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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港: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 2022-041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
港极路 7 号山东港口大厦 2417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
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其中,以通讯参会方式
出席 3 人),缺席董事 0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建光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董
事及总经理候选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


                                    1
司(以下简称“青岛装备”)51%股权作价人民币 101,488,725 元,对山东港口装
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集团”)增资,认缴金额为人民币 89,056,445
元,投资溢价人民币 12,432,280 元全部计入装备集团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
公司将持有装备集团 16.56%股权,装备集团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青岛装
备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及王芙玲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
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装备 51%
股权作价,对装备集团增资,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
解决山东港口内部同业竞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
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对公司及全体股东不存在有失公平的情形;交易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评估定价公允;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
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
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 2023 年度交易上限。

    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及王芙玲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4)。


                                      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实
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双方互利共赢。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
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
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
易的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及其项下的 2023 年度交易上限。

    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及王芙玲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
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
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
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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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
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 2023 年度交易上限。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实
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双方互利共赢。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
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
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分别与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 2023
年度关联交易上限。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
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综合产品和
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连交易的
议案》


                                      4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外理”)为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定义
见香港上市规则),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青岛外理及其附属公司、联系人(定义
见香港上市规则)之间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青岛外理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
下的 2023 年度交易上限。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H股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变更 H 股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将剩余 H 股募集资金约
人民币 55,868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包括董家口港区码头及
油品仓储等建设项目。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
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提名张保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同
意提名薛宝龙、朱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均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
形;上述人员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其履职能力、专业能力、从业能力和
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选举的职位;上述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内容;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张保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中有关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上述人员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利益冲
突,其履职能力、专业能力、从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上述
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内
容,本次聘任总经理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该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 年 10 月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2022 年 10 月修订)》。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10:00 在山东省青岛
市市北区港极路 7 号山东港口大厦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并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上网公告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
意见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10月修订)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7
附件1: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保华先生(以下简称“张先生”),男,1968年11月出生,毕业于天津师范
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工程师。现任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董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党委委员,
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青岛港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先生曾任日照港集团
有限公司(现为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日照港裕
廊码头有限公司(现为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
码:06117)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
事,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17)监事
等职务。张先生拥有近30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
丰富经验。
    薛宝龙先生(以下简称“薛先生”),男,1970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国石油
大学(华东),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在职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山东港口青岛港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委员,青岛港国际油港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执行董事,青岛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山东港
联化管道石油输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青岛港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山东港口青港实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青岛港董家口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岛海湾液体
化工港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滨海弘润管道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港佳
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海业摩科瑞仓储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营港联化管道石
油输送有限公司董事长,潍坊港联化仓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中石油仓储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山东青东管道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振华石油仓储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山东青淄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齐鲁富海仓储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薛先生曾任本公司液体散货板块多家控
股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董事或高管,拥有超过30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
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朱涛先生(以下简称“朱先生”),1972年12月出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现任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1199)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主席及执行委员会、
投资及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朱先生曾任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8
远集运”,现为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班轮部调度处业务副经理、业务
经理,中远集运沿海运输部业务处副处长,中远集运中日贸易区华东华南经营部
经理,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泛亚”)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中远集运美洲贸易区副总经理、中远集运荷兰公司总经理、中远集运总经理办公
室主任,上海泛亚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党委委员等职务。




                                   9
附件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保华先生(以下简称“张先生”),男,1968年11月出生,毕业于天津师范
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工程师。现任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董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党委委员,
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青岛港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先生曾任日照港集团
有限公司(现为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日照港裕
廊码头有限公司(现为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
码:06117)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
事,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17)监事
等职务。张先生拥有近30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
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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