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半年度报告 A 股代码:601330 A 股简称:绿色动力 H 股代码:1330 H 股简称:绿色动力环保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乔德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智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林斌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阅本报告,亦就本公司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及常规 以及内部监控等事项与本公司的管理层进行商讨。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元(税前)。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2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十、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一、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业务风险等,敬请查阅第三节“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第五部分“其他披露事项”之“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按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中 国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本半年度报告所用记账本位币均为人民币。 本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对半年度 报告所应披露的数据的所有要求,并同时在中国大陆和香港刊发。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编制,在 对中英文文本的理解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3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3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60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证券 时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绿色动力 指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集团 指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北京国资公司 指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绿色动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蓝洋环保投资 香港绿动 指 控股有限公司) 常州公司 指 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海宁公司 指 海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泰州公司 指 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武汉公司 指 武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平阳公司 指 平阳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永嘉公司 指 永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乳山公司 指 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安顺公司 指 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惠州公司 指 惠州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蓟州公司 指 天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句容公司 指 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宁河公司 指 天津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蚌埠公司 指 蚌埠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通州公司 指 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密云公司 指 北京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汕头公司 指 汕头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章丘公司 指 章丘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博白公司 指 博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红安公司 指 红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宜春公司 指 宜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丰城公司 指 丰城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惠州二期公司 指 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永嘉二期公司 指 温州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隆回公司 指 隆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平遥公司 指 平遥县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青岛公司 指 青岛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深圳景秀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省东 深圳景秀 指 阳市富力建设有限公司) 登封公司 指 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海宁扩建公司 指 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石首公司 指 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博海昕能公司 指 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 广元公司 指 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5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佳木斯公司 指 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肇庆公司 指 肇庆市博能再生资源发电有限公司 舒兰公司 指 舒兰市博能环保有限公司 张掖公司 指 张掖博能环保有限公司 东莞公司 指 东莞市长能清洁能源绿化服务有限公司 金沙公司 指 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平阳二期公司 指 平阳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靖西公司 指 百色绿动环保有限公司 恩施公司 指 恩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葫芦岛危废公司 指 绿益(葫芦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葫芦岛发电公司 指 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 惠州三合一公司 指 惠州绿色动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汕头污泥公司 指 汕头市绿色动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章丘二期公司 指 济南绿动环保有限公司 朔州公司 指 朔州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莱州公司 指 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常州项目 指 江苏常州市武进区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 武汉项目 指 湖北武汉星火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泰州项目 指 江苏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平阳项目 指 浙江平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安顺项目 指 贵州安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永嘉项目 指 浙江永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乳山项目 指 山东乳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蓟州项目 指 天津市蓟州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惠州项目 指 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榄子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句容项目 指 江苏句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蚌埠项目 指 安徽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通州项目 指 北京市通州区再生能源发电厂 宁河秸秆项目 指 天津市宁河区秸秆焚烧发电项目 宁河生物质项目 指 天津市宁河区生物质发电项目 密云项目 指 北京密云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 广元项目 指 四川广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佳木斯项目 指 黑龙江佳木斯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BOT 项目 四会项目 指 广东四会环保能源热力发电厂 BOT 项目 汕头项目 指 广东汕头市潮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章丘项目 指 山东济南市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博白项目 指 广西博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红安项目 指 湖北红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宜春项目 指 江西宜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 丰城项目 指 江西丰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PPP 项目 惠州二期项目 指 广东惠阳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二期 PPP 项目 登封项目 指 河南登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BOT 项目 海宁扩建项目 指 浙江海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 6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石首项目 指 湖北石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永嘉二期项目 指 浙江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平阳二期项目 指 浙江平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 PPP 项目 靖西项目 指 广西靖西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金沙项目 指 贵州省金沙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恩施项目 指 湖北恩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葫芦岛危废项目 指 辽宁葫芦岛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 辽宁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 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 指 烧发电项目 莱州项目 指 山东莱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 PPP 项目 山西朔州南山环境能源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朔州项目 指 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项目 山东济南市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暨 章丘二期项目 指 静脉产业园项目 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污泥、餐厨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 惠州三合一项目 指 PPP 项目 武汉二期项目 指 湖北武汉星火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改扩建工程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黄河滩区迁建产业高质量发展低 章丘低碳环保产业园 指 碳环保产业园 报告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4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报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 中国 指 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会计准则 指 中国财政部制定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BOT 指 Build(建设)-Operate(运营)-Transfer(移交) 核数师 指 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主要资金来源是国家可再 国补 指 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通过电网向符合条件的可再生 能源发电企业支付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1 个绿证单位对应 1000 度 绿证 指 可再生能源电量 7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绿色动力 公司的外文名称 Dynagre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Dynagree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乔德卫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 联席公司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曙光 袁颕欣 李剑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香港观塘道348号宏利广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联系地址 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场5楼 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电话 0755-36807688-8009 - 0755-36807688-8009 传真 0755-33631220 - 0755-33631220 电子信箱 ir@dynagreen.com.cn - ir@dynagreen.com.cn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东北楼 公司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57 公司香港办公地址 香港苏杭街104号秀平商业大厦1楼 公司网址 www.dynagreen.com.cn 电子信箱 ir@dynagreen.com.cn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基本情况未发生变更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www.sse.com.cn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hkexnews.hk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绿色动力 601330 -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 绿色动力环保 1330 - 8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有关香港法律:美富律师事务所 有关中国法律: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3、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 公司 A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杨高南路 188 号 公司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夏悫道 16 号远东金融中心 17 楼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上年同期 (1-6月)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660,506,740.32 2,141,513,147.31 -2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3,026,018.30 364,057,245.61 -16.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01,480,353.86 358,887,623.29 -16.0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3,371,427.14 287,718,294.22 88.86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913,311,756.42 7,807,439,716.26 1.36 总资产 22,515,212,843.20 22,537,265,642.95 -0.1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财务指标 上年同期 (1-6月)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6 -15.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4 -12.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22 0.26 -15.38 股收益(元/股) 9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0 4.84 减少1.0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3.79 4.77 减少0.98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196.28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571,382.47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45,381.4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64,196.41 减:所得税影响额 -294,584.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0,907.71 合计 1,545,664.44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0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最早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企业之一,主要以 BOT 等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业务。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 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 山西、广西、江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辐射全 国的市场布局。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运营项目 37 个,运营项目 垃圾处理能力达 4.03 万吨/日,装机容量 857MW,公司项目数量和垃圾处理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 BOT 模式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具体如下:负责垃圾处理的政府部门通 过招标或其他方式选择服务商以 BOT 模式建设及运作垃圾焚烧发电厂。公司获得项目后与当地政 府相关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开展业务。根据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特许经 营协议,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建设及运营整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期通常为 25 至 30 年。相关的政府部门按约定的价格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项目公司出售垃圾焚烧过程中 产生的电力、蒸汽或热水等。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特许权授予 方。 公司上游行业包括施工企业、安装企业、垃圾处理及发电设备(如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 汽轮发电机组、余热锅炉等)供应商等,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下游行业主要包括地方 政府部门及电网公司。公司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向电网公司 销售电力,并获得售电收入。 3、工艺与技术 垃圾焚烧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是焚烧炉,公司主要使用自主研发的三驱动逆推式炉排炉,该 种焚烧炉具有独特的一体式三段设计,干燥、燃烧、燃烬段均配置独立驱动机构,可灵活根据燃 烧工况调整各段的运行速度,以更好地控制火床分布,使得灰渣热灼减率更低。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工艺流程如下图: 11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情况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是城市环境治理的关键环节,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 置的重要手段,在改善城市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水平的提升, 以及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提高,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显著增加,生活垃圾处理需求也相应扩大。在 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快速发展,2022 年 7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 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5 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 万吨/日左右。截至 2022 年底,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已达到 80.47 万吨/日,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 达 19.48 万吨/日,焚烧处理率分别为 79.8%、55.2%。当前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已基本满足我国垃 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需求,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 垃圾焚烧发电电价政策调整已经尘埃落地,存量项目运营超过 15 年或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 小时数满 82,500 小时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开工的项目上网 电价需竞价上网。2023 年 7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 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包括垃圾 焚烧发电)核发绿证,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正式进入绿证交易市场,绿证交易将为垃圾焚烧发电项 目在国补结束后增加收益来源。 5、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特征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具有政策鼓励、区域垄断、资金密集、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等 特征,具体如下: 12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 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包括垃圾处理在内的节能环保行业位居我国七大战 略性新兴产业之首。在我国人均占地面积较小的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 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由于垃圾焚烧发电前期投入大、运营成本较高, 国家从上网电价、税收等多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促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譬如每吨 生活垃圾上网电量在 280 千瓦时以内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5 元(含 税);符合条件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电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垃圾处理 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 70%。 (2)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常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 25 至 30 年。在该 模式下,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者或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在 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某一区域生活垃圾处理权。 (3)垃圾焚烧发电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所需前期投入大,一个日处理能力 1,000 吨的垃 圾焚烧发电厂的资金投入一般为人民币 4 亿元至 6 亿元。同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收周 期较长,一般在 8-12 年。 (4)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原料为生活垃圾,与当地人口直接关联,产生量相对稳定,季节性与 周期性波动不明显。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重点突出、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采取积极的市场开发战略,大力拓展各区域市场。公司项目地理范围广 阔,市场网络覆盖 20 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 角洲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西、广西、江 西、湖南、陕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辐射全国 的市场布局。广阔的市场布局反映公司具备在不同区域开拓项目与运营管理的能力,也有助于降 低局部地区不利因素对整体的影响。 13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丰富的行业经验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垃圾处理产业化探索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最早专注提升及进一步开发 先进国际焚烧发电技术的企业之一。公司自成立以来,在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方面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连续十四年被评选为“中国固废十大影响力企业”。二十余年的行业经验塑造了公 司品牌,并将帮助公司把握行业的发展机遇,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3、领先的专业技术 公司自主研发的“多驱动逆推式机械炉排炉”技术为行业领先的焚烧技术并被国家授予发明 专利。该技术契合中国生活垃圾特点,具备性能上的优势,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选为“十一五”期 间重点推广的核心技术,并成功入选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19 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 程名录》。公司常州项目 2013 年被中国环保产业协会评为“使用环保技术的国家模范项目”,惠 州项目、海宁扩建项目陆续荣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通州项目 2020 年荣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二噁英在线预警和控制系 统的多驱动逆推式垃圾焚烧炉”获得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2019 年度技术进步二等奖。多驱动逆推式 14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焚烧炉和二噁英在线预警控制技术分别获得 2022 年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和科 技应用二等奖。凭借专业技术,公司能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环保服务,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 4、资深的管理团队 公司的管理团队多年来从事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业务管理、市场拓展、技术开发和建设营运。 公司董事长乔德卫先生被评为“深圳市百名行业领军人物”,获聘生态环境部 2023 年生态环境 特邀观察员,具备社会影响力与号召力,以其为核心的管理团队有着近二十年的合作经验和对行 业的深入了解。在公司管理团队的指导下,公司的项目建设与运营团队可针对垃圾处理技术和垃 圾焚烧发电厂管理运作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策略,公司的市场团队可根据企业的未来发展布局 积极开拓潜在的区域市场。公司资深的管理团队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保证项目质量。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行业概述 “十四五”以来,我国始终坚定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各部门推出多项政策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绿色发展。 2024 年 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加快“无废 城市”建设,到 2027 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 60%,到 2035 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 盖。垃圾焚烧发电作为城市环境治理的关键环节,可更有效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 无害化”,有助于推动“无废城市”建设进程,促进“双碳”目标达成。 当前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步入稳定发展期,新项目释放速度进一步趋缓,行业发展从规模扩 张阶段逐渐转向精细化管理阶段。面对国补政策调整、环保监管趋严、市场增量空间有限等挑战, 存量项目的高效运营及提质增效已成为行业内企业关注重点。 业务回顾 今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稳步复苏,总体回升向好。公司秉承“创造美好生活环境”的企业 使命,坚持贯彻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发展思路,聚焦垃圾焚烧发电主业,深化精细管理,持 续推进运营项目提质增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受建造项目数量减少影响,二零二四年上 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6.61 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22.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5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03 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16.76%。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公司总资 产为人民币 225.1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79.13 亿元。具体如下: 1、运营项目稳定运行,主要经营指标再创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各运营项目稳定运营,安全环保受控,主要经营指标均创历史新高。二零二 四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处理生活垃圾 700.73 万吨,同比增长 11.27%;累计发电量 249,868.96 万 度,同比增长 12.85%;实现上网电量 207,202.02 万度,同比增长 12.90%;累计供汽量 23.90 万 吨,同比增长 22.51%;实现运营收入 14.40 亿元,同比增长 10.66%,公司运营收入保持稳定增 长。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各区域主要运营数据 区域 项目 2024 年上半年 垃圾进厂量(万吨) 281.91 华东 发电量(万度) 100,298.81 上网电量(万度) 83,595.39 垃圾进厂量(万吨) 86.27 华北 发电量(万度) 28,560.79 上网电量(万度) 22,769.99 垃圾进厂量(万吨) 142.46 华南 发电量(万度) 53,100.00 上网电量(万度) 44,269.42 垃圾进厂量(万吨) 107.90 华中 发电量(万度) 42,565.49 上网电量(万度) 36,061.30 垃圾进厂量(万吨) 45.45 西南 发电量(万度) 15,218.90 上网电量(万度) 12,632.75 垃圾进厂量(万吨) 36.75 东北 发电量(万度) 10,124.98 上网电量(万度) 7,873.17 2、多措并举,运营项目强化提质增效 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公司聚焦提质增效,多措并举,持续提升运营项目运营管理水平,以逐 步释放存量项目盈利能力。利用垃圾焚烧协同处理优势,大力拓展陈腐垃圾、餐厨(厨余)垃 圾、污泥、一般工业固废等其他固体废物,做到应收尽收、能烧尽烧,不断提升产能利用率;供 汽业务拓展再结硕果,泰州、四会以及蚌埠项目签署供汽合同,常州项目开展移动供热业务。常 州公司斩获垃圾发电行业首个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并在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成功上架;加 16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大集中采购力度,逐步扩大集采范围,节约采购成本;通过贷款置换以及利率下调等方式降低融 资成本,不断提升存量项目经济效益。 3、着力提升管理“数字化”水平,技术研发取得新成绩 与阿里云技术合作,在通州项目开展智慧电厂建设;开展污泥回喷焚烧炉掺烧的研发和试验, 在常州和章丘项目启动污泥直喷新工艺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在乳山项目开展垃圾焚烧烟气一体化 超低排放新技术终试,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完成多驱动逆推式小型焚烧炉(100—200 吨)研发的 基本设计;推进“产学研”合作,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等机构达成合作意向,共同研究垃圾发 电项目 AI、数字化、智慧化等新技术运用领域。 