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11
证券代码:601298 股票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 2020-003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以现场会议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青岛市市北区港寰路 58
号青岛港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经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
书、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人力资源部部长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港国际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奉利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
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李奉利先生、张江南先生、姜春凤女士由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
董事,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增补李奉利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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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新泽先生为公司总裁(总经理),聘任张连钢先生为公司
副总裁(副总经理),聘任樊西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该等人员的任期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该等人员履历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上
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职责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委任李奉利先生为公司授权代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授权代表由焦广军先生、陈福香先生变更为李奉利先生、陈福香先生。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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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履历
王新泽先生(“王先生”),男,1963年10月出生,山东省委党校本科,高级
经济师。王先生于1983年8月起加入青岛港务局,并于2013年11月起加入本公司。
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曾任青岛港务局劳资处副处长、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岛港集团”)人事部副部长、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综合
管理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青岛港集团党
委组织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本公司副总裁。王先生拥有超过36年的港口行业
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张连钢先生(“张先生”),男,1960年10月出生,毕业于武汉水运工程学院
(现为武汉理工大学),大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张先生于1983年起加入青
岛港务局,并于2013年11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青岛新前湾
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曾任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
公司党委委员、工程技术部经理,青岛港集团安技部副部长、部长,青岛港集团
副总工程师,本公司副总工程师。张先生拥有超过36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
大型港口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樊西为先生(“樊先生”),男,1977年7月出生,毕业于山东财政学院(现为
山东财经大学),大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樊先生曾任山东省济南汽车运输
总公司财务部会计,浪潮集团通软公司研发部财务软件测试工程师,山东省高速
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鲁西分公司财务处职员,山东省菏泽至关庄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建设办公室财务科职员、副科长,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职员,山东
省高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山东高速光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财务部经理,山东渤海湾港口集团总会计师。樊先生拥有超过21年的财务
工作经验,在大型企业财务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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