集装箱堆放、拆装箱以及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 工处理;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港口机械、设施、 设备租赁、维修经营;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运站(场)经营(有效期限 以许可证为准);国际及国内货运代理业务;机动车维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威海青威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 资产分别为 38,749.37 万元人民币、23,112.63 万元人民币,2018 年度经审计的 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16,344.68 万元人民币、4,548.84 万元人民币。 3、关联关系 威海青威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二)青岛港(临沂)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港(临沂)高速物流有限公司为山东高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1%、 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持股 40%、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9%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武成,住所为山 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宏大路临沂港,经营范围为“从事件杂货及集装箱的仓储、装 卸、拆箱、装箱、修箱、洗箱服务;开展报关、报检、船代、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开展货物的分拣、换装、分拨、配送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商务服务; 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销售:洗化用品、保健品、黄金 16 饰品、珠宝饰品、木材、板材、工艺品、一次性卫生用品、五金工具、机电设备 及配件、阀门、轴承、塑料制品及原料、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纺织品、服装鞋帽、粮食及制品、肉类制品、医疗器械、有色金属;会展会务服 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主要财务数据 青岛港(临沂)高速物流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 净资产分别为 1,062.10 万元人民币、1,035.88 万元人民币,2018 年度经审计的 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372.85 万元人民币、32.05 万元人民币。 3、关联关系 青岛港(临沂)高速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三)青岛西岸鑫通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西岸鑫通物流有限公司为青岛润海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40%、青岛前 湾西港联合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30%、山东检疫处理有限公司持股 30%的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岩,住所为青岛保税区 横一路西侧办公楼 211 房间,经营范围为“集装箱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冷冻、 冷藏、制冷及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服务(不含运输);集装箱堆存服务;计算 机技术服务;物流分拨(不含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青岛西岸鑫通物流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 产分别为 4,456.29 万元人民币、2,507.76 万元人民币,2018 年度经审计的主营 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2,638.14 万元人民币、429.44 万元人民币。 3、关联关系 青岛西岸鑫通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17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四)青岛港华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青岛港华物流有限公司为青岛港持股 40%、敦尚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25%、中 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5%、中农调运化肥有限公司持股 10%、中国 农业生产资料天津公司持股 10%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为张江南,住所为青岛市市南区观海二路 3 号甲,经营范围为“集装 箱场站服务,国内外集装箱堆存、保管、拆装箱、修洗箱、搬运、仓储及其相关 业务;进出口散装货物装卸灌包;货运代理,货物的仓储、包装、分拨及其相关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青岛港华物流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 分别为 2,016.68 万元人民币、1,932.02 万元人民币,2018 年度未经审计的主营 业务收入、净利润分别为 1,872.69 万元人民币、368.02 万元人民币。 3、关联关系 青岛港华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 (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2020-2022 年度) 财务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与青岛港集团签署《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向青 岛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信贷服务;中 间业务服务。该协议在不影响合同双方保证与承诺的前提下,经双方加盖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协议项下的定价原则如下: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向青岛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存款服务的利率应 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有效的同种类存款基准利率,不得高于存款服务提供 18 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提供相同类型存款的独立第三方主要商 业银行设定的利率。 2、信贷服务。财务公司向青岛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利率或 费率应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有效的同种类业务基准利率或费率,不得低于 信贷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提供相同类型信贷服务的 独立第三方主要商业银行设定的利率或费率。 3、中间业务服务。财务公司向青岛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中间业务服务 所收取的费用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时公布有效的相同类型中间业务收费标准;且不 得低于中间业务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提供相同类型 中间业务服务的独立第三方主要商业银行收取的费率。 (二)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关联人之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0 年) 财务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与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青岛前 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前湾新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青 岛长荣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华能青岛港务有限公司、青岛港董家口中外运物流 有限公司、威海青威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青岛港(临沂)高速物流有限公司签 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该等协议,财务公司向该等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金 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信贷服务;中间业务服务。该等协议在不影 响合同各方保证与承诺的前提下,经各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履行相关法律 程序后,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 月 11 日。该等协议项下的定价 原则如下: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利率应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 有效的同种类存款基准利率,不得高于存款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 交易情况下提供相同类型存款的独立第三方主要商业银行设定的利率。 2、信贷服务。