业务展望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步入成熟期,大中城市的市场已经趋于饱和。 二零二三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对垃圾焚烧向县级地区下沉提出实施方案, 要求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到二零三零年,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 理设施技术、商业模式进一步成熟,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 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政策导向明确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市场增量空间。 二零二三年七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 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将生物质发电(包括垃圾焚烧发 电)纳入绿证核发范围,可参与绿电市场交易。二零二四年八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支持地方完善收费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方式改革;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适时有序扩大交易行 业范围;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加强绿电、绿证、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垃圾 处理收费机制的完善,有利于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逐步落实“产生者付费”原则,有助于降低国补 退坡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影响。未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有望参与碳市场交易,为垃圾焚烧发电 企业带来额外的收益;随着绿证交易市场化机制不断完善,通过市场机制为可再生能源环境价值 定价,有利于提高国补到期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济性。 公司将妥善应对国家宏观环境和行业政策变化,聚焦主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加强并购 重组,多措并举强化提质降耗增效,坚定不移做精做优做大做强垃圾焚烧发电主业,探索打造低 碳环保特色产业园,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把绿色动力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环保产业集团。 17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二零二四年下半年,集团将继续聚焦垃圾发电主业,加强已运营项目垃圾拓展、供汽供热等 非电业务拓展和应收账款催收,积极参与绿证交易,推进项目“数字化”建设;加强垃圾发电项 目的开拓和投资并购,稳步推进环保特色产业园建设前期手续等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和 重点工作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 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660,506,740.32 2,141,513,147.31 -22.46 营业成本 919,438,857.60 1,371,722,378.79 -32.97 销售费用 639,591.99 707,152.25 -9.55 管理费用 100,223,612.48 90,652,338.81 10.56 财务费用 236,206,096.06 228,320,815.77 3.45 研发费用 2,469,797.57 2,522,176.32 -2.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3,371,427.14 287,718,294.22 88.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918,818.39 -413,739,621.84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2,743,054.33 -598,828,719.83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在建项目减少,建设投入减少,建造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6.19 亿元。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同营业收入变动原因,建造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 5.68 亿元。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变动较小。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靖西项目转入运营期,以及 2023 年投产的朔州、葫芦岛发电、武 汉二期、章丘二期等项目 2024 年上半年运营时间较上年增加,管理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运营项目增加,费用化利息支出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变动较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国补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销售 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本期建设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计入经营活动 现金流出的 PPP 项目建设支出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建设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购建固定资 18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10.50 亿元,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6.11 亿元,以及本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1.95 亿元。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本期期 本期期 上年期 末金额 末数占 末数占 较上年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总资产 上年期末数 总资产 情况说明 期末变 的比例 的比例 动比例 (%) (%) (%) 货币资金 1,019,289,350.59 4.53 1,034,574,136.93 4.59 -1.48 变动较小 主要由于结算周 期延长,应收国家 可再生能源补助 应收账款 2,388,865,862.62 10.61 1,973,420,906.89 8.76 21.05 电费收入、垃圾处 理费收入累积余 额增加 主要系本期汕头 项目、博白项目纳 入国补清单,应收 合同资产 361,042,370.18 1.60 406,969,089.65 1.81 -11.29 国补金额由合同 资产转入应收账 款 无形资产 10,914,437,634.27 48.48 11,115,558,991.16 49.32 -1.81 变动较小 其他非流动 6,793,314,379.82 30.17 6,916,184,337.26 30.69 -1.78 变动较小 资产 主要系新增借款 短期借款 723,898,748.02 3.22 516,440,084.96 2.29 40.17 导致余额增加 应付账款 792,487,302.79 3.52 1,014,132,043.06 4.50 -21.86 主要系建设项目 19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减少,应付工程设 备款减少 主要系已偿还北 一年内到期 京国资公司的借 的非流动负 1,262,472,737.43 5.61 2,138,535,085.14 9.49 -40.97 款导致一年内到 债 期的非流动负债 余额减少 主要系新增借款 长期借款 7,754,446,310.71 34.44 7,033,566,028.80 31.21 10.25 导致余额增加 应付债券 2,314,569,908.95 10.28 2,275,489,512.51 10.10 1.72 变动较小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 12,018,449.6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05%。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元) 期初账面价值(元)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039,180.00 2,039,180.00 开具履约保函 其他非流动资产 3,990,797,573.58 4,007,336,391.53 用于借款担保 无形资产 5,104,550,440.42 5,228,829,544.18 用于借款担保 应收账款 1,723,763,980.12 1,319,752,710.62 用于借款担保 合同资产 291,976,946.71 341,067,032.77 用于借款担保 合计 11,113,128,120.83 10,899,024,859.10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财务回顾(根据联交所要求披露) 财务状况和净利润 20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660,506,740.32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323,733,601.98 元 , 于 二 零 二 四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和 总 负 债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22,515,212,843.20 元及人民币 14,114,100,556.80 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8,401,112,286.40 元, 资产负债比率(以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所得)为 62.69%,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为人 民币 5.68 元。 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660,506,740.32 元(二零二三年同期为人民币 2,141,513,147.31 元),比二零二三年同期减少 22.46%,主要是因为本期在建项目减少,建设投 入减少,建造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其中,建造收入为人民币 22,954,459.10 元(二零二三年同 期 为 人 民 币 641,720,109.79 元 ) , 比 二 零 二 三 年 同 期 减 少 96.42% ; 运 营 收 入 为 人 民 币 1,440,317,386.59 元(二零二三年同期为人民币 1,301,588,175.06 元),比二零二三年同期增 加 10.66%,主要是因为本期运营项目增加,垃圾处理量增加,上网电量也增加;利息收入为人民 币 197,234,894.63 元(二零二三年同期为人民币 198,204,862.46 元),比二零二三年同期减少 0.49%,与二零二三年同期基本持平。 毛利及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减少 3.73%至人民币 741,067,882.72 元(二零二三年同期为人民币 769,790,768.52 元),毛利率为 44.63%(二零二三年同期为 35.95%),毛利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建 造业务减少,建造毛利减少;毛利率增加主要是因为毛利率较低的建造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下降。 管理费用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的 管 理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100,223,612.48 元 ( 二 零 二 三 年 同 期 为 人 民 币 90,652,338.81 元),占公司营业额约 6.04%(二零二三年同期为 4.23%),管理费用增加的主要 原因为运营项目数量增加。 财务费用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的 财 务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236,206,096.06 元 ,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加 人 民 币 7,885,280.29 元,主要是因为运营项目增加,费用化利息支出增加。 21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利润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391,058,983.14 元,较二零二三年同期减少人民币 44,030,560.57 元,主要是因为毛利减少以及运营项目增加,费用化的支出增加。 所得税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67,325,381.16 元 ( 二 零 二 三 年 同 期 为 人 民 币 54,994,460.21 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约 17.22%(二零二三年同期为 12.64%)。所得税费用与利 润总额的比率上升主要是由于本期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利润减少,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从而递延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另外,本期部分项目公司从免税期进入减半征收期和部分项目公 司结束税收优惠期,当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为人民币 303,026,018.30 元(二零二三年 同期为人民币 364,057,245.61 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财务资源及流动性 公司对现金及财务管理采取审慎的原则,以妥善管理风险及降低资金成本。营运资金基本来 自内部现金流及往来银行提供之贷款。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公司持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 人民币 1,017,250,170.59 元,较二零二三年末之人民币 1,032,534,956.93 元减少人民币 15,284,786.34 元,相对稳定。公司绝大多数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人民币持有。截至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公司的资产负债比率从二零二三年末的 63.29%下降至 62.69%。 资本管理 公司管理资本之首要目标乃保障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以为股东提供回报,同时维持合理的资 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公司参考资产负债率管理资本结构,此比率按照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 计算。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和二零二三年度的资本管理策略相同。本集 团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和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比分别为 62.69%和 63.29%。 22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贷款及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公司尚未偿还借款总额约为人民币 9,710,039,405.05 元,较二零 二三年末之人民币 9,656,203,830.34 元增加人民币 53,835,574.71 元。借款包括有质押贷款人 民币 6,389,637,926.16 元及无质押贷款人民币 3,320,401,478.89 元。公司的借款以人民币和港 币为单位。公司的借款大部分为浮动利率。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公司之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为人民币 18,379,060,000.00 元,其中人民币 3,524,832,079.00 元尚未动用,银行综合授信为一 至十五年期。公司目前并无利率对冲政策。然而,管理层对利率风险实施监察,倘预期将会出现 重大风险,则将会考虑采取其他必要行动。公司以若干有关集团服务特许安排的应收款项及特许 经营权(其中包括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作为银行信贷额度的质押。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已质押的应收款项及经营权的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 11,111,088,940.83 元。 或有负债 本公司已就若干附属公司获授的银行信贷额度作出财务担保,本公司董事会不认为本公司会 由于担保而被提出索赔。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根据已 作 出 担 保 的 最 高 责 任 为 附 属 公 司 提 取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7,422,857,703.52 元 和 人 民 币 7,242,311,708.86 元的信贷额度。 承担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和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就建筑合约但并无于本公司 中期财务报表内作出拨备的尚未履行的购买承诺分别为人民币 92,668,027.50 元和人民币 50,169,327.38 元。 外汇风险及汇兑损益 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部分资金以港币形式存于银行,因此可能受到人民币和港币的汇 率波动风险;除此之外,公司大部分资产和多数交易均以人民币计值,且基本以人民币收入支付 国内业务的资金支出,因此不存在重大外汇风险。目前,公司并无有关外汇风险之对冲政策。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3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报告期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期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5,000,000 510,000,000 -97.06% (1).重大的股权投资或收购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未来重大投资或资本性资产计划详情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除了本公司于以往公告已公布及于本半年报描述已中目标垃圾焚 烧项目投资或筹建外,本公司概无其他重大投资(包括对一家被投资公司的任何投资,而于报告 期末占本公司总资产 5%或以上)及概无重大投资或购入资本资产的计划,惟本公司将在其日常业 务过程中积极寻求投资机遇,以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关预期资金来源,请参阅之前公告。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4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 持股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名称 比例 通州 垃圾处理 100 37,500 143,178.99 55,701.89 2,870.17 9,833.08 3,852.05 公司 及发电 % 汕头 垃圾处理 100 21,000 115,296.07 43,826.89 4,000.59 10,245.89 4,630.35 公司 及发电 % 海宁 垃圾处理 扩建 39,000 60% 114,401.44 56,087.26 4,125.60 8,679.94 4,176.15 及发电 公司 惠州 垃圾处理 100 二期 45,000 146,365.21 72,448.71 6,623.05 13,906.65 6,896.62 及发电 % 公司 武汉 垃圾处理 27,948.42 100 124,853.55 44,871.33 3,803.85 11,093.07 4,002.41 公司 及发电 8 % 截至报告期末,通州公司总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6.36%,汕头公司总资产占本公司 总资产的比例为 5.12%,海宁扩建公司总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5.08%,惠州二期公司总资 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6.50%,武汉公司总资产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5.55%。报告期内, 上述每项投资的表现,请见上表中的“净利润”、“营业利润”;本公司就上述投资的投资策略 的讨论,请见本节“(五)投资状况分析”之“(4) 未来重大投资或资本性资产计划详情”。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政策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受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 年 修订),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 号),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折算比例为每吨生活垃圾 280 千 瓦时,未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5 元(含税);超过上 25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006 年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按该规 定执行。2020 年 9 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 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 号),指出国家可再 生能源基金对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补贴将只覆盖项目投产后的前 82,500 小时或前 15 年。2021 年 8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1 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 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190 号),提出申报 2021 年中央补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分 为非竞争配置项目和竞争配置项目。2020 年 1 月 20 日(含)以后当年全部机组建成并网但未纳 入 2020 年补贴范围的项目及 2020 年底前开工且 2021 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的项目,为非竞 争配置项目;2021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当年新开工项目为竞争配置项目。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 补贴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态,通过行业组织传达保持政策稳定的诉求;因地制宜开展供热业务, 拓展收入来源;洽谈特许经营协议时增加相应条款,若外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通过上调垃圾 处理费弥补损失;国补到期的项目可通过申请核发绿证并参与绿证交易弥补收益。 2、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受国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严格监管。近几年来,我国环境 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政府一方面出台了支持环保行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政策,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 环保行业的监管力度。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运营。随着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的不断提 高,公司的环保投入将随之增加,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通过技术研发、设施改造及改善运营管理,提高发电量,尽可能抵消环保投入上升的 不利影响。 3、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据国家对环保行业的政策支持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若干税项的税收 优惠,2022-2023 年,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合计分别为 17,698.75 万元、18,649.34 万元,占公司 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9.88%、24.00%。如果未来国家削减对环保行业的税收优惠,则对公 司的经营、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动态,通过行业组织传达保持政策稳定的诉求;洽谈特许经营协议时增 加相应条款,若外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通过上调垃圾处理费弥补损失。 26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4、社会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持负面看法的风险 社会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可能持有负面看法,公众担心项目建设和运营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 二次污染。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项目核准手续中增加了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程序,生态环境 部也提高了环评要求并进一步规范了环评听证会和公众调查程序。“邻避效应”和国家严格的监 管政策使项目选址的难度加大,致使项目筹建时间延长,增加公司成本。如果未来社会公众对垃 圾焚烧发电的负面看法进一步加重,可能加大公司经营的难度,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依照环保标准排放,并公开排放数据,组织社区居民参观集团运营的垃圾焚烧发 电厂,让公众对垃圾焚烧发电有更深认识。 5、生活垃圾供应量及热值不稳定的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经营效益取决于生活垃圾的供应量和热值。生活垃圾主要由地方政府以陆 地交通方式运送至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供应主要受到当地垃圾收运体系和人口数量的影响。 如地方政府缺少或未能按时建立完备的垃圾收运体系,则无法向公司持续且稳定地供应生活垃圾 并可能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正在推广的垃圾分类也将影响垃圾供应量。此外,垃圾热值也 会影响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发电量。生活垃圾热值不足,发电量将难以保证。因此,生活垃圾供应 量及热值的不稳定均有可能影响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效率,对公司的经营及盈利能力造成 不利影响。 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前,公司对政府方所提供的垃圾数量和热值特点进行充分的评估分 析,从而确保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合理约定垃圾数量和质量。在垃圾数量不足、热值不够的情况下, 公司会积极在垃圾供应地及周边地区搜寻生活垃圾和无污染燃料。此外,公司在特许经营协议中 约定针对垃圾数量低于保底量时,政府方需按保底量支付费用。 6、公司 BOT 项目建设工程超支及延误的风险 公司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进度受到若干不利因素的影响,包括建筑材料、设备及部件的价格波 动,设备、材料或人手短缺,罢工及劳资纠纷,预期以外的工程、设计、环境或地质问题,配套 基建设施的影响,预期以外的成本上升,“邻避效应”等。该等因素可能在公司的控制范围以外, 因此可能导致公司 BOT 项目建设工程的超支及延误,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实现预期效益,对公司经 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27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注意与项目相关的政府机构建立融洽的双方关系,敦促政府完成项目所有的合法手续及 配套基建设施。公司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约定,对于因政府方原因导致施工条件不具备,造成 项目停工、工期延误、成本上涨的,政府方应给予项目投资人相应补偿。此外,公司择优选择供 应商,要求施工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加大人员与设备的投入,组建有力的项目管理团队。 7、环境保护可能未达标准的风险 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发生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有害物质、污水及固体废物排 放等环境污染风险。尽管公司采取了废气净化、废水及固体废弃物处理以及噪声防治等措施以避 免或尽量减少项目对环境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但在项目公司实际生产运营过程中,仍存在因设 备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环境保护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品牌声誉及盈利能力造成 不利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达标,从企业文化、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及监督考核等方面入手,确保达 标排放。 8、应收账款结算延迟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地方政府部门和国有电网公司下属企业,客户信用情况较好,应收账款违约 概率较小。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以及部分地区垃圾处理费结算 周期延长,公司应收账款可能继续增长,如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可能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注重与客户建立融洽的关系,加强与客户间的沟通,压实各项目回收应收账款的主体责 任,以促进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8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决议刊登的指定 决议刊登的披露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网站的查询索引 日期 2023 年年度股 www.hkexnews.hk 2024-4-29 会议所有议案均 2024 年 4 月 29 日 东大会 www.sse.com.cn 2024-4-30 获通过 2024 年第一次 www.hkexnews.hk 2024-6-21 会议所有议案均 2024 年 6 月 21 日 临时股东大会 www.sse.com.cn 2024-6-22 获通过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仲夏 总经理、执行董事 离任 傅捷 独立董事 离任 欧阳戒骄 独立董事 选举 岳鹏 非执行董事 离任 罗照国 监事 离任 赵志雄 非执行董事 选举 田莹莹 监事 选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仲夏女士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职务,其辞职自 2024 年 2 月 8 日生效,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退休离任暨由董事长代为履行 总经理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4)及于联交所披露的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8 日的公 告。 因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届满六年,傅捷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其辞职自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提名欧阳戒骄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独 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7)及于联交所披露 29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的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的公告;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欧阳戒骄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因工作安排调整,岳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其辞职自 2024 年 6 月 4 日生效。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3.21 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须至少有三名成员。岳鹏先生辞任后,审 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人数由三名下降至两名,未能满足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3.21 条规定的最 低人数。本公司已于彼时物色到合适人员,并在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完成新任董事的选 举程序,已满足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3.21 条和第 3.23 条的要求。 因工作安排调整,罗照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其辞职自公司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 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提名赵志雄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提名董事、监事 候选人暨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3)及于联交所披露的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4 日的公告;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赵志雄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提名田莹莹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提名董事、监事 候选人暨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3)及于联交所披露的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4 日的公告;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 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田莹莹女士为公司监事,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除上文所披露外,于报告期内及截至本中期报告日期,董事、监事及行政总裁根据联交所上 市规则第 13.51(2)条(a)至(e)及(g)段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3.51(B)条须披露的资料 并无变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是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1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0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为:拟以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0.1 元(税前)。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共人民币 139,34.52 万元。