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3-31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1 年,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生产经
营及业务发展出谋划策。现将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业咨询机构,并
制定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对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工作制度等内容作了明确
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 2 名独立董
事,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 2021 年共召开了 8 次会议。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
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委员3人,实际出席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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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2.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3.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4.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5.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
7.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8. 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9.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三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10.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关联交易的
议案。
各位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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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9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委员3
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的方式进
行。3 位委员均进行了表决,表决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
有限公司拟收购青岛海业油码头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各位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
月28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委员3
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增资的议案;
2.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港口航运集团有限
公司增资的议案。
各位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
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的方式进行。3位委员均进行了表
决,表决通过了《关于青岛港通用码头有限公司开立A股募集资
金专户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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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
月26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委员3
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中期业绩公告的议案;
2.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3.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委员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调整与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年度
上限的议案;
3. 关于调整与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关连交易年度上限的
议案。
各位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的方式
进行。3 位委员均进行了表决,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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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
划的议案。
各位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为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
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
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
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报告是真
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除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更
新以外的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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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境内外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1年,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治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境内外监管
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
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财务管理部、审计部及相关
部门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
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协调,确保
相关审计工作能够及时高效地推进。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的职责。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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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李 燕 王芙玲 黎国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