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青岛港: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2022-06-29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青岛港
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青
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青岛港
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公司
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所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人员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利益冲
突,其履职能力、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的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燕           蒋   敏            黎国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