本次利润分配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未来发展需要及股东回报等因 素,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告将于适当时候根据《公司章程》及联 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发出。2024 年半年度现金红利预计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前派发。 为厘定享有 2024 年中期股息的权利的股东,本公司 H 股股东名册将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星期 一)至 2024 年 10 月 4 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届时将不会 登记任何股份过户。为符合收取 2024 年中期股息(须待股东于股东大会批准),所有填妥的过 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最后股份登记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香港时 间),交回本公司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 16 号远东 金融中心 17 楼。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五、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根据联交所要求披露) 本集团致力于维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务求保障股东权益及提升公司价值及问责性。公司已 采纳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 C1 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为其本身的企业管治守则。 企业管治守则第 C.2.1 条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务应有所区分,并不应由同一人担任。 如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于联交所的公告,仲夏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任公司执行董 事及总经理一职,乔德卫先生获委任为公司代总经理(相当于行政总裁)。于委任乔德卫先生为 代总经理后,乔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双重角色。经对公司现状进行评估及考虑乔先生 31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的经验及过往表现,董事会认为,现阶段乔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属适当,因为这有 助于保持公司政策的连续性及运营的稳定性,且该结构可以确保公司具有贯彻一致的领导。此外, 在由两名执行董事、三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董事会的监督下,公司股东的 利益将得以充分及公平地代表。此外,由于所有重大决策均在与董事会成员协商并经其批准后做 出,董事会认为该安排不会对董事会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权力和授权平衡产生负面影响。因此, 董事会认为在该等情况下,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 C.2.1 条属适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公司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第二部分所载的守则条文。本公司将继续检讨并监察其企业管治常规,以确保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32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主要子公司通州公司、汕头公司、惠州二期公司、海宁扩建公司以及武汉公司属于 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均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主体。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及 COD 等;二 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由烟气中排放,上述污染物经烟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烟囱排放;COD 由废水中排放,污水处理至纳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一般设一个排 入污水管网的接口,回用则无排放口,部分重要子公司已实现 COD 零排放。 上述公司报告期内各项目最新一期委托检测报告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汇总如下: 序 单位 污染物名称 检测机构 检测报告编号和日期 排放浓度 排放限值 号 名称 1#炉 <3 mg/m 50mg/m 二氧化硫 2#炉 5 mg/m 50mg/m A2240061456182C002 3#炉 4 mg/m 50mg/m (2024.06.25) 1#炉 28 mg/m 80mg/m A2240061456182C003 氮氧化合物 2#炉 39 mg/m 80mg/m (2024.06.26) 3#炉 26 mg/m 80mg/m A2240061456182C001 华测检测 1#炉 <1 mg/m 10mg/m (2024.06.14) 通州 烟尘 认证集团 2#炉 1.1 mg/m 10mg/m 1 公司 北京有限 3#炉 <1 mg/m 10mg/m 公司 A2240061456166C 污水站 COD <4 mg/L 60 mg/L (2024.05.21) 产水 A2240061456125C001 1#炉 0.01 ng TEQ/Nm 0.1ng TEQ/Nm (2024.04.02) A2240061456101C001 二噁英 2#炉 0.029 ng TEQ/Nm 0.1ng TEQ/Nm (2024.03.15) A2240061456125C003 (2024.03.20) 3#炉 0.009 ng TEQ/Nm 0.1ng TEQ/Nm 广东本科 1#炉 ND 100mg/m 汕头 2 二氧化硫 检测有限 2#炉 23 mg/m 100mg/m 公司 公司 3#炉 41 mg/m 100mg/m 33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本科检字[2024]第 1#炉 71 mg/m 200mg/m 氮氧化合物 BKEN2024050224EQC 2#炉 58 mg/m 200mg/m 号 3#炉 63 mg/m 200mg/m (2024.05.31) 1#炉 4.0 mg/m 30mg/m 烟尘 2#炉 4.4 mg/m 30mg/m 3#炉 4.0 mg/m 30mg/m EP2405A244 1#炉 7 mg/m 50mg/m (2024.05.22) RSD20241668 2#炉 ND 50mg/m (2024.04.08) 二氧化硫 EP2404A179 3#炉 ND 50mg/m (2024.04.08) RSD20241668 4#炉 10 mg/m 50mg/m (2024.04.08) 广州普诺 EP2405A244 1#炉 58 mg/m 150mg/m 环境检测 (2024.05.22) RSD20241668 技术服务 2#炉 52 mg/m 150mg/m (2024.04.08) 氮氧化合物 有限公司 EP2404A179 佛山分公 3#炉 56 mg/m 150mg/m (2024.04.08) 司(RSD) RSD20241668 惠州 4#炉 84 mg/m 150mg/m (2024.04.08) 3 二期 EP2405A244 公司 1#炉 1.4 mg/m 10mg/m (2024.05.22) RSD20241668 2#炉 ND 10mg/m (2024.04.08) 烟尘 EP2404A179 3#炉 1.6 mg/m 10mg/m (2024.04.08) RSD20241668 4#炉 ND 10mg/m (2024.04.08) 广州普诺 A2230311790109C 1#炉 0.013 ngTEQ/Nm 0.1ngTEQ/Nm 环境检测 (2024.06.03) RSD20241667 技术服务 2#炉 0.0044 ngTEQ/Nm 0.1ngTEQ/Nm (2024.04.08) 二噁英 有限公司 A2230311790108C 佛山分公 3#炉 0.0051 ngTEQ/Nm 0.1ngTEQ/Nm (2024.05.11) 司(RSD) RSD20241667 4#炉 0.0024 ngTEQ/Nm 0.1ngTEQ/Nm (2024.04.08) 浙江中一 1#炉 13 mg/m 100mg/m 海宁 二氧化硫 HJ24215501 检测研究 2#炉 28 mg/m 100mg/m 4 扩建 (2024.06.05) 院股份有 1#炉 48 mg/m 75mg/m 公司 氮氧化合物 限公司 2#炉 52 mg/m 75mg/m 34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炉 1.4 mg/m 30mg/m 烟尘 2#炉 1.6 mg/m 30mg/m 废水排 COD 479 mg/m 500mg/L 放口 浙江中一 1#炉 0.0022 ngTEQ/Nm 0.08ngTEQ/Nm 检测研究 HJ24039802 二噁英 院股份有 (2024.03.08) 2#炉 0.0052 ngTEQ/Nm 0.08ngTEQ/Nm 限公司 1#炉 6 mg/m 100mg/m 2#炉 4 mg/m 100mg/m 3#炉 3 mg/m 100mg/m 二氧化硫 4#炉 5 mg/m 100mg/m 5#炉 19 mg/m 100mg/m 1#炉 127 mg/m 300mg/m WHA-j-34-24040134- 湖北微谱 2#炉 105 mg/m 300mg/m 15-JC-01C1 技术有限 3#炉 132 mg/m 300mg/m 氮氧化合物 (2024.05.13) 公司 4#炉 91 mg/m 300mg/m 5#炉 97 mg/m 300mg/m 武汉 5 1#炉 3 mg/m 30mg/m 公司 2#炉 ND 30mg/m 烟尘 3#炉 3.6 mg/m 30mg/m 4#炉 ND 30mg/m 5#炉 ND 30mg/m WHA-j-34-24040134- 1#炉 0.0034 ng TEQ/Nm 0.1ng TEQ/Nm 39-JC-01C1 2#炉 0.0033 ng TEQ/Nm 0.1ng TEQ/Nm 湖北微谱 (2024.06.20(3#、4# 3#炉 0.0013 ng TEQ/Nm 0.1ng TEQ/Nm 二噁英 技术有限 炉)) 4#炉 0.00098 ng TEQ/Nm 0.1ng TEQ/Nm 公司 (2024.06.21(5#炉)) (2024.06.28(2#炉)) 5#炉 0.0011 ng TEQ/Nm 0.1ng TEQ/Nm (2024.06.29(1#炉)) 注: 1.汕头公司 2024 年上半年暂未完成二噁英排放浓度检测,拟于下半年完成检测。 2.“ND”表示未检出;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烟尘单位为 mg/m,二噁英单位为 ngTEQ/Nm, 上述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以及当地排放标准;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在报告期内委托检测出具的定期检测报告显示污染物排放符合规定标准,无超 标排放情况。 35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上述公司报告期内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估算和核定的年排放总量情况汇总如下: 污染物名称 实际排放量(吨) 排放指标(吨/年) 二氧化硫 136.63 880.37 氮氧化合物 565.73 2456.38 烟尘 16.39 251.41 COD 1.837 16.537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主要包括烟气、废水和固废处理设施,其中烟气主要采用“炉 内 SNCR 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炉外 SCR 脱硝+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组合的烟气 净化工艺,处理达标后经烟囱排放;废水主要采用“预处理+厌氧+硝化反硝化+MBR 膜处理+纳滤+ 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或纳管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固废中飞灰固化处 理稳定后运至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报告期内各项目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时间 批复单位 1 通州项目 2015 年 12 月 25 日 北京市环保局 2 汕头项目 2017 年 3 月 28 日 汕头市环保局 3 惠州二期项目 2020 年 8 月 14 日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4 海宁扩建项目 2018 年 11 月 26 日 嘉兴市环保局 武汉项目 2011 年 3 月 31 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5 武汉二期项目 2021 年 5 月 18 日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项目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备案,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36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每年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 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及时掌握公司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情况, 并将自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均配有完整的废气、渗沥液及飞灰处理系统,报告期均达标排 放。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致力于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 是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之净土保卫战的重要内容。公司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 治结合”的方针,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定并严格执行《绿色动力集团环境保护管理 制度》等制度,对工程建设、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及相关排放标准。 37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方面代替垃圾填埋场,减少填埋场产生的甲烷等温室气 体的排放,另一方面贡献能源,一定程度上代替火电,因此对碳减排具有直接贡献。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如未能及 如未能 是否 是否 时履行应 及时履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 有履 承诺 及时 承诺时间 说明未完 行应说 背景 类型 方 内容 行期 期限 严格 成履行的 明下一 限 履行 具体原因 步计划 对因未通过招标方式取得 的 BOT 项目给绿色动力及 与首 其下属企业造成任何损失 次公 北京 或风险,北京国资公司将 开发 2016 年 5 其他 国资 向绿色动力及其下属企业 否 长期 是 行相 月 30 日 公司 作出及时、足额、有效的 关的 补偿,确保绿色动力及/或 承诺 其境内下属企业不会因此 遭受任何损失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9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与深圳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水晶石”)签署 《服务框架合同》,2023-2024 年公司将不定期就下属相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宣传展示设 计与施工服务举行招标活动,深圳水晶石有意向参与该等项目服务招标。如深圳水晶石在公司举 行的某一次项目服务招标中成功中标,公司将与深圳水晶石将根据相关《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另 行签订具体《项目服务合同》,明确具体费用及支付结算方式。2023 年、2024 年与深圳水晶石的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 1,800 万元、人民币 2,000 万元。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实际与深圳水晶石在上述框架合同下新签合同发生交易额 45.76 万元, 未超过年度预计额度。 深圳水晶石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国资公司的一间附属公司,故为本公司的关联人士。因此, 订立服务框架合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12 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4)及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于联交所披露的公告。 上述持续性关联交易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 章下的持续性关连交易并符合有关要求。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0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国资公司及其子公司按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截止报告期末,借款 已全部偿还完毕。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41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北京国资公司(因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而为公司关联人士)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 十三日订立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据此,北京国资公司已同意不会及将促使其附属公司不会(北京 国资公司的上市附属公司除外)于我们的核心业务与我们竞争,并已向我们授权新业务机会选择 权、认购期权及优先受让权,并且,倘联交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北京国资公司将尽最大努力 促使其联营公司及合资企业(如有)遵守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当本集团 决定是否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行使任何选择权收购新业务机会、认购权或优先受让权时,本集 团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4A 章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收悉北京国资公司 出具有关于报告期内遵守同业竞争协议的声明。 本集团与在适用的会计准则下构成的「关联方」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进行若干交易。除本半年报第 40 页之「关联交易」部份之非豁免持续性关连交易,此类关联方交 易不被视为上市规则 14A 章之关连交易,根据上市规则 14A 章豁免于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任何 披露要求。详情载于财务报表注释六。本公司已经符合上市规则第 14A 章的披露要求。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2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担保 发生 担 担保 方与 担保 是否 日期 担保 保 主债 是否 担保 担保 反担 担保 上市 被担 担保 担保 物 为关 关联 (协 起始 到 务情 已经 是否 逾期 保情 方 公司 保方 金额 类型 (如 联方 关系 议签 日 期 况 履行 逾期 金额 况 的关 有) 担保 署 日 完毕 系 日)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 0 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 0 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585,245,540.97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7,422,857,703.52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7,422,857,703.52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93.8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 1,428,147,240.00 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3,466,201,825.31 (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4,894,349,065.31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43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 本年度投 扣除发行费 招股书或募集 超募资金 于报告期 截至报告期 变更用 调整后募集 募集资金累计 本年度投 入金额占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 用后募集资 说明书中募集 总额(3) 初未使用 末累计投入 途的募 资金承诺投 投入进度 入金额 比(%) 来源 到位时间 额 金净额 资金承诺投资 =(1)- 的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 集资金 资总额 (%)(5)= (6) (7) (1) 总额(2) (2) 金净额 额(4) 总额 (4)/(1) =(6)/(1) 发行可转 2022 年 3 236,000.00 234,476.64 234,476.64 - 234,476.64 26,402.46 218,410.35 93.15 10,336.17 4.41 0 换债券 月3日 合计 / 236,000.00 234,476.64 234,476.64 - 234,476.64 26,402.46 218,410.35 / 10,336.17 / 0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 是否为招股 截至报告 项目达 是 投入进 投入进 项目可行性 截至 是否 募集资 期末累计 本项目已 书或者募集 期末累计 到预定 否 度是否 度未达 本年实 是否发生重 报告 募集资 项目 项目 涉及 金计划 本年投 投入进度 实现的效 说明书中的 投入募集 可使用 已 符合计 计划的 现的效 大变化,如 期末 金来源 名称 性质 变更 投资总 入金额 (%) 益或者研 承诺投资项 资金总额 状态日 结 划的进 具体原 益 是,请说明 节余 投向 额(1) (3)= 发成果 目 (2) 期 项 度 因 具体情况 金额 (2)/(1) 44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发行可 登封 生产 15,000. 15,000.0 2021 年 - 转换债 是 否 0 100.00 是 是 393.45 否 0 项目 建设 00 0 12 月 1,498.73 券 发行可 恩施 生产 35,866. 35,634.8 2022 年 1,903.9 转换债 是 否 702.75 99.35 是 是 4,239.53 否 项目 建设 30 4 9月 9 券 发行可 朔州 生产 34,321. 2,071.3 29,075.3 2023 年 - 转换债 是 否 84.71 是 是 -911.42 否 项目 建设 56 2 9 3月 2,259.25 券 发行可 武汉 生产 58,184. 5,185.9 55,784.3 2023 年 3,183.4 转换债 二期 是 否 95.88 否 是 否 建设 15 4 5 6月 0 7,171.57 券 项目 葫芦 发行可 岛垃 生产 35,627. 2,376.1 27,439.1 2023 年 - 转换债 圾发 是 否 77.02 否 是 -748.40 否 建设 99 6 3 5月 759.87 券 电项 目 补充 流动 发行可 资金 补流 55,476. 55,476.6 转换债 及偿 是 否 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还贷 64 4 券 还银 行贷 款 234,476 10,336. 218,410. 合计 / / / / / / / / / / / .64 17 36 附注: 45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 恩施项目已于二零二二年九月投入运营。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 2. 朔州项目已于二零二三年三月投入运营。估计募集资金将于项目投入运营后一年半内使用完成; 3. 武汉二期项目已于二零二三年六月投入运营。估计募集资金将于项目投入运营后一年半内使用完成; 4. 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已于二零二三年五月投入运营。估计募集资金将于项目投入运营后一年半内使用完成。 5. 登封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恩施项目、朔州项目已结项,分别节余募集资金 4,133.70 万元、9,678.44 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经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公司将恩施项目、朔州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调剂用于武汉二期项目和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武汉二期项目和葫芦岛垃 圾发电项目尚未结项,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尚不能确定。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6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因登封、朔州及恩施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资金共 13,812.14 万元,为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及提高募集资金效率及经考虑建设情况,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调剂给武汉二期、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使用,向武汉二期项目调剂 10,184.15 万元,向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调剂 3,627.99 万元(最 终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及武汉二期项目已分别于 2023 年 5 月及 2023 年 6 月投入运营,但仍存在一些收 尾工作及缺陷整改工作。上述节余资金将用于葫芦岛垃圾发电项目及武汉二期项目的资本支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1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披露的公告(编号:临 2023-033)及 2023 年 8 月 11 日于联交所披露的公告。 报告期内,除上述变化外,其余募集资金均按照《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之前披露的意向使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积 比例 发行 送 比例 数量 金转 其他 小计 数量 (%) 新股 股 (%) 股 一、有限售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1,393,450,734 100.00 1,144 1,144 1,393,451,878 100.00 份 1、人民币普 989,090,942 70.98 1,144 1,144 989,092,086 70.98 通股 2、境内上市 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 404,359,792 29.02 0 0 404,359,792 29.02 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 1,393,450,734 100.00 1,144 1,144 1,393,451,878 100.00 数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开发行了 2,360 万张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23.6 亿元,债券简称“绿动转债”,本债券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份,报告期内 因“绿动转债”转股,公司新增 1,144 股 A 股普通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于报告期内,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48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1,9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 质押、标记或冻 有限 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比例 售条 期末持股数量 股东性质 (全称) 减 (%) 件股 数 股份状态 份数 量 量 北京市国有资 产经营有限责 0 594,085,618 42.63 无 国有法人 任公司 HKSCC NOMINEES 0 379,460,000 27.23 未知 境外法人 LIMITED 三峡资本控股 0 84,265,896 6.05 无 国有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国资(香 0 24,859,792 1.78 无 境外法人 港)有限公司 北京惠泰恒瑞 境内非国有 -280,000 16,890,707 1.21 无 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 创金合信基金 -北京国有资 本运营管理有 限公司-创金 13,624,304 13,624,304 0.98 无 其他 合信京鑫区域 优选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共青城景秀投 境内非国有 资合伙企业 0 7,130,378 0.51 无 法人 (有限合伙) 49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南方基金稳健 增值混合型养 老金产品-招 396,400 5,057,200 0.36 无 其他 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 507,063 1,772,930 0.13 无 境外法人 有限公司 赵万生 -69,000 1,360,000 0.10 无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 594,085,61 594,085,618 人民币普通股 任公司 8 379,460,00 HKSCC NOMINEES LIMITED 379,460,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0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84,265,896 人民币普通股 84,265,896 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 24,859,792 境外上市外资股 24,859,792 北京惠泰恒瑞投资有限公司 16,890,707 人民币普通股 16,890,707 创金合信基金-北京国有资 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创金 13,624,304 人民币普通股 13,624,304 合信京鑫区域优选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共青城景秀投资合伙企业 7,130,378 人民币普通股 7,130,378 (有限合伙) 南方基金稳健增值混合型养 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 5,057,200 人民币普通股 5,057,200 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772,930 人民币普通股 1,772,930 赵万生 1,3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60,000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 无 说明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 无 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 动的说明 司全资子公司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 无 持股数量的说明 持股 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50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据董事所深知,除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的证券权 益」一节所披露的权益之外,按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 条须予存置的登记册所记录, 以下人士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2 及 3 分部的条文须向本公司 披露的权益或淡仓达 5%或以上: 股东 持有的股份数目 持有权益的身 所持股权占相 所持股权占本 份 关股份类别概 公司股本总额 约百分比(1) 概约百分比(2) 594,085,618 股 A 北京国资公司 实益拥有人 60.06% 42.63% 股(好仓) 北京国资(香港) 24,859,792 股 H 有限公司(「国 实益拥有人 6.15% 1.78% 股(好仓) 资香港」)(3) 北京国资公司 24,859,792 股 H 受控制公司权 6.15% 1.78% (3) 股(好仓) 益 三峡资本控股有 84,265,896 股 A 实益拥有人 8.52% 6.05% 限责任公司 股(好仓) 长城人寿保险股 56,777,000 股 H 实益拥有人 14.04% 4.07% 份有限公司 股(好仓) Tenbagger Capital 24,030,000 股 H 投资经理 5.94% 1.72% Management 股(好仓) CO.,LTD 附注: (1)以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的相关股份类别的股份数为基准计算。 (2)以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 1,393,451,878 股股份为基准计算。 (3)国资香港为北京国资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北京国资公司因而被视为 于国资香港持有的 H 股中拥有权益,持有 24,859,792 股 H 股,分别占本公司 H 股股本约 6.15%及 股本总额约 1.78%。 51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除上文所述者外,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并无获悉有其他必须记录于依照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 336 条存置之登记册内之权益。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赵志雄先生为北京国资公司旗下实体之雇员。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的证券权益(根据联交所要求披露) 于本报告期末,董事、监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a)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7 及 8 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彼等被视 为或当作持有的权益或淡仓);或(b)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352 条须记入该条所述登记 册的任何权益或淡仓;或(c)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 C3 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 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及雇员证券交易行为守则(根据联交所要求披露) 本公司已采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交易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其条款 不逊于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 C3 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 载规定准则。本公司曾就董事及监事有否于报告期内遵守管理办法向全体董事及监事作出具体查 52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询,而全体董事及监事已确认彼等均有遵守管理办法。本公司已为可能拥有本公司未公开内部数 据之相关雇员买卖证券订立不逊于标准守则之雇员书面指引(「雇员书面指引」)。本公司并不 知悉有任何雇员违反雇员书面指引之事宜。 六、人力资源及政策(根据联交所要求披露)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全集团职员人数为 3,370 人。 公司为员工提供“在行业内具有竞争力水平”的薪酬,公司建立基于“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的薪酬管理体系,员工的薪酬与其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和工作表现挂钩。公司的薪酬管理执行“模 式差异化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对不同岗位和职位分别执行“年薪制”、“岗位绩效工资 制”两种薪酬模式。 公司将保持薪酬制度的稳定,未来将在执行现行薪酬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断完善。公司将依据经营情况、物价指数和行业薪酬水平对员工薪酬水平进行适时调整,使员工 收入水平持续保持竞争力。员工薪酬的详情请见财务报表[附注四(23)]应付职工薪酬。 