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关于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接受无偿划转国有产权的公告2019-07-10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公告编号:临 2019-041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无偿划转国有产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7 月 9 日,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青岛港”)收到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港集团”)发来的《关于接受无偿
划转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项的通知》。青岛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岛市国资
委”)、青岛港集团与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威海市国资委”)、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威海港”)于当日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威海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威海港 100%股权(不含非经营性资
产及对应负债)无偿划转给青岛港集团(以下简称“本次无
偿划转”)。本次无偿划转尚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本
次经营者集中申报。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青岛港集团将持有威海港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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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成为威海港的唯一股东。威海港的主营业务为集装箱、
金属矿石、煤炭等货物的装卸和配套服务、物流及港口增值
服务、港口配套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客滚班轮运输业务等,
青岛港的主营业务为集装箱、金属矿石、煤炭、原油等货物
的装卸和配套服务、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港口配套服务、
金融服务等,威海港与青岛港在主营业务上存在一定程度的
同业竞争。考虑到威海港规模相对青岛港较小且威海港货物
处理能力较为有限,威海港和青岛港在主营业务上的竞争程
度有限。此外,考虑到下文所述的青岛港集团出具的关于解
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预期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对青岛港
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为保护青岛港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利益,青岛港集团作出如下关于解决和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
“1、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情况下,
按照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积极规范和发展上述竞
争业务及资产,为该等业务及资产注入青岛港创造条件,并
自威海港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及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完成后 36
个月内,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和青岛港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文件,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后注入青岛港。
2、本集团作为青岛港控股股东期间,不会利用自身的
控制地位限制青岛港正常的商业机会,不会从事任何可能损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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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集团作为青岛港控股股东期间,将继续履行本集
团此前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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