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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南嘉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2-02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
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们客观、
独立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
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
举的议案》所涉及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的资格以及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我们同意提名周鸿祎先生、石晓虹先生、SHEN
NANPENG(沈南鹏)先生、罗宁先生作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
意提名XUN CHEN(陈恂)先生、MING HUANG(黄明)先生、刘贵彬先生为
独立董事候选人。
    2、我们已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征得
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第
十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3、我们认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我们同意董事会将选举上述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程礼源 、肖翔、王稼铭
                                                2018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