本集团将员工的发展与培训视为集团达成经营目标、提高绩效及落实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本集团建立了帮助员工多维度发展的培训机制,开设了新员工入职培训、储备干部培养、组织人 事培训、安全生产大培训、大学生培训五大专项培训项目,以及绿动移动课堂和绿动大讲堂两类 通用型培训课程,同步运用线上线下的组合培训方式,提升员工的学习意识和工作效能。同时, 对于下属项目公司,本集团有针对性的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并举办经验分享交流会,以加强各层 级员工的专业技能,提高集团业务质量水平。本集团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集团各下属 项目公司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各项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在集团上下形 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53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要求,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绿色动 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 号)核准,公司 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开发行了 2,360 万张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 值发行,发行总额人民币 23.6 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45 亿元。A 股可转债公司债券的 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 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在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订 定发行条款当日(即 2022 年 2 月 22 日)的公司 A 股股价为人民币 9.73 元╱股。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70 号文同意,公司 23.6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绿动转债”,债券代码“113054”,初始转股价格为人 民币 9.82 元/股。根据有关规定和《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绿动转债”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份。 因公司派送 2021 年度现金股利,“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9.82 元╱股调整为人民 币 9.7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21 日(除息日)起生效。因公司派送 2022 年度 现金股利,“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9.72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9.60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26 日(除息日)起生效。因公司派送 2023 年度现金股利,“绿动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9.60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9.4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26 日(除息日)起生效。 有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参阅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 明”部分。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绿动转债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32,118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不适用 55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 不适用 用状况重大变化情况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期末持债数量(元) 持有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二组合 117,889,000 5.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5,385,000 4.47 华泰优盛可转债固定收益型养老 94,320,000 4.00 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 71,764,000 3.04 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63,513,000 2.69 红-个人分红-018L-FH002 沪 华夏基金延年益寿 9 号固定收益 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 61,501,000 2.61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利增长债 59,407,000 2.52 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 54,678,000 2.32 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永 51,217,000 2.17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易方达增强回报 45,390,000 1.92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债券名称 转股 赎回 回售 绿动转债 2,359,895,000 11,000 2,359,884,000 (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绿动转债 报告期转股额(元) 11,000 报告期转股数(股) 1,144 累计转股数(股) 11,878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0.0009 尚未转股额(元) 2,359,884,000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99.9951 56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绿动转债 转股价格调 调整后转 披露时间 披露媒体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整日 股价格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 《中国证券报》 条款规定,因公司派送 2021 年度现 《上海证券报》 2022-7-21 9.72 2022-7-15 金股利,“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证券时报》 9.82 元╱股调整为 9.72 元╱股(公 《证券日报》 告编号:临 2022-031)。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 条款规定,因公司派送 2022 年度现 《上海证券报》 2023-7-26 9.60 2023-7-19 金股利,“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证券时报》 9.72 元╱股调整为 9.60 元╱股(公 告编号:临 2023-029)。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 条款规定,因公司派送 2023 年度现 《上海证券报》 2024-6-26 9.45 2024-6-18 金股利,“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证券时报》 9.60 元╱股调整为 9.45 元╱股(公 告编号:临 2024-028)。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 9.45 股价格 (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 225.15 亿元,资产负债率 62.69%。中诚信国际 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并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出具了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4]跟踪 0202 号), 维持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维持“绿动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最近三年,公司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公司贷款偿还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归还银行贷款 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开始支付“绿动转债”自 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期 间的利息,该次付息为“绿动转债”第一年付息,该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0.20%,即每张面值 100 元的可转债派发利息为 0.20 元人民币(含税)(公告编号:临 2023-006)。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开始支付“绿动转债”自 2023 年 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2 月 24 日期 间的利息,该次付息为“绿动转债”第二年付息,该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0.40%,即每张面值 100 元的可转债派发利息为 0.40 元人民币(含税)(公告编号:临 2024-005)。 57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截至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股价已触发“绿动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鉴于“绿动转 债”剩余存续期限较长,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明确投资者预期,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 价格,同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2023 年 9 月 6 日至 2024 年 9 月 5 日)内, 如公司 A 股股价再次触发“绿动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 2024 年 9 月 6 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绿动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 召开会议决定是否提出“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公告编号:临 2023-040)。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摊薄影响 假设未转换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 2,359,884,000 元人民币按照每股转股价格人民币 9.45 元于报告期末悉数转换,则最多将发行 249,723,174 股 A 股股份(“换股股份”),相当于 (i)于当时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即 1,393,451,878 股股份)(不包括库存股)约 17.92%;及经发 行换股股份后扩大的公司已发行股本(即 1,643,175,052 股股份)(不包括库存股)约 15.20%。 为免疑义,公司于截至报告期末并未持有库存股。 倘于报告期末,未转换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悉数转换,对公司主要股东各自股权的摊薄 影响如下: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 紧接换股权悉数获行使后的股权 占相关 占公司股 占相关 股份类 占公司股本 股东姓名/名 本总额概 股份类 持有股份数目 別概约 持有股份数目 总额概约百 称 约百分比 别概约 百分比 分比 (2) 百分比 (1) 北京国资公 594,085,618 股 594,085,618 60.06% 42.63% 47.96% 36.15% 司 A 股(好仓) 股 A 股(好仓) 24,859,792 股 H 24,859,792 股 国资香港(1) 6.15% 1.78% 6.15% 1.51% 股(好仓) H 股(好仓) 北京国资公 24,859,792 股 H 24,859,792 股 6.15% 1.78% 6.15% 1.51% 司(1) 股(好仓) H 股(好仓) 三峡资本控 84,265,896 股 A 84,265,896 股 8.52% 6.05% 6.80% 5.13% 股有限责任 股(好仓) A 股(好仓) 58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 长城人寿保 56,777,000 股 H 56,777,000 股 险股份有限 14.04% 4.07% 14.04% 3.46% 股(好仓) H 股(好仓) 公司 Tenbagger Capital 24,030,000 股 H 24,030,000 股 5.94% 1.72% 5.94% 1.46% Management 股(好仓) H 股(好仓) CO.,LTD 附注: (1)国资香港为北京国资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北京国资公司因而被视 为于国资香港持有的 H 股中拥有权益,持有 24,859,792 股 H 股。 (2)以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 1,393,451,878 股股份为基准计算。 倘于报告期末,未转换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悉数转换,本集团每股(亏损)/盈利的摊薄 影响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四 合并报表项目附注 49”。 经考虑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净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 83.98 亿元及净流动资产总额约 为人民币 10.91 亿元及本集团为维持其财务状况采取的措施,公司预期将有能力应付可转换公司 债券项下之赎回责任。 根据到期日之未转换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隐含内部回报率,假设到期日之未转换的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为当前转股价格 9.45 元/股(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 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未转换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持有人转换或赎回未转换的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将具有同等有利的经济回报之公司股价分析载列如下: 股价(人民币)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二零二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每股 10.11 元 59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60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附注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四(1) 1,019,289,350.59 1,034,574,136.93 应收账款 四(2) 2,388,865,862.62 1,973,420,906.89 应收款项融资 四(3) 2,461,841.00 3,122,144.00 预付款项 四(4) 32,256,085.12 32,717,974.08 其他应收款 四(5) 33,153,325.14 39,382,637.73 存货 四(6) 54,641,213.98 62,734,783.04 合同资产 四(7) 361,042,370.18 406,969,089.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四(8) 53,508,848.34 53,508,848.34 其他流动资产 四(10) 223,752,008.67 257,143,592.87 流动资产合计 4,168,970,905.64 3,863,574,113.53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四(9) 35,892,934.10 35,892,934.10 固定资产 四(11) 320,247,121.94 328,924,572.85 在建工程 1,461,350.33 917,164.63 使用权资产 四(12) 9,326,854.33 3,538,266.49 无形资产 四(13) 10,914,437,634.27 11,115,558,991.16 商誉 四(15) - - 长期待摊费用 四(16) 5,047,025.50 6,147,345.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17) 266,514,637.27 266,527,917.63 其他非流动资产 四(18) 6,793,314,379.82 6,916,184,337.2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346,241,937.56 18,673,691,529.42 资产总计 22,515,212,843.20 22,537,265,642.95 61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及股东权益 附注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四(20) 723,898,748.02 516,440,084.96 应付账款 四(21) 792,487,302.79 1,014,132,043.06 合同负债 四(22) 3,398,170.45 614,204.13 应付职工薪酬 四(23) 59,580,708.97 109,884,464.06 应交税费 四(24) 67,076,066.55 59,207,794.73 其他应付款 四(25) 166,000,228.17 152,350,860.79 其中:应付股利 14,800,000.00 19,6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四(26) 1,262,472,737.43 2,138,535,085.14 流动负债合计 3,074,913,962.38 3,991,164,536.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四(27) 7,754,446,310.71 7,033,566,028.80 应付债券 四(28) 2,314,569,908.95 2,275,489,512.51 租赁负债 四(29) 5,501,103.47 2,575,290.64 长期应付款 四(30) 242,017,552.43 246,923,129.02 预计负债 四(31) 13,966,011.06 13,658,690.52 递延收益 四(32) 171,971,569.82 173,963,722.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四(17) 536,714,137.98 525,967,837.3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039,186,594.42 10,272,144,211.14 负债合计 14,114,100,556.80 14,263,308,748.01 股东权益 股本 四(33) 1,393,451,878.00 1,393,450,734.00 其他权益工具 四(34) 217,558,188.92 217,559,203.01 资本公积 四(36) 2,412,518,063.73 2,412,507,464.92 其他综合收益 2,079,875.32 2,079,875.32 专项储备 四(35) 28,520,142.37 16,667,067.53 盈余公积 四(37) 340,338,359.75 340,338,359.75 未分配利润 四(38) 3,518,845,248.33 3,424,837,011.7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913,311,756.42 7,807,439,716.26 少数股东权益 487,800,529.98 466,517,178.68 股东权益合计 8,401,112,286.40 8,273,956,894.9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2,515,212,843.20 22,537,265,642.9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62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附注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29,798,419.12 482,213,915.54 应收账款 十三(1) 274,928,127.08 295,943,666.56 预付款项 183,127.53 489,163.49 其他应收款 十三(2) 2,023,275,620.93 2,239,027,923.02 其中:应收利息 73,660,509.67 56,777,194.46 应收股利 1,461,850,000.00 1,537,65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十三(3) 761,072,083.33 180,572,083.33 流动资产合计 3,589,257,377.99 3,198,246,751.94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十三(3) 935,818,433.05 1,618,469,200.00 长期股权投资 十三(4) 6,540,907,220.95 6,525,907,220.95 固定资产 913,814.29 1,142,124.29 使用权资产 6,081,397.30 - 无形资产 3,050,527.40 1,604,310.38 长期待摊费用 11,228.07 11,228.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869,068.23 500,326.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15,453.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7,487,651,689.29 8,149,149,863.33 资产总计 11,076,909,067.28 11,347,396,615.27 63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及股东权益 附注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95,876,970.25 497,416,555.55 应付账款 157,702.89 58,239.00 合同负债 21,593,220.34 22,203,389.83 应付职工薪酬 7,161,763.67 22,290,702.33 应交税费 6,837,280.34 1,293,142.08 其他应付款 472,322,908.26 378,317,390.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05,140,640.03 1,267,261,233.11 流动负债合计 1,509,090,485.78 2,188,840,652.6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49,000,000.00 414,000,000.00 应付债券 四(28) 2,314,569,908.95 2,275,489,512.51 租赁负债 3,207,293.9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366,777,202.90 2,689,489,512.51 负债合计 4,875,867,688.68 4,878,330,165.20 股东权益 股本 四(33) 1,393,451,878.00 1,393,450,734.00 其他权益工具 四(34) 217,558,188.92 217,559,203.01 资本公积 2,459,608,891.70 2,459,598,292.89 盈余公积 四(37) 340,338,359.75 340,338,359.75 未分配利润 1,790,084,060.23 2,058,119,860.42 股东权益合计 6,201,041,378.60 6,469,066,450.0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1,076,909,067.28 11,347,396,615.2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64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项目 附注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一、营业收入 四(39) 1,660,506,740.32 2,141,513,147.31 减:营业成本 四(39)、四(43) (919,438,857.60) (1,371,722,378.79) 税金及附加 四(40) (34,587,461.03) (31,503,339.34) 销售费用 四(43) (639,591.99) (707,152.25) 管理费用 四(41)、四(43) (100,223,612.48) (90,652,338.81) 研发费用 四(14)、四(43) (2,469,797.57) (2,522,176.32) 财务费用 四(42) (236,206,096.06) (228,320,815.77) 其中:利息费用 (238,549,989.13) (234,928,809.15) 利息收入 4,521,909.59 7,166,808.82 加:其他收益 四(47) 36,953,229.03 33,830,161.80 信用减值损失 四(45) (14,310,640.74) (12,990,580.33) 资产减值转回/(损失) 四(44) 429,493.57 (2,676,083.70) 资产处置收益 四(46) 322.20 1,156.06 二、营业利润 390,013,727.65 434,249,599.86 加:营业外收入 1,228,025.77 1,115,384.94 减:营业外支出 (182,770.28) (275,441.09) 三、利润总额 391,058,983.14 435,089,543.71 减:所得税费用 四(48) (67,325,381.16) (54,994,460.21) 四、净利润 323,733,601.98 380,095,083.50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323,733,601.98 380,095,083.50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3,026,018.30 364,057,245.61 少数股东损益 20,707,583.68 16,037,837.8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23,733,601.98 380,095,083.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303,026,018.30 364,057,245.6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20,707,583.68 16,037,837.89 七、每股收益 四(49)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22 0.26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21 0.2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 65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公司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项目 附注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一、营业收入 十三(5) 31,304,884.78 106,562,502.55 减:营业成本 十三(5) (4,180,184.29) (4,351,456.79) 税金及附加 (256,431.45) (622,923.08) 管理费用 (20,866,921.38) (19,210,663.86) 研发费用 (2,469,797.57) (2,522,176.32) 财务费用 (85,285,640.23) (80,018,339.87) 其中:利息费用 (86,961,846.66) (86,331,490.10) 利息收入 2,887,479.96 6,411,348.00 加:其他收益 253,031.96 1,215,676.28 投资收益 十三(6) 22,623,663.77 1,111,713,475.25 信用减值损失 (140,764.10) (118,921.76) 资产处置收益 - 1,156.06 二、营业(亏损)/利润 (59,018,158.51) 1,112,648,328.46 三、(亏损)/利润总额 (59,018,158.51) 1,112,648,328.46 减:所得税收益/(费用) 140.02 (999,608.39) 四、净(亏损)/利润 (59,018,018.49) 1,111,648,720.07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亏损)/利润 (59,018,018.49) 1,111,648,720.07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59,018,018.49) 1,111,648,720.0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 66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项目 附注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15,653,928.80 1,324,274,040.30 收到的税费返还 27,520,699.27 26,044,804.2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50)(a) 32,347,309.19 27,555,061.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75,521,937.26 1,377,873,906.1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57,989,798.95) (426,126,649.98) 支付其他与建造 PPP 项目有关 的现金 四(50)(e) (97,005,430.99) (232,261,353.9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98,152,889.26) (268,900,372.4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0,478,785.87) (128,566,779.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50)(b) (38,523,605.05) (34,300,456.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32,150,510.12) (1,090,155,611.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51)(a) 543,371,427.14 287,718,294.22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874,661.13 27,01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74,661.13 27,015.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四(50)(e) (216,793,479.52) (409,742,151.8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50)(c) - (4,024,484.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6,793,479.52) (413,766,636.84)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918,818.39) (413,739,621.84) 三、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46,295,540.90 1,296,454,700.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46,295,540.90 1,296,454,700.4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92,459,966.18) (1,681,861,928.8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405,962,803.41) (210,962,570.9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4,800,000.00) (1,6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50)(d) (615,825.64) (2,458,920.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99,038,595.23) (1,895,283,420.28)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352,743,054.33) (598,828,719.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5,659.24 25,325.2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四(51)(b) (15,284,786.34) (724,824,722.1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32,534,956.93 1,864,783,293.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四(51)(b) 1,017,250,170.59 1,139,958,571.4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 67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公司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一、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2,651,937.69 79,708,707.3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197,601.58 11,686,532.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849,539.27 91,395,239.4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5,764.52) (228,064.0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4,492,125.05) (33,156,816.7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87,521.52) (7,262,854.9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5,103,288.33) (21,275,127.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158,699.42) (61,922,863.27)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5,309,160.15) 29,472,376.17 二、投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75,800,000.00 514,5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469.0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70,784,501.34 819,623,738.4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6,584,501.34 1,334,145,207.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0,941.00) (299,266.46)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0) (51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5,141,500.00) (824,076,060.6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0,182,441.00) (1,334,375,327.13) 投资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 额 316,402,060.34 (230,119.63) 三、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09,000,000.00 353,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7,143,371.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36,143,371.84 353,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43,990,000.00) (575,452,963.1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255,662,175.00) (49,991,159.9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35,933.3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99,652,175.00) (627,580,056.39)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508,803.16) (274,580,056.