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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港: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1-03-30  

                        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 2021-008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
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青岛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青港财务公司”)与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QQCTU”)、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QDOT”)开展日常
关联交易相关事宜,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关联交
易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关联董事王军先生回避表决,
其余非关联董事 8 人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
      就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
予以事前一致认可,认为:《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关联交
易的议案》所述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
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内容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增
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该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
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内
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关于青
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所述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
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
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 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上限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预计上限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执行依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 QQCTU 购买商品及 《青岛港
  1                                                        18,000       20,000
        服务                              国际股份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 QQCTU 销售商品及 有限公司
  2                                                        28,000       30,000
        服务                              与青岛前
  3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 QQCTU 承租资产   湾联合集          3,000          3,500

                                    2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执行依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4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 QQCTU 出租资产    装箱码头            2,000           2,500
                                             有限责任
          青港财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向 QQCTU 提
  5                                          公司关联           70,000       70,000
          供信贷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交易框架
          青港财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向 QQCTU 提
  6                                          协议》             50,000       60,000
          供存款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青港财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向 QQCTU 提
  7                                                                 100            100
          供中间业务服务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 QDOT 购买商品及服
  8                                                             10,000       12,000
          务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 QDOT 销售商品及服 《青岛港
  9                                                             70,000       75,000
          务                                 国际股份
  10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 QDOT 承租资产     有限公司            1,000           1,500
                                             与青岛港
  11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 QDOT 出租资产     董家口矿            2,000           2,500
          青港财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向 QDOT 提供 石码头有
  12                                                           180,000      200,000
          信贷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限公司关
          青港财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向 QDOT 提供 联交易框
  13                                                            50,000       60,000
          存款服务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     架协议》
          青港财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向 QDOT 提供
  14                                                                100            100
          中间业务服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方 QQCTU、QDOT 有效存续,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
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关联方有关情况如下:

       (一)QQCTU

       1. 基本情况

       QQCTU 为公司的合营公司青岛新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0%、青
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持股 50%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2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利军,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保税港区同江
路 567 号(A),经营范围为“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
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集装箱码头的开发、建设、经营
和管理;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主要财务数据

       QQCTU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459,279 万元,净资产为人

                                       3
民币 319,971 万元;2020 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95,760 万元,净利润为
人民币 18,691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 关联关系

     QQCTU 为公司董事王军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QDOT

     1. 基本情况

     QDOT 为公司持股 30%、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5%、贯星投资
有限公司持股 25%和万邦青岛港口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0%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波,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
黄岛区泊里镇董家口港区,经营范围为“建设、经营和管理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
头;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不含冷库);
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以上范围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
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保税业务;加工分拨;提供劳务服务;以及与上述业
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 主要财务数据

     QDOT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657,490 万元,净资产为人
民币 239,104 万元;2020 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17,603 万元,净利润为
人民币-2,935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 关联关系

     QDOT 为公司董事王军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与 QQCTU 签署《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
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及其


                                      4
控股子公司与 QQCTU 开展的交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
QQCTU 销售产品和服务、购买产品和服务、出租资产、承租资产;(2)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青港财务公司向 QQCTU 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及中间业务服务。该协
议在不影响合同双方保证与承诺的前提下,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履行
相关法律程序后,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该协议项下的定价原则如下:

    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 QQCTU 销售产品和服务、购买产品和服务、出租
资产、承租资产等相关交易的价格,参照双方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正常商业条
款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类似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上协商确定。
具体而言: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凡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

    (4)如果前三类价格都没有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定价原则,则执
行协议价。

    2.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青港财务公司向 QQCTU 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和中
间业务服务等交易的定价原则如下:

    (1)提供存款服务的利率应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有效的同种类存款
基准利率,不得高于存款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提供相
同类型存款服务的独立第三方主要商业银行设定的利率。

    (2)提供信贷服务的利率或费率应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有效的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或费率,不得低于信贷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
交易情况下提供相同类型信贷服务的独立第三方主要商业银行设定的利率或费
率。

    (3)提供中间业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或
国家发改委不时公布有效的相同类型中间业务收费标准;且不得低于中间业务服
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提供相同类型中间业务服务的独
立第三方主要商业银行收取的费率。

    (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关联交

                                    5
易框架协议》

    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与 QDOT 签署《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
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与 QDOT 开展的交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 QDOT 销
售产品和服务、购买产品和服务、出租资产、承租资产;(2)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青港财务公司向 QDOT 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及中间业务服务。该协议在不影
响合同双方保证与承诺的前提下,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履行相关法律
程序后,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该协议项下的定价原则如下:

    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 QDOT 销售产品和服务、购买产品和服务、出租资
产、承租资产等相关交易的价格,参照双方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正常商业条款
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类似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上协商确定。具
体而言:

    (1)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凡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

    (4)如果前三类价格都没有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定价原则,则执
行协议价。

    2.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青港财务公司向 QDOT 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和中间
业务服务等交易的定价原则如下:

    (1)提供存款服务的利率应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有效的同种类存款
基准利率,不得高于存款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提供相
同类型存款的独立第三方主要商业银行设定的利率。

    (2)提供信贷服务的利率或费率应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不时公布有效的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或费率,不得低于信贷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
交易情况下提供相同类型信贷服务的独立第三方主要商业银行设定的利率或费
率。

    (3)提供中间业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或
国家发改委不时公布有效的相同类型中间业务收费标准;且不得低于中间业务服

                                    6
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提供相同类型中间业务服务的独
立第三方主要商业银行收取的费率。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
利影响。

    五、报备文件

    1、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5、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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