财务公司提供信贷服务的利率或费率应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不 时公布有效的同种类业务基准利率或费率,不得低于信贷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 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提供相同类型信贷服务的独立第三方主要商业银行设 定的利率或费率。 19 3、中间业务服务。财务公司提供中间业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得低于中国 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不时公布有效的相同类型中间业务收费标准;且不得低于中间业务服务提供地 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提供相同类型中间业务服务的独立第三方 主要商业银行收取的费率。 (三)《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港联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金融服务 框架协议》(2020-2022 年度)、《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东港国际集装 箱储运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2021-2022 年度) 财务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与青岛港联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青岛东港 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分别签署《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港联海国际 物流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和《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东港国际 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该等协议,财务公司向青岛港联 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青岛东港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信贷服务;中间业务服务。该等 协议在不影响合同各方保证与承诺的前提下,经各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履 行相关法律程序后,《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港联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青岛港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青岛东港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 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协议项下的定价原则如下: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向青岛港联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青 岛东港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存款服务的利率应参考中国 人民银行不时公布有效的同种类存款基准利率,不得高于存款服务提供地或其附 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提供相同类型存款的独立第三方主要商业银行设 定的利率。 2、信贷服务。财务公司向青岛港联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青 岛东港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利率或费率应参 考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有效的同种类业务基准利率或费率,不得低于信贷服务 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提供相同类型信贷服务的独立第三 方主要商业银行设定的利率或费率。 20 3、中间业务服务。财务公司向青岛港联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青岛东港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中间业务服务所收取的费 用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时公布有效的相同类型中间业务收费标准;且不得低于中间 业务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提供相同类型中间业务服 务的独立第三方主要商业银行收取的费率。 (四)《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2020-2022 年度) 青岛港已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与青岛港集团签署《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青岛港集团及其 下属企业向青岛港及其附属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服务; 融资租赁服务(直接租赁、售后回租服务);商业保理服务;小额贷款服务;融 资担保服务。该协议在不影响合同双方保证与承诺的前提下,经双方加盖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协议项下的定价原则如下: 青岛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青岛港及其下属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应收取的综 合利率/费率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和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具体而言,不 高于同期或近期独立第三方给予青岛港及其下属企业同种类服务收取的利率/费 率且不高于同期或近期青岛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与青岛港及其下属企业业务 同类或近似的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收取的利率/费率。 (五)《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产品和服 务框架协议》(2020-2022 年度) 青岛港已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与青岛港集团签署《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与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青岛港及 其下属企业向青岛港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销售 水、电、蒸汽、燃油、机械设备等产品;提供通讯、安保、物业管理、采购管理、 工程建设等服务;出租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场地、房屋及构筑物和设备等 资产。青岛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青岛港及其附属企业销售产品和服务,包括但 不限于:销售日用物资、辅助耗材等产品;提供餐饮、医疗、培训等服务;出租 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场地、房屋及构筑物和设备等资产。该协议在不影响 21 合同双方保证与承诺的前提下,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履行相关法律程 序后,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协议项下的定价原则 及顺序如下: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凡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 4、如果前三类价格都没有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定价原则,则执行 协议价。 (六)《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产品和 服务框架协议》(2020-2022 年度) 青岛港已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 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青岛 港及其下属企业向中远海运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销售电力、热力、燃油、港口设备及配件等产品,提供装卸、物流、仓储、理货、 通信、港口配套等服务;出租土地使用权、场地、房屋及构筑物和设备等资产。 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向青岛港及其附属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 于:销售燃油、煤炭、金属矿石等产品,提供船舶运输、船舶代理等服务;出租 土地使用权、场地、房屋及构筑物和设备等资产。该协议在不影响合同双方保证 与承诺的前提下,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有效期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协议项下的定价原则及顺序如下: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凡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 4、如果前三类价格都没有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定价原则,则执行 协议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减少结算费用、降低利息支出、获得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 22 要。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5、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