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406.55 1,820.1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47,584,503.58 (245,335,979.6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2,213,915.54 828,215,127.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9,798,419.12 582,879,148.2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68 -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企业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 69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2023 年 1 月 1 日期初 余额(经审计) 1,393,447,763.00 217,561,876.52 2,412,480,372.81 2,079,875.32 1,559,206.97 239,285,522.16 3,063,822,504.78 7,330,237,121.56 483,041,739.98 7,813,278,861.54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止六个月期间增减变 动额 综合收益总额 净利润 - - - - - - 364,057,245.61 364,057,245.61 16,037,837.89 380,095,083.50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综合收益总额合计 - - - - - - 364,057,245.61 364,057,245.61 16,037,837.89 380,095,083.50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增股本及资 本公积 四(28) 2,041.00 (1,843.80) 18,592.01 - - - - 18,789.21 - 18,789.21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合计 2,041.00 (1,843.80) 18,592.01 - - - - 18,789.21 - 18,789.21 利润分配 对股东的分配 四(38) - - - - - - (167,214,013.20) (167,214,013.20) (51,200,000.00) (218,414,013.20) 利润分配合计 - - - - - - (167,214,013.20) (167,214,013.20) (51,200,000.00) (218,414,013.20) 安全生产费的提取和 使用 四(35) 提取专项储备 - - - - 14,749,758.87 - - 14,749,758.87 800,818.50 15,550,577.37 使用专项储备 - - - - (4,826,928.99) - - (4,826,928.99) (201,565.87) (5,028,494.86)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末 余额(未经审计) 1,393,449,804.00 217,560,032.72 2,412,498,964.82 2,079,875.32 11,482,036.85 239,285,522.16 3,260,665,737.19 7,537,021,973.06 448,478,830.50 7,985,500,803.56 - 70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2024 年 1 月 1 日期初 余额(经审计) 1,393,450,734.00 217,559,203.01 2,412,507,464.92 2,079,875.32 16,667,067.53 340,338,359.75 3,424,837,011.73 7,807,439,716.26 466,517,178.68 8,273,956,894.94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止六个月期间增减变 动额 综合收益总额 净利润 - - - - - - 303,026,018.30 303,026,018.30 20,707,583.68 323,733,601.98 综合收益总额合计 - - - - - - 303,026,018.30 303,026,018.30 20,707,583.68 323,733,601.98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增股本及资 本公积 四(28) 1,144.00 (1,014.09) 10,598.81 - - - - 10,728.72 - 10,728.72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合计 1,144.00 (1,014.09) 10,598.81 - - - - 10,728.72 - 10,728.72 利润分配 对股东的分配 四(38) - - - - - - (209,017,781.70) (209,017,781.70) - (209,017,781.70) 利润分配合计 - - - - - - (209,017,781.70) (209,017,781.70) - (209,017,781.70) 安全生产费的提取和 使用 四(35) 提取专项储备 - - - - 22,890,705.81 - - 22,890,705.81 1,153,827.69 24,044,533.50 使用专项储备 - - - - (11,037,630.97) - - (11,037,630.97) (578,060.07) (11,615,691.04) 2024 年 6 月 30 日期末 余额(未经审计) 1,393,451,878.00 217,558,188.92 2,412,518,063.73 2,079,875.32 28,520,142.37 340,338,359.75 3,518,845,248.33 7,913,311,756.42 487,800,529.98 8,401,112,286.4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 71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2023 年 1 月 1 日期初余额 (经审计) 1,393,447,763.00 217,561,876.52 2,459,571,200.78 239,285,522.16 1,315,858,335.32 5,625,724,697.78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 六个月期间增减变动额 综合收益总额 净利润 - - - - 1,111,648,720.07 1,111,648,720.07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增股 本及资本公积 四(28) 2,041.00 (1,843.80) 18,592.01 - - 18,789.21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合计 2,041.00 (1,843.80) 18,592.01 - - 18,789.21 利润分配 对股东的分配 四(38) - - - - (167,214,013.20) (167,214,013.20) 利润分配合计 - - - - (167,214,013.20) (167,214,013.20)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末余额 (未经审计) 1,393,449,804.00 217,560,032.72 2,459,589,792.79 239,285,522.16 2,260,293,042.19 6,570,178,193.86 - 72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目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2024 年 1 月 1 日期初余额 (经审计) 1,393,450,734.00 217,559,203.01 2,459,598,292.89 340,338,359.75 2,058,119,860.42 6,469,066,450.07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 六个月期间增减变动额 综合收益总额 净亏损 - - - - (59,018,018.49) (59,018,018.49)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增股 本及资本公积 四(28) 1,144.00 (1,014.09) 10,598.81 - - 10,728.72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合计 1,144.00 (1,014.09) 10,598.81 - - 10,728.72 利润分配 对股东的分配 四(38) - - - - (209,017,781.70) (209,017,781.70) 利润分配合计 - - - - (209,017,781.70) (209,017,781.70) 2024 年 6 月 30 日期末余额 (未经审计) 1,393,451,878.00 217,558,188.92 2,459,608,891.70 340,338,359.75 1,790,084,060.23 6,201,041,378.6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乔德卫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易智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林斌 - 73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于 2012 年 4 月 23 日在深圳绿色动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基础上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的注册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007 号九洲 电器大厦二楼东北楼,总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本公司的母公 司及最终控股公司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资 公司”)。 于 2014 年 6 月 19 日,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于 2014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公开发行项 目的承销商悉数行使本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9 日刊发的招股章程所属的超额 配售权。本次公开发行后,本公司的股本为 1,045,000,000.00 元,股份总数 为 1,045,000,000.00 股。 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 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746 号)核准,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1,620 万 普通股(A 股)。根据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人 民币普通股 116,200,000.00 股,增加股本 116,200,000.00 元。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本公司的股本为 1,161,200,000.00 元,股份总数为 1,161,200,000.00 股。 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3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不超过 232,240,000 股。根据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向 6 个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232,240,000.00 股,增加股 本人民币 232,240,000.0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后,本公司的股本为人民 币 1,393,440,000.00 元,股份总数为 1,393,440,000.00 股。 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32 号文核准,本公司 公开发行了总额为 23.60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存 续期限为六年。可转债持有人可在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的期间(以下简称“转股期”)内,按照当期转股价 格行使将本次可转债转换为本公司股票的权利。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 因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开始行使转股权,本公司的股本增加至 1,393,451,878.00 元,股份总数为 1,393,451,878.00 股。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作为社会资本方,通过与政府方订 立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采用建设-运营-移交 (“BOT”,相关项目简称“BOT”项目)等方式,实际从事的业务为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厂等环保行业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 - 74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本期间,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五,本期间本集团合并范围无变 动。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批准报出。 - 75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 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附注二(9))、特许经营权的确认和摊销(附 注二(14))、长期资产减值(附注二(16))以及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附注二(20))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 设详见附注二(26)。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中期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 本中期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2 号——中期财务报告》和中国证监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的要求进行列报和披露。本中期财务报表应与本集团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中期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集团编 制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此外,本中期财务报表还包括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披露。 本中期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中期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2 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要求。 (3)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 76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 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企业合并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 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 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 基础。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 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 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 认金额。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 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 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 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 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 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 77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 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 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 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 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 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 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 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 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 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 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 78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 外币折算(续)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 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 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 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 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 权益工具。 (a) 金融资产 (i) 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 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 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 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 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 79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 分类和计量(续)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主要 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 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 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 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 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 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 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 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 为应收款项融资。 (ii) 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 确认损失准备。 - 80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 减值(续) 本集团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 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 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 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 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 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外,于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 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 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 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 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 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 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 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 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 81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 减值(续) 按照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各类金融资产,其信用风险特征与该类中的其他 金融资产显著不同。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 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组合 1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及应收电费 应收账款组合 2 应收垃圾处理费 合同资产组合 1 销售电力合同产生的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 2(包括列示于其他 PPP 项目建设服务产生的合同资产 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及其他退税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其他 长期应收款组合 1 BT 项目应收款(注) 长期应收款组合 2 履约保证金 注: BT 项目指本集团以“建设-移交”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环保行业 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业务。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合同资产(包括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 产的合同资产),以及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长期应收 款(BT 项目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履约保证金)和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 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 82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i)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 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负债部分及其他金融负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包括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负债部分体现了支付固定本息的义 务,被分类为负债(计入应付债券)并在初始确认时按照未嵌入可转换期权的同 类债券的市场利率计算其公允价值,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权益部分体现了将负债转换成普通股的嵌入期权,只能通过以固定数 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本集团按照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整体发行所得与其负债部分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所有直接 的交易费用按照负债和权益部分占发行所得的比例分摊。 当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时,按转换的股数与股票面值计算的金额转换为 股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组成部分的账面余额与上述股本之间的差额,计 入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 83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负债(续) 其他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借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 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 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其他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 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c)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一方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 同。 (10) 存货 (a) 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垃圾处理所需的原材料、备品备件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计量。 (b)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 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 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且具有相 同或类似最终用途的存货,本集团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d)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及实地盘存制。 - 84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长 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为本集团通过单独 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 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a) 投资成本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 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 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必须经过本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 85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 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6))。 (12) 固定资产 (a)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 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 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除本集团之子公司绿益(葫芦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危废公 司”)的危废填埋场按照工作量法计提折旧、以及使用安全生产费购买的固定 资产(附注二(25))外,本集团其余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 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 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构筑物 20-50 年 5% 1.90%-4.75% 机器设备 3-15 年 0%至 5% 6.33%至 33.33% 运输工具 3-10 年 0%至 10% 9.00%至 33.33% 其他 3-20 年 0%至 10% 4.50%至 33.33%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 并作适当调整。 - 86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2) 固定资产(续) (c)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 注二(16))。 (d)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 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3) 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 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 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 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 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 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 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 利率。 (14)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及软件等,以成本计量。 (a)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 50 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 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 87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4) 无形资产(续) (b) 软件 软件按使用年限 10 年平均摊销。 (c) 特许经营权 (i) PPP 项目特许经营权 本集团通过与政府订立 PPP 项目合同,从各个地方政府获取垃圾焚烧发电厂 等公共基础设施的特许经营权,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 对象收取费用,包括垃圾处理费和上网电费。根据 PPP 项目合同,本集团兴 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后,一般在 23 年至 30 年的特许经营期内运营。在特许经 营权期满后,本集团需要将有关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偿移交至各地方政府。 在项目运营期间,若本集团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 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集团在 PPP 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 PPP 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 建造服务收入金额,按全额或者减去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后的差额确认 为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并在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ii) 其他 本集团通过收购葫芦岛危废公司而取得的危废项目特许经营权,以取得时的公 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由于相关的特许经营协议并未规定特许经营期限,因此, 本集团评估后将该特许经营权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d)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 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复核。如果有证 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本准则规定 处理。 - 88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4) 无形资产(续) (e) 研究与开发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主要包括本集团研发部门的职工薪酬、研发使用的设备 及软件等资产的折旧摊销、研发部门的水电物业费用、研发人员差旅费用及相 关中介服务费等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予以资本化: 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管理层已批准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 的意图; 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生产技术所形成的产出具有市场推广能 力; 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 生产;以及 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 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 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f) 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 注二(16))。 (15)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使用权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 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 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 2-5 年内分期平均摊销。 - 89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6)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的长 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 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 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 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 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 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 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 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 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 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7)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 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a)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 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 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 90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7) 职工薪酬(续) (b) 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 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 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 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 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 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 (c)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 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应付职工薪酬。 (18)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19) 预计负债 因危废填埋场退役费用提取规定以及 PPP 项目合同约定等形成的现时义务, 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 预计负债。 - 91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9) 预计负债(续)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 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 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 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 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 的最佳估计数。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报为流动负债。 (20) 收入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 认收入。 (a) 建造服务收入 PPP 项目合同,是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 PPP 项目合作所订立的 合同,该合同同时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条件。其中,“双特征”是指, 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 PPP 项目资产提供公 共产品和服务,并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双控制”是指,政 府方控制或管制社会资本方使用 PPP 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 类型、对象和价格,PPP 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 形式控制 PPP 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本集团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多项服务的,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 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 务。 本集团根据与政府方订立的 PPP 项目合同,以 BOT 等形式参与公共基础设 施建设业务。对于本集团作为主要责任人为政府方提供建造服务的,根据履约 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合同资产。履约进度采用投入法,按照 建造过程中累计实际发生的建造服务成本占预计总建造成本的比例确定;建造 服务的单独售价以建造成本为基础,参考可比业务的毛利率,采用成本加成法 计算确定。 - 92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0) 收入(续) (a) 建造服务收入(续) 对于确认的基础设施建设收入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 合同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 合同资产,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 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 本集团根据 PPP 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 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集团在拥有无条件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 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后续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 本为基础确认相关 PPP 项目利息收入。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为提供以上服务而发生的 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本集团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履约进度将合同履约 成本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b) 发电收入 当电力供应至当地的电网公司且电网公司取得电力的控制权时,本集团确认收 入。本集团按购售电合同等约定的单价及上网电量确认供电收入金额。 (c) 提供垃圾处理服务收入 本集团在提供垃圾处理服务的过程中确认收入。本集团按实际垃圾处理量及协 议约定的单价并扣除已确认为金融资产收回的部分后的金额确认垃圾处理收 入。 (21)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 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 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 的政府补助。 - 93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1) 政府补助(续)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 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 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 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 业外收支。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 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 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 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 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 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 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 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 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 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 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 债的法定权利。 - 94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 同。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 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 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 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 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等。使用 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 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 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 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 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 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 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 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 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 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 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除财政部规定的可以采用简 化方法的合同变更外,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 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 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 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 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 95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对于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符合条件的租金减免,本集团选择采用简化方法, 在达成协议解除原支付义务时将未折现的减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整 租赁负债。 (24)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 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 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 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 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 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集团为整体经营,设有统一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评价体系和内部报告制度。 管理层通过定期审阅集团层面的财务信息来进行资源配置与业绩评价。本集团 无单独管理的经营分部,因此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 (25) 安全生产费 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应急部财资[2022]136 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 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本集团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确定本年度应计提金 额,并逐月平均提取。本集团计提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 益,同时增加专项储备;实际支出时,属于费用性的支出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属于资本性的支出,先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 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 96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 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a)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i)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 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 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 调整。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用于估计预期信用 损失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客户情 况的变化、国内生产总值和消费者物价指数等。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 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和参数。如实际发生的信用损失与原估计存在差异 时,该差异将会于未来期间影响本集团上述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ii) 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的减值准备 本集团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垃圾发电项目以及危废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于资产负 债表日,针对尚未开始运营的垃圾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存在减值迹象的已 运营垃圾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以及未规定特许经营期限而作为使用寿命不 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的危废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评估各个 项目特许经营权的可收回金额。 特许经营权可回收金额按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评估过程中涉及采用恰当的减值测试方法 与模型以及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预测中运用包括运营期间收入复合增长率、息 税前利润率及税前折现率等关键假设。 (iii)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 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 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 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 响。 - 97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a)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续) (iii)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续)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 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 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 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 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 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 面价值进行调整。 - 98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a) 应纳税所得额 25%、16.5%及 15% 增值税(b)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 3%、6%、9%和 13% 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 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 税后的余额计算) 房产税 按房产余值或房租收入计征 12%及 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5%及 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3% 地方教育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 2% 中国预缴所得税(c) 按向境外投资者宣派股息额 10% 计征 (a) 企业所得税优惠及批文 (i)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23]37 号)相关规定,本集团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的期间内,新购买的低于 500 万元的设备可于资产投入使用的次 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 旧。 - 99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税项(续) (a) 企业所得税优惠及批文(续) (ii) 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蓟州公司”)、安 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顺公司”)、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木斯公司”)、汕头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汕头公司”)、肇庆市博能再生资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公 司”)、章丘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丘公司”)、博白绿色动 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白公司”)、宜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宜春公司”)、红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安 公司”)、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二期公司”)、海宁 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扩建公司”)、平阳绿动环保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阳二期公司”)、温州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嘉二期公司”)、贵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公司”)、登 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封公司”)、丰城绿色动力环保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公司”)、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 公司”)、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公司”)、恩施绿色 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施公司”)、汕头市绿色动力环境服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污泥公司”)、葫芦岛危废公司、惠州绿色动力环境服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三合一公司”)、武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汉公司”)、葫芦岛绿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发电公 司”)、朔州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朔州公司”)、济南绿动环 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丘二期公司”)及百色绿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靖西公司”)的经营所得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 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 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 “3+3 税收优惠”),具体如下: 汕头公司(一期项目)、肇庆公司(一期项目)、章丘公司及博白公司于 2019 年完成“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并自 2019 年至 2024 年享 受 3+3 税收优惠; 安顺公司(二期项目)、宜春公司、红安公司、惠州二期公司、海宁扩建 公司、蓟州公司(二期项目)、丰城公司及汕头公司(二期项目)自 2020 年 至 2025 年享受 3+3 税收优惠; - 100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税项(续) (a) 企业所得税优惠及批文(续) (ii) (续) 平阳二期公司、永嘉二期公司、石首公司、汕头污泥公司、金沙公司(焚 烧项目)、登封公司、佳木斯公司(二期项目)及肇庆公司(二期项目)自 2021 年至 2026 年享受 3+3 税收优惠; 葫芦岛危废公司、惠州三合一公司、莱州公司、恩施公司自 2022 年至 2027 年享受 3+3 税收优惠。 武汉公司(二期项目)、葫芦岛发电公司、朔州公司、章丘二期公司于 2023 年完成“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并自 2023 年至 2028 年享 受 3+3 税收优惠; 靖西公司于 2024 年完成“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并自 2024 年至 2029 年享受 3+3 税收优惠; 在获得以上税收优惠之前,各子公司按照 25%的税率计提当年的所得税费用 并缴纳所得税。 (iii) 安顺公司(一期项目)、广元博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公司”)、 安顺公司(二期项目)、博白公司属于西部地区设立的鼓励类产业,享受 15%的 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iv)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 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 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 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告执行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3 号),对小型微利企业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告执行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之子公司平遥县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遥公司”)、 隆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回公司”)、东莞市长能清洁能 源绿化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公司”)、汕头市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汕头厨余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适用该公告所载所得税 优惠政策。 - 101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税项(续) (a) 企业所得税优惠及批文(续) (v)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 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 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 号),企业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 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 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 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 5 个纳税年 度。 (vi) 绿色动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动”)为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 适用香港税法条例规定的 16.5%的所得税税率。 (b) 增值税优惠及批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 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 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对垃圾处理劳务所缴纳的增值税的 70%实 行即征即退,对垃圾以及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的电力或热力所缴的增 值税全额实行即征即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40 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 值税政策的公告”,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所缴纳的增值税即可适用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以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一经选定,36 个月 内不得变更。 此外,本公司之子公司青岛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公 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1%的征收率。 (c)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在中国大陆成立的外资企业向境外投资者派发的股息应征 收 10%的预扣所得税。 - 102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2,680.00 665.00 银行存款 1,017,247,490.59 1,032,534,291.93 其他货币资金(i) 2,039,180.00 2,039,180.00 1,019,289,350.59 1,034,574,136.9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12,018,449.60 12,010,895.96 (i)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的其他货币资金为使用受到限制的、向银行申 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所存入的保证金,金额为 2,039,180.00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39,180.00 元)。 (2) 应收账款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垃圾处理费 1,151,388,525.16 914,100,345.39 应收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 962,155,480.84 807,066,463.27 应收电费 349,807,961.01 312,736,392.53 2,463,351,967.01 2,033,903,201.19 减:坏账准备 (74,486,104.39) (60,482,294.30) 2,388,865,862.62 1,973,420,906.89 (a) 应收账款按其入账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1,470,084,112.69 1,221,997,125.64 一到二年 565,610,652.82 411,540,110.55 二到三年 320,503,223.72 339,136,676.06 三到四年 82,176,979.28 47,825,127.77 四到五年 17,103,948.82 8,914,351.50 五年以上 7,873,049.68 4,489,809.67 2,463,351,967.01 2,033,903,201.19 - 103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应收账款(续) (b)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 总分析如下: 占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坏账准备 和合同资产 余额 余额 金额 余额总额比例 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 委员会 70,239,685.86 1,042,763,067.35 (1,291,631.93) 11.99% 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管理 和综合执法局 211,883,333.66 366,813,747.55 (2,567,239.24) 6.23% 济南市章丘区环境卫生 管护中心 66,559,705.62 438,754,031.40 (898,152.56) 5.44%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5,563,333.35 431,865,407.66 (523,220.68) 4.71% 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7,905,849.91 311,696,210.44 (600,448.75) 3.66% 382,151,908.40 2,591,892,464.40 (5,880,693.16) 32.04% (c) 坏账准备 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 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104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应收账款(续) (c) 坏账准备(续) 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按类别分析如下: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 占总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i) - 0.00% - 0.00% - 0.00% - 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ii) 2,463,351,967.01 100.00% (74,486,104.39) 3.02% 2,033,903,201.19 100.00% (60,482,294.30) 2.97% 2,463,351,967.01 100.00% (74,486,104.39) 3.02% 2,033,903,201.19 100.00% (60,482,294.30) 2.97% - 105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应收账款(续) (c) 坏账准备(续) (i)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23 年 12 月 31 日:无)。 (ii)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2024 年 6 月 30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金额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 及应收电费 1,311,963,441.85 2.57% (33,681,231.69) 应收垃圾处理费 1,151,388,525.16 3.54% (40,804,872.70) 2,463,351,967.01 (74,486,104.39)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金额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 及应收电费 1,119,802,855.80 2.67% (29,948,579.87) 应收垃圾处理费 914,100,345.39 3.34% (30,533,714.43) 2,033,903,201.19 (60,482,294.30) (iii)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 36,072,614.68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12,607,386.83 元), 本集团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 22,068,804.59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 个月期间:无),坏账准备的变动详见附注四(19)。 (iv)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 间,本集团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d)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 1,723,763,980.12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1,319,752,710.62 元)的应收账款因本集团将相关 PPP 项目合同项 下特许经营权的收费权(包括电费收费权或垃圾处理费收费权)作为银行借款 的质押物而受限(附注四(27)(a))。 - 106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款项融资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2,461,841.00 3,122,144.00 由于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较小,且本集团对其管理模式既以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本集团将收到的该类银行承兑 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 项融资科目核算。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收到的该类 银行承兑汇票为 7,724,412.27 元,已背书或到期承兑的该类银行承兑汇票为 8,384,715.27 元。 (4) 预付款项 (a) 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 32,256,085.12 100.00% 32,717,974.08 100.00% (b)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下: 占预付款项 金额 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8,849,166.17 27.43% (5) 其他应收款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原股东往来款 (附注四(5)(b)(i)) 12,961,261.85 12,961,261.85 应收资产补偿款(附注四(5)(e)) 12,550,215.00 23,399,118.20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9,241,019.09 4,136,220.69 其他 20,948,815.19 21,127,192.33 55,701,311.13 61,623,793.07 减:坏账准备 (22,547,985.99) (22,241,155.34) 33,153,325.14 39,382,637.73 - 107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本集团不存在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将款项归集于其他方并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 情况。