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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12-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
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青岛港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39号)核准,青岛港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454,376,000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61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人 民 币 2,094,673,36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978,929,768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青岛港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
第0026号验资报告。青岛港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根据青岛港2023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预计投入
进度,募集资金尚不能完全投入使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
集资金,在不影响青岛港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更好地实现青岛港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青岛港股东利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根据青岛港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部分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截止2022年
                                          截止2022
                             募集资金                  11月末募集
                                          年11月末                     2023年募投项目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金                   资金余额
                                          募投项目                             预算
                                 额                    (含利息收
                                          累计投入
                                                          入)
       董家口港区港投通
 1     用泊位及配套北二       31,283.00    28,358.11     11,545.96                  11,545.96
       突堤后方堆场项目
       青岛港设备购置项
 2                            48,210.00    41,851.28      9,082.34                      2,000.00
       目
       青岛港港区智能化
 3                            20,000.00    21,162.30          0.00                          0.00
       升级项目
       董家口港区大唐码
 4                            68,717.00    32,467.89      37675.73                  20,524.00
       头二期工程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29,682.98    29,682.98             -                             -

          合计               197,892.98   153,522.56     58,304.02                  34,069.96
           注: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2年11月30日,青岛港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人民币153,522.56万元,
       剩余人民币58,304.02万元(含利息收入)。2023年募投项目预计投入约人民币
       34,069.96万元。

            (三)投资额度

            根据2023年募投项目预计投入进度,青岛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青岛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
        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
        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2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集至
募集资金账户。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青岛港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青岛港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青岛港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

   1、青岛港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银行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
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2、青岛港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青岛港购买银行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青岛港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
内现金管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青岛港经营的影响

  青岛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相关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9月30日/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6,057,555.61             6,228,076.63
       负债总额                      2,179,092.98           2,114,916.36


                                 3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9月30日/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
           归母净资产                    3,492,327.98               3,638,386.38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275,437.68              402,050.15

       青岛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
 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青岛港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青岛港募集
 资金的正常使用。青岛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升青岛港业绩水平,能
 为青岛港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截至2022年9月30日,青岛港货币资金为人民币689,547.44万元。2023年度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约占青岛港
     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不超过8.70%。

        青岛港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就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行会计处理,青
     岛港将在未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在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五、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23日,青岛港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无需提
     交青岛港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要求。

        六、青岛港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1      结构性存款        208,000.00    169,000.00         1,874.23    39,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8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29
  最近12个月现金管理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47
              目前已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                                   39,000.00
                尚未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                                   71,000.00


                                        4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总现金管理额度                                      110,000.00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
  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
  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
  产品,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青岛港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决议,认为青岛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产品,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同意青岛港使用该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青岛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青岛港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未违反募投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5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青岛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叶建中                 董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