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港湾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 司对山东港口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同意公司实施该等议案所述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系按照 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 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协议内容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以下接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