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15,374,378.92 10,956,672.18 一到二年 1,258,184.81 12,669,145.53 二到三年 5,050,677.53 4,133,631.61 三年以上 34,018,069.87 33,864,343.75 55,701,311.13 61,623,793.07 - 108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b) 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 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按类别分析如下: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比 占总额比 金额 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i) 19,505,641.21 35.02% (19,505,641.21) 100.00% 18,750,678.21 30.43% (18,750,678.21)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ii) 36,195,669.92 64.98% (3,042,344.78) 8.41% 42,873,114.86 69.57% (3,490,477.13) 8.14% 55,701,311.13 100.00% (22,547,985.99) 40.48% 61,623,793.07 100.00% (22,241,155.34) 36.09% 第一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单项)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合计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2023 年 12 月 31 日 42,873,114.86 (3,490,477.13) 18,750,678.21 (18,750,678.21) 61,623,793.07 (22,241,155.34) 本期增加 6,220,247.58 (337,733.83) - - 6,220,247.58 (337,733.83) 本期减少 (12,142,729.52) 30,903.18 - - (12,142,729.52) 30,903.18 转入第三阶段 (754,963.00) 754,963.00 754,963.00 (754,963.00) - - 2024 年 6 月 30 日 36,195,669.92 (3,042,344.78) 19,505,641.21 (19,505,641.21) 55,701,311.13 (22,547,985.99) - 109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b) 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续) (i)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整个存续期预 第三阶段 账面余额 期信用损失率 坏账准备 理由 账龄较长且存 应收原股东往来款 12,961,261.85 100.00% (12,961,261.85) 在收回风险 账龄较长且存 其他 6,544,379.36 100.00% (6,544,379.36) 在收回风险 19,505,641.21 (19,505,641.21)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整个存续期预 第三阶段 账面余额 期信用损失率 坏账准备 理由 账龄较长且存 应收原股东往来款 12,961,261.85 100.00% (12,961,261.85) 在收回风险 账龄较长且存 其他 5,789,416.36 100.00% (5,789,416.36) 在收回风险 18,750,678.21 (18,750,678.21) (ii)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分析如下: 第一阶段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损失准备 账面余额 损失准备 金额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金额 计提比例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 退及其他退税款 9,241,019.09 - 0.00% 4,136,220.69 - 0.00% 其他 26,954,650.83 (3,042,344.78) 11.29% 38,736,894.17 (3,490,477.13) 9.01% 36,195,669.92 (3,042,344.78) 42,873,114.86 (3,490,477.13) (c)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 337,733.83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355,011.32 元);收回或转回的坏账 准备金额为 30,903.18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无),坏账准 备的变动详见附注四(19)。 - 110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d)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 间,本集团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e)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 性质 余额 账龄 余额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葫芦岛市土地储备中心 应收资产补偿款 12,550,215.00 三年以上 22.53% (1,255,021.50) 深圳瀚洋控股公司 应收原股东往来款 6,988,073.50 三年以上 12.55% (6,988,073.50) 绿色动力环保投资有限 公司 应收原股东往来款 5,160,600.00 三年以上 9.26% (5,160,600.00) 贵州西洁环境卫生管理 有限公司 应收代付代垫款 2,668,488.18 三年以上 4.79% (2,668,488.18) 泰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三 应收增值税即征即 税务分局 退及其他退税款 2,302,416.41 一年以内 4.13% - 29,669,793.09 53.27% (16,072,183.18) (6) 存货 (a) 存货分类如下: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跌价 存货跌价 账面余额 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及其他 54,641,213.98 - 54,641,213.98 62,734,783.04 - 62,734,783.04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存货余额中无借款费用 资本化的金额,且无用于担保的存货。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存货不存在减值,无 需计提跌价准备。 - 111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合同资产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PPP 项目建设服务 6,611,234,473.12 6,657,460,191.77 销售电力合同产生的合同资 产(i) 207,949,707.90 260,662,319.31 6,819,184,181.02 6,918,122,511.08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54,491,501.06) (54,920,994.63) 6,764,692,679.96 6,863,201,516.45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 合同资产(附注四(18)) (6,403,650,309.78) (6,456,232,426.80) 361,042,370.18 406,969,089.65 (i) 系本集团与电网公司的销售电力合同中的应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该等收入 所对应的项目尚未被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待项目纳入国家可再生能 源补贴目录即本集团取得该无条件收取对价的权利时,合同资产将转为应收账 款。 (ii) 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 失计量损失准备。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合同 资产均未逾期,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分析如下: 整个存续期预期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率 减值准备 PPP 项目建设服务 6,611,234,473.12 0.80% (52,986,251.51) 销售电力合同产生的合同 资产 207,949,707.90 0.72% (1,505,249.55) 6,819,184,181.02 (54,491,501.06)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分析如下: 整个存续期预期 账面余额 信用损失率 减值准备 PPP 项目建设服务 6,657,460,191.77 0.80% (53,034,155.84) 销售电力合同产生的合同 资产 260,662,319.31 0.72% (1,886,838.79) 6,918,122,511.08 (54,920,994.63) 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变动详见附注四(19)。 - 112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合同资产(续) (iii)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 291,976,946.71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341,067,032.77 元)的合同资产因本集团将相关 PPP 项目合同项下特 许经营权的收费权(包括电费收费权或垃圾处理费收费权)作为银行借款的质 押物而受限(附注四(27)(a))。 (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BT 项目应收款(附注四(9)) 73,359,064.98 73,359,064.98 减:减值准备 (19,850,216.64) (19,850,216.64) 53,508,848.34 53,508,848.34 (9) 长期应收款 2024 年 6 月 30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BT 项目应收款(i) 73,359,064.98 (19,850,216.64) 53,508,848.34 履约保证金(ii) 36,000,000.00 (107,065.90) 35,892,934.10 109,359,064.98 (19,957,282.54) 89,401,782.44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附注四(8)) 73,359,064.98 (19,850,216.64) 53,508,848.34 36,000,000.00 (107,065.90) 35,892,934.10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BT 项目应收款(i) 73,359,064.98 (19,850,216.64) 53,508,848.34 履约保证金(ii) 36,000,000.00 (107,065.90) 35,892,934.10 109,359,064.98 (19,957,282.54) 89,401,782.44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附注四(8)) 73,359,064.98 (19,850,216.64) 53,508,848.34 36,000,000.00 (107,065.90) 35,892,934.10 (i) 系本集团 BT 项目应收的建造服务收入款项。 (ii) 履约保证金为本集团应收的 PPP 项目合同履行保证金。 - 113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长期应收款(续)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比 占总额比 金额 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0.00% - 0.00% - 0.00% - 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a) 109,359,064.98 100.00% (19,957,282.54) 18.25% 109,359,064.98 100.00% (19,957,282.54) 18.25% 109,359,064.98 100.00% (19,957,282.54) 18.25% 109,359,064.98 100.00% (19,957,282.54) 18.25% - 114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长期应收款(续) (a)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分析如下: 2024 年 6 月 30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金额 BT 项目应收款 73,359,064.98 27.06% (19,850,216.64) 履约保证金 36,000,000.00 0.30% (107,065.90) 109,359,064.98 (19,957,282.54)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金额 BT 项目应收款 73,359,064.98 27.06% (19,850,216.64) 履约保证金 36,000,000.00 0.30% (107,065.90) 109,359,064.98 (19,957,282.54) 长期应收款的坏账准备变动详见附注四(19)。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所有权受到限制的长 期应收款。 (10) 其他流动资产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其他 223,752,008.67 257,143,592.87 - 115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固定资产 房屋及构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 合计 原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31,624,878.49 104,813,866.42 32,729,125.53 45,255,651.43 414,423,521.87 本期增加 - 477,676.41 298,094.69 354,450.34 1,130,221.44 本期减少 - - (5,400.00) (308,947.33) (314,347.33) 2024 年 6 月 30 日 231,624,878.49 105,291,542.83 33,021,820.22 45,301,154.44 415,239,395.98 累计折旧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5,228,722.58 21,252,276.20 19,317,796.61 29,700,153.63 85,498,949.02 本期增加 1,995,572.41 3,550,053.81 1,807,201.91 2,429,282.57 9,782,110.70 本期减少 - - (5,130.00) (283,655.68) (288,785.68) 2024 年 6 月 30 日 17,224,294.99 24,802,330.01 21,119,868.52 31,845,780.52 94,992,274.04 账面价值 2024 年 6 月 30 日 214,400,583.50 80,489,212.82 11,901,951.70 13,455,373.92 320,247,121.94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16,396,155.91 83,561,590.22 13,411,328.92 15,555,497.80 328,924,572.85 截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止 六 个 月 期 间 ,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的 折 旧 金 额 为 9,782,110.70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10,338,908.16 元), 其中计入营业成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及资本化的金额分别为 6,790,629.67 元、2,954,083.70 元、3,908.89 元、3,953.07 元及 29,535.37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7,225,961.72 元、2,904,256.99 元、9,150.66 元、3,920.82 元及 195,617.97 元)。 (i)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未办妥 房屋及构筑物 账面价值 产权证书原因 葫芦岛危废公司 93,712,298.44 尚在办理之中 东莞公司 13,594,443.89 (a) 107,306,742.33 - 116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固定资产(续) (a) 东莞公司上述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由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和东莞市长 安镇涌头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并无偿提供东莞公司使用,因此无法办理相应 的房屋产权证书,但管理层认为本集团能有效地使用上述固定资产,对本集团 的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12) 使用权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工具 其他 合计 原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993,096.23 1,517,339.19 1,681,228.25 5,191,663.67 本期增加 6,382,051.84 127,359.51 - 6,509,411.35 本期减少 (572,060.56) (137,630.43) - (709,690.99) 2024 年 6 月 30 日 7,803,087.51 1,507,068.27 1,681,228.25 10,991,384.03 累计折旧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175,051.06 259,557.12 218,789.00 1,653,397.18 本期增加 340,064.61 350,832.04 29,926.86 720,823.51 本期减少 (572,060.56) (137,630.43) - (709,690.99) 2024 年 6 月 30 日 943,055.11 472,758.73 248,715.86 1,664,529.70 账面价值 2024 年 6 月 30 日 6,860,032.40 1,034,309.54 1,432,512.39 9,326,854.33 2023 年 12 月 31 日 818,045.17 1,257,782.07 1,462,439.25 3,538,266.49 - 117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3) 无形资产 特许经营权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建造执照 合计 原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3,351,257,238.79 71,446,558.44 4,083,522.38 6,529,123.58 13,433,316,443.19 本期增加 40,116,387.82 - 2,045,516.77 - 42,161,904.59 2024 年 6 月 30 日 13,391,373,626.61 71,446,558.44 6,129,039.15 6,529,123.58 13,475,478,347.78 累计摊销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994,774,069.73 7,489,360.81 2,033,493.68 3,396,442.65 2,007,693,366.87 本期计提 242,319,502.25 714,465.60 249,293.63 - 243,283,261.48 2024 年 6 月 30 日 2,237,093,571.98 8,203,826.41 2,282,787.31 3,396,442.65 2,250,976,628.35 减值准备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6 月 30 日 306,931,404.23 - - 3,132,680.93 310,064,085.16 账面价值 2024 年 6 月 30 日 10,847,348,650.40 63,242,732.03 3,846,251.84 - 10,914,437,634.27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1,049,551,764.83 63,957,197.63 2,050,028.70 - 11,115,558,991.16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 243,283,261.48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207,960,634.24 元)。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 5,104,550,440.42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5,228,829,544.18 元)的无形资产因本集团将相关 PPP 项目合同项 下特许经营权的收费权(包括电费收费权或垃圾处理费收费权)作为银行借款 的质押物而受限(附注四(27)(a))。 在进行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时,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收 入复合增长率和息税前利润率,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为折现率。 - 118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3) 无形资产(续) (i)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莱州公司因发生亏损而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对其账 面价值约为 23,608.60 万元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减值测试,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确定该特许经营权的可收回金额约为 25,464.64 万元,无需计提减值 准备。 针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本集团采用相关特许经营权协议中规定的特许经营权 的剩余年限作为预测期年限。 本集团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莱州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收入复合增长率 1.47% 1.84% 息税前利润率 35.29% 33.30% 税前折现率 9.45% 9.90% (ii) 危废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葫芦岛危废公司的危废项目特许经营 权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对其进行减值测试。本集团以该特许 经营权所属的葫芦岛危废业务资产组为基础确定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经 比较相关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后,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约为 38,892.97 万元,高于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38,382.72 万元,无需在 2023 年已计提减值准备 2,557.56 万元的基础上进一步计提减值准备。 针对葫芦岛危废公司危废项目,本集团采用该项目土地使用权证中规定的土地 使用权的剩余年限作为预测期年限。 本集团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危废业务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收入复合增长率 2.44% 1.82% 息税前利润率 -3.20%-28.58% -6.81%-29.05% 税前折现率 8.36% 9.01% - 119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 研究开发支出 本集团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 月期间研究开发活动的总支出按性质列示如下: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职工薪酬 2,073,173.66 2,119,234.98 差旅费 170,157.88 188,301.49 水电物业费 113,290.98 31,090.15 中介服务费 100,052.83 51,400.00 折旧和摊销 13,122.22 129,325.98 其他 - 2,823.72 2,469,797.57 2,522,176.32 本集团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 月期间研究开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15) 商誉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商誉— 葫芦岛危废公司 43,910,821.67 43,910,821.67 减:减值准备— 葫芦岛危废公司 (43,910,821.67) (43,910,821.67) - - 本集团于 2018 年 1 月 5 日支付 90,000,000.00 元对价收购了葫芦岛危废公司 80%的权益。合并对价超过按比例获得的葫芦岛危废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的差额 43,910,821.67 元,确认为与葫芦岛危废业务相关的商誉,此次收购 不涉及业绩承诺安排。 因个别业务资质的取得时间延迟以及业务不及预期,本集团对与葫芦岛危废业 务相关的商誉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 120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 长期待摊费用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排污权使用费及其他 5,047,025.50 6,147,345.30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a)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及可抵扣亏损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及可抵扣亏损 递延所得税资产 税务亏损 83,214,564.72 20,803,641.17 83,214,564.72 20,803,641.17 递延收益 10,015,117.17 2,503,779.01 10,213,669.11 2,553,417.04 资产减值准备 171,482,874.00 24,529,863.69 157,601,726.81 22,456,284.42 内部未实现利润抵销 1,023,273,081.53 255,818,270.14 1,022,722,918.95 255,680,729.90 1,287,985,637.42 303,655,554.01 1,273,752,879.59 301,494,072.53 其中: 预计于 1 年内(含 1 年) 转回的金额 20,198,441.05 21,002,792.54 预计于 1 年后转回的金额 283,457,112.96 280,491,279.99 303,655,554.01 301,494,072.53 (b)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特许经营权及合同资产的 暂时性差异 1,981,787,257.24 495,446,814.31 1,944,372,203.36 486,093,050.84 中国股息预提税 302,318,905.30 30,231,890.53 257,508,521.10 25,750,852.1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192,705,399.52 48,176,349.88 196,360,357.20 49,090,089.30 2,476,811,562.06 573,855,054.72 2,398,241,081.66 560,933,992.25 其中: 预计于 1 年内(含 1 年)转 回的金额 139,544,065.38 138,316,064.30 预计于 1 年后转回的金额 434,310,989.34 422,617,927.95 573,855,054.72 560,933,992.25 - 121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c)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14,916,735.72 319,216,718.51 可抵扣亏损 259,658,621.64 212,846,092.75 574,575,357.36 532,062,811.26 (d)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7,173,411.16 7,542,776.87 2025 年 2,083,812.59 2,267,602.70 2026 年 2,274,502.61 7,998,153.44 2027 年 42,040,421.40 44,819,669.43 2028 年 70,862,534.94 79,708,415.77 2029 年 64,456,851.62 — 无到期日 70,767,087.32 70,509,474.54 259,658,621.64 212,846,092.75 (e) 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列示如下: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互抵金额 抵销后余额 互抵金额 抵销后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140,916.74 266,514,637.27 34,966,154.90 266,527,917.63 递延所得税负债 37,140,916.74 536,714,137.98 34,966,154.90 525,967,837.35 - 122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PPP 项目建设服务(附注四(7)) 6,455,588,699.94 6,508,258,817.36 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353,924,860.71 409,144,286.17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35,739,209.33 49,292,170.97 其他 - 1,515,453.32 6,845,252,769.98 6,968,210,727.82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附注四(7)) (51,938,390.16) (52,026,390.56) 6,793,314,379.82 6,916,184,337.26 (i)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 3,990,797,573.58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4,007,336,391.53 元)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因本集团将相关 PPP 项目 合同项下特许经营权的收费权(包括电费收费权或垃圾处理费收费权)作为银 行借款的质押物而受限(附注四(27)(a))。 (19) 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 2023 年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回 6 月 30 日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0,482,294.30 36,072,614.68 (22,068,804.59) 74,486,104.39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2,241,155.34 337,733.83 (30,903.18) 22,547,985.99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19,957,282.54 - - 19,957,282.54 小计 102,680,732.18 36,410,348.51 (22,099,707.77) 116,991,372.92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54,920,994.63 658,477.06 (1,087,970.63) 54,491,501.06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10,064,085.16 - - 310,064,085.16 商誉减值准备 43,910,821.67 - - 43,910,821.67 小计 408,895,901.46 658,477.06 (1,087,970.63) 408,466,407.89 合计 511,576,633.64 37,068,825.57 (23,187,678.40) 525,457,780.81 2022 年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回 6 月 30 日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6,123,330.31 12,607,386.83 - 48,730,717.1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1,282,806.85 355,011.32 - 21,637,818.17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9,911,359.15 28,182.18 - 9,939,541.33 小计 67,317,496.31 12,990,580.33 - 80,308,076.64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86,359,256.85 2,676,083.70 - 89,035,340.5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84,488,440.13 - - 284,488,440.13 商誉减值准备 10,185,838.26 - - 10,185,838.26 小计 381,033,535.24 2,676,083.70 - 383,709,618.94 合计 448,351,031.55 15,666,664.03 - 464,017,695.58 - 123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0) 短期借款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695,876,970.25 516,440,084.96 保证借款 28,021,777.77 - 723,898,748.02 516,440,084.96 (a)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保证借款 28,021,777.77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无)为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子公司银行借款。 (b)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不存在逾期短期借款,利率区间为 2.50%至 2.90%(2023 年 12 月 31 日:2.80%至 5.22%)。 (21) 应付账款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项 792,487,302.79 1,014,132,043.06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按入账日期分析的账龄 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232,798,040.79 元及 345,203,137.56 元,主 要是工程设备质保金及应付工程设备尾款,剩余应付账款余额账龄均为一年以 内。 (22) 合同负债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垃圾处理费及其他 3,398,170.45 614,204.13 - 124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 应付职工薪酬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短期薪酬(a) 57,528,504.68 107,810,923.03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b) 2,017,813.71 2,025,798.00 应付辞退福利 34,390.58 47,743.03 59,580,708.97 109,884,464.06 (a) 短期薪酬 2023 年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工资、奖金、津贴 和补贴 104,200,189.88 172,773,376.88 (222,314,778.64) 54,658,788.12 职工福利费 486,026.16 12,844,274.21 (13,209,209.02) 121,091.35 社会保险费 307,380.85 13,557,109.62 (13,574,594.45) 289,896.02 其中:医疗保险费 272,535.88 11,974,263.84 (11,993,605.54) 253,194.18 工伤保险费 18,565.30 1,065,022.12 (1,062,615.83) 20,971.59 生育保险费 16,279.67 517,823.66 (518,373.08) 15,730.25 住房公积金 132,379.04 19,930,869.14 (19,936,114.14) 127,134.04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育经费 2,683,632.54 4,162,829.33 (4,514,866.72) 2,331,595.15 其他短期薪酬 1,314.56 2,075,687.14 (2,077,001.70) - 107,810,923.03 225,344,146.32 (275,626,564.67) 57,528,504.68 (b) 设定提存计划 2023 年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基本养老保险 2,011,485.87 25,070,417.76 (25,078,066.19) 2,003,837.44 失业保险费 14,312.13 1,027,981.80 (1,028,317.66) 13,976.27 2,025,798.00 26,098,399.56 (26,106,383.85) 2,017,813.71 - 125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4) 应交税费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所得税 35,004,851.29 35,733,249.32 房产税 12,379,136.09 10,554,288.15 增值税 7,102,832.01 6,055,601.55 代扣代缴股利所得税 5,509,927.55 - 土地使用税 4,975,029.13 4,955,283.52 城市维护建设税 458,188.92 391,618.45 个人所得税 264,159.30 249,863.24 其他 1,381,942.26 1,267,890.50 67,076,066.55 59,207,794.73 (25) 其他应付款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押金和保证金 56,254,255.52 49,082,419.52 应付城建局管理费 27,918,252.74 25,548,102.29 应付少数股东股利 14,800,000.00 19,600,000.00 应退电费 25,099,370.03 17,443,927.26 应付中介费 14,150.94 1,759,433.96 应付股权收购款 1,234,620.00 1,234,620.00 应付其他 40,679,578.94 37,682,357.76 166,000,228.17 152,350,860.79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 32,805,786.04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24,282,211.04 元),主要为应付供应商押金及保证金。 - 126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附注四(27)) 1,243,969,458.74 2,120,325,657.41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附注四(28)) 4,926,661.96 8,017,177.56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附注四(29)) 4,078,670.76 1,007,511.5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附注四(30)) 9,497,945.97 9,184,738.63 1,262,472,737.43 2,138,535,085.14 本集团无已逾期未偿还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7) 长期借款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及质押借款(a) 7,757,302,491.68 7,597,792,241.77 信用借款 1,241,113,277.77 1,556,099,444.44 8,998,415,769.45 9,153,891,686.21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附注四(26)) 保证及质押借款 (972,856,180.97) (886,226,212.97) 信用借款 (271,113,277.77) (1,234,099,444.44) (1,243,969,458.74) (2,120,325,657.41) 7,754,446,310.71 7,033,566,028.80 (a)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质押借款 6,398,423,119.20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 6,238,755,748.88 元)为本集团的银行借款。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及《权 利质押合同》约定,本集团需将相关 PPP 合同项下特许经营权的收费权(包括 电费收费权或垃圾处理费收费权)质押给银行。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 因上述质押而受限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附注四(18)) 余额为 3,990,797,573.58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4,007,336,391.53 元),应收账款(附注四(2)) 余额为 1,723,763,980.12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1,319,752,710.62 元),合同资产 (附注四(7)) 余额为 291,976,946.71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341,067,032.77 元),无形资产(附注四(13))余额为 5,104,550,440.42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 5,228,829,544.18 元)。 - 127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7) 长期借款(续) (a)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保证借款 1,358,879,372.48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1,359,036,492.89 元)为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子公司银行借款。 (b)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不存在逾期长期借款,利率区间为 2.85%至 4.30%(2023 年 12 月 31 日:3.05%至 4.65%)。 (28) 应付债券 一年内到期 2023 年 按面值 应付债券利息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利息 利息摊销 本期转股 本期支付利息 (附注四(26)) 6 月 30 日 可转债 2,275,489,512.51 6,349,060.40 39,091,111.54 (10,715.10) (1,422,398.44) (4,926,661.96) 2,314,569,908.95 债券有关信息如下: 债券 面值 发行日期 期限 发行金额 是否违约 2022 年 可转债 2,360,000,000.00 2 月 25 日 6年 2,360,000,000.00 否 负债部分 权益部分 合计 附注四(34) 可转债发行金额 2,141,017,698.42 218,982,301.58 2,360,000,000.00 直接发行费用 (13,820,074.12) (1,413,510.80) (15,233,584.92) 于发行日余额 2,127,197,624.30 217,568,790.78 2,344,766,415.08 期初累计利息摊销 148,389,449.65 - 148,389,449.65 期初累计转股金额 (97,561.44) (9,587.77) (107,149.21) 2024 年 1 月 1 日余额 2,275,489,512.51 217,559,203.01 2,493,048,715.52 本期利息摊销 39,091,111.54 - 39,091,111.54 本期转股金额 (10,715.10) (1,014.09) (11,729.19) 2024 年 6 月 30 日余额 2,314,569,908.95 217,558,188.92 2,532,128,097.87 - 128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 应付债券(续) (a) 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开发行的总额为 23.60 亿元的可转债,存续期 限为六年,第一年票面利率为 0.20%,之后在剩余年限内逐年递增至 2.00%。 可转债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按照当期转股价格行使将本次可转债转换为本公 司股票的权利。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 面面值的 109%(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在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在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 当期转股价的 70%(不含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 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00 万元时,本公司有权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9.82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在发行之后,当公司出 现因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 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本公司将相应调整转股价格。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本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由于派发 2021 年度现金股利,本公司修正转股价格 为 9.72 元/股。 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由于派发 2022 年度现金股利,本公司修正转股价格 为 9.60 元/股。 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由于派发 2023 年度现金股利,本公司修正转股价格 为 9.45 元/股。 (b) 于本期间,本集团共有面值为 11,000.00 元的可转债被行使转股权,本集团股 本因此增加 1,144.00 元,资本公积增加 10,598.81 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累计共有面值为 116,000.00 元的可转债被行使转股 权,本集团股本因此累计增加 11,878.00 元,资本公积累计增加 107,158.00 元。 - 129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9) 租赁负债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负债 9,579,774.23 3,582,802.18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附注四(26)) (4,078,670.76) (1,007,511.54) 5,501,103.47 2,575,290.64 (30) 长期应付款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建造款 251,515,498.40 256,107,867.65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附注四(26)) (9,497,945.97) (9,184,738.63) 242,017,552.43 246,923,129.02 (31) 预计负债 2023 年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利息摊销 6 月 30 日 危废填埋场退役费用(i) 13,658,690.52 307,320.54 13,966,011.06 (i) 危废填埋场退役费用为本公司之子公司葫芦岛危废公司根据 2022 年开始施 行的《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提取的危 险废物填埋场退役费用,计入相关固定资产的成本。 (32) 递延收益 2023 年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政府补助 173,963,722.30 1,500,000.00 (3,492,152.48) 171,971,569.82 - 130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2) 递延收益(续) (a) 政府补助 2023 年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红安县财政局生态文明建 设专项资金 27,107,103.53 - (514,691.88) 26,592,411.65 安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 建补助资金 25,524,530.72 - (592,588.86) 24,931,941.86 恩施财政专项补贴 18,150,931.68 - (355,900.62) 17,795,031.06 莱州生态文明补贴 16,445,783.20 - (316,265.04) 16,129,518.16 石首生态文明建设专项 基金 16,155,664.72 - (298,258.44) 15,857,406.28 朔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奖补资金 13,944,110.43 - (263,926.38) 13,680,184.05 章丘生态文明建设补贴 12,909,521.12 - (274,670.64) 12,634,850.48 章丘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 专项资金 19,752,322.00 - (371,517.00) 19,380,805.00 登封生态文明建设专项 资金 9,820,799.79 - (200,424.54) 9,620,375.25 绿益葫芦岛京津冀协同发 展专项投资 987,500.00 1,500,000.00 (37,500.02) 2,449,999.98 其他 13,165,455.11 - (266,409.06) 12,899,046.05 173,963,722.30 1,500,000.00 (3,492,152.48) 171,971,569.82 (33) 股本 2023 年 本期增减变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附注四(28)(b)) 6 月 30 日 人民币普通股 989,090,942.00 1,144.00 989,092,086.00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04,359,792.00 - 404,359,792.00 1,393,450,734.00 1,144.00 1,393,451,878.00 2022 年 本期增减变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附注四(28)(b)) 6 月 30 日 人民币普通股 989,087,971.00 2,041.00 989,090,012.00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04,359,792.00 - 404,359,792.00 1,393,447,763.00 2,041.00 1,393,449,804.00 - 131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4) 其他权益工具 2023 年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转股 6 月 30 日 可转债 (附注四(28)) 217,559,203.01 (1,014.09) 217,558,188.92 2022 年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转股 6 月 30 日 可转债 (附注四(28)) 217,561,876.52 (1,843.80) 217,560,032.72 (35) 专项储备 2023 年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提取 本期使用 6 月 30 日 安全生产费 16,667,067.53 22,890,705.81 (11,037,630.97) 28,520,142.37 2022 年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提取 本期使用 6 月 30 日 安全生产费 1,559,206.97 14,749,758.87 (4,826,928.99) 11,482,036.85 本集团根据《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资[2022]136 号)规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收入的不同, 分段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36) 资本公积 2023 年 本期增减变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附注四(28)(b)) 6 月 30 日 股本溢价 2,412,236,299.22 10,598.81 2,412,246,898.03 其他资本公积 271,165.70 - 271,165.70 2,412,507,464.92 10,598.81 2,412,518,063.73 2022 年 本期增减变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附注四(28)(b)) 6 月 30 日 股本溢价 2,412,209,207.11 18,592.01 2,412,227,799.12 其他资本公积 271,165.70 - 271,165.70 2,412,480,372.81 18,592.01 2,412,498,964.82 - 132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7) 盈余公积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法定盈余公积金 340,338,359.75 340,338,359.75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法定盈余公积金 239,285,522.16 239,285,52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的年度净利润在弥补以 前年度亏损后,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 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 亏损,或者增加股本。 (38) 未分配利润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期初未分配利润 3,424,837,011.73 3,063,822,504.7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303,026,018.30 364,057,245.61 减:对股东的分配(a) (209,017,781.70) (167,214,013.20) 期末未分配利润 3,518,845,248.33 3,260,665,737.19 (a) 根据 2024 年 4 月 30 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 股人民币 0.15 元,按照已发行股份约 139,345.19 万股计算,共计约 20,901.78 万元。 - 133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主营业务收入 1,613,181,796.19 2,122,407,125.83 其他业务收入 47,324,944.13 19,106,021.48 1,660,506,740.32 2,141,513,147.31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主营业务成本 918,565,147.29 1,370,840,261.06 其他业务成本 873,710.31 882,117.73 919,438,857.60 1,371,722,378.79 (a)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垃圾处理及发电业务 1,346,141,833.88 863,083,400.80 1,245,242,861.12 754,769,770.43 PPP 项目利息收入 197,234,894.63 - 198,204,862.46 - 建造服务 22,954,459.10 21,090,587.48 641,720,109.79 588,879,245.79 其他 46,850,608.58 34,391,159.01 37,239,292.46 27,191,244.84 1,613,181,796.19 918,565,147.29 2,122,407,125.83 1,370,840,261.06 (b) 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渣灰收入及其他 47,324,944.13 873,710.31 19,106,021.48 882,117.73 - 134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c) 本集团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2024 年 1-6 月 垃圾处理收入 发电收入 建造服务收入 渣灰收入及其他 利息收入 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235,109,204.46 1,111,032,629.42 22,954,459.10 46,850,608.58 197,234,894.63 1,613,181,796.19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1,111,032,629.42 - 46,850,608.58 - 1,157,883,238.00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235,109,204.46 - 22,954,459.10 - - 258,063,663.56 PPP 项目利息收入 - - - - 197,234,894.63 197,234,894.63 其他业务收入(i) - - - 47,324,944.13 - 47,324,944.13 235,109,204.46 1,111,032,629.42 22,954,459.10 94,175,552.71 197,234,894.63 1,660,506,740.32 2023 年 1-6 月 垃圾处理收入 发电收入 建造服务收入 渣灰收入及其他 利息收入 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234,406,605.39 1,010,836,255.73 641,720,109.79 37,239,292.46 198,204,862.46 2,122,407,125.83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1,010,836,255.73 - 37,239,292.46 - 1,048,075,548.19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234,406,605.39 - 641,720,109.79 - - 876,126,715.18 PPP 项目利息收入 - - - - 198,204,862.46 198,204,862.46 其他业务收入(i) - - - 19,106,021.48 - 19,106,021.48 234,406,605.39 1,010,836,255.73 641,720,109.79 56,345,313.94 198,204,862.46 2,141,513,147.31 (i)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渣灰处理收入,按时点确认收入。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89,076,000.00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7,858,000.00 元),预计将于 2024 及 2025 年度全部确认收入。 - 135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0) 税金及附加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计缴标准 房产税 22,261,368.14 18,350,653.06 附注三 土地使用税 6,110,742.36 6,502,170.38 城市维护建设税 2,433,360.03 2,777,021.27 附注三 教育费附加 1,853,315.85 2,086,854.06 附注三 其他 1,928,674.65 1,786,640.57 34,587,461.03 31,503,339.34 (41) 管理费用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职工薪酬费用 59,148,243.36 52,182,528.62 外聘劳务费 8,750,896.24 8,034,004.71 折旧及摊销 3,154,925.62 5,239,784.30 交通运输费 3,139,726.84 2,351,094.95 专业服务费 2,322,990.21 2,950,827.54 业务招待费 2,254,248.14 621,231.08 租赁费 2,191,270.81 799,883.42 办公通讯费 1,804,187.58 2,048,681.97 水电费 350,709.26 564,745.46 其他 17,106,414.42 15,859,556.76 100,223,612.48 90,652,338.81 (42) 财务费用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借款及应付款项的利息支出 238,706,632.36 253,414,189.50 加: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103,386.49 74,543.38 减:资本化利息(i) (260,029.72) (18,559,923.73) 利息费用 238,549,989.13 234,928,809.15 减:利息收入 (4,521,909.59) (7,166,808.82) 汇兑损益 640,748.14 (25,325.26) 其他 1,537,268.38 584,140.70 236,206,096.06 228,320,815.77 (i)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用于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 资本化率为 4.00%-4.20%(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3.95%-4.65%)。 - 136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3) 费用按性质分类 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按照性质分类,列示如 下: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 254,856,980.12 220,752,089.10 职工薪酬费用 248,746,645.31 222,312,261.43 环境保护费 124,054,780.07 130,461,291.12 燃料费 103,187,386.08 63,954,316.63 维修费 72,894,825.31 59,224,939.56 材料费 39,258,248.84 35,520,427.16 垃圾转运成本 29,316,644.72 23,898,428.42 安全生产费 24,158,776.84 15,956,403.50 —专项储备计提 24,044,533.50 15,550,577.37 建造服务成本 21,090,587.48 588,879,245.79 外聘劳务费 20,252,211.50 16,876,493.53 水电费 14,735,711.46 13,113,639.26 专业服务费 2,465,495.87 3,002,227.54 其他 67,753,566.04 71,652,283.13 1,022,771,859.64 1,465,604,046.17 (44) 资产减值损失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合同资产减值(转回)/损失 (429,493.57) 2,676,083.70 (45) 信用减值损失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4,003,810.09 12,607,386.8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06,830.65 355,011.32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28,182.18 14,310,640.74 12,990,580.33 - 137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6) 资产处置收益 计入 2024 年 1-6 月非经常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性损益的金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322.20 1,156.06 322.20 (47) 其他收益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增值税退税收入 32,625,497.67 28,707,590.11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264,196.41 313,366.70 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 28,652.25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递延收益摊销 3,492,152.48 2,769,556.5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其他 571,382.47 2,010,996.21 36,953,229.03 33,830,161.80 - 138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8) 所得税费用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 所得税 54,196,323.52 51,893,207.45 汇算清缴差异调整 2,369,476.65 5,104,549.35 递延所得税 10,759,580.99 (2,003,296.59) 67,325,381.16 54,994,460.21 将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利润总额 391,058,983.14 435,089,543.71 按标准税率 25%计算的所得税 97,764,745.79 108,772,385.93 税率变动及优惠税率的影响 (55,221,222.72) (59,908,114.15) 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23,277,067.92 20,486,805.32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税务亏损及其他暂时性差异 的影响 15,103,620.40 11,621,486.07 使用以前年度未确认为递延所 得税的税务亏损及其他暂时 性差异 (2,562,724.65) (22,183,862.33) 中国股息预提税 4,481,038.42 4,898,924.66 专用设备投资税额抵免 (16,668,075.23) (13,321,116.85) 汇算清缴差异调整 2,369,476.65 5,104,549.35 无需纳税的收入 (701,194.00) (529,920.02) 研发加计扣除 (578,008.49) (529,808.75) 其他 60,657.07 583,130.98 所得税费用 67,325,381.16 54,994,460.21 - 139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9) 每股收益 (a)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合并 净利润 303,026,018.30 364,057,245.61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 平均数 1,393,451,273.43 1,393,449,015.35 基本每股收益 0.22 0.26 其中: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0.22 0.26 —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 (b)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合并 净利润 303,026,018.30 364,057,245.61 加:未资本化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利息费用(税后) 43,852,917.06 31,425,001.08 计算每股收益时,经调整的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的合并 净利润 346,878,935.36 395,482,246.69 当期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 加权平均股数 1,393,451,273.43 1,393,449,015.35 加: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务全部 转换为普通股的加权平 均数 245,821,856.40 242,789,282.63 稀释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 平均数 1,639,273,129.83 1,636,238,297.98 稀释每股收益 0.21 0.24 - 140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0)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本集团不存在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情况,重大的现金流量项目列示如下: (a)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政府补助 2,064,770.19 1,994,083.94 所得税退税 14,298,780.36 4,307,764.23 保证金 10,551,027.63 12,930,892.96 其他 5,432,731.01 8,322,320.46 32,347,309.19 27,555,061.59 (b)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支付保证金 3,565,402.06 3,156,962.52 其他 34,958,202.99 31,143,493.76 38,523,605.05 34,300,456.28 (c)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支付履约保证金 - 4,024,484.95 (d)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所支 付的现金(i) 615,825.64 2,458,920.47 (i)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支付的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 出为 3,033,627.85 元,其中计入筹资活动的部分为 615,825.64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2,458,920.47 元)。 - 141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0)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e) 对于 PPP 项目建造服务收入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本集团将相关项目建造 期间发生的建造支出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列示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除此外的建造支出,本集团将其作为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列示于“支付其他与建造 PPP 项目有关的现金”。 (5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净利润 323,733,601.98 380,095,083.50 加: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429,493.57) 2,676,083.70 信用减值损失 14,310,640.74 12,990,580.33 固定资产折旧 9,752,575.33 10,143,290.19 使用权资产折旧 720,823.51 2,077,126.32 无形资产摊销 243,283,261.48 207,956,850.2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100,319.80 574,822.36 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非流 动资产的收益 (322.20) (1,156.06) 固定资产报废净损失 125.92 451.56 财务费用 231,003,219.29 226,422,975.67 专项储备的增加 12,428,842.46 10,522,082.51 存货的减少 8,093,569.06 1,506,008.03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 加) 13,280.36 (27,445,698.46)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 10,746,300.63 25,442,401.8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253,262,938.32) (533,668,096.9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 (58,122,379.33) (31,574,510.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3,371,427.14 287,718,294.22 (b)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现金的期末余额 1,017,250,170.59 1,139,958,571.4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032,534,956.93) (1,864,783,293.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15,284,786.34) (724,824,722.19) - 142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c)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的变动情况 借款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含一年内到期) (含一年内到期) (含一年内到期) 应付利息 合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9,670,331,771.17 2,283,506,690.07 3,582,802.18 1,300,967.29 11,958,722,230.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132,382,082.32) (9,439,576.00) (615,825.64) (1,300,967.29) (143,738,451.25) 本期计提的利息 184,364,828.62 45,440,171.94 103,386.49 - 229,908,387.05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 变动 - - 6,509,411.20 - 6,509,411.20 其他 - (10,715.10) - - (10,715.10) 2024 年 6 月 30 日 9,722,314,517.47 2,319,496,570.91 9,579,774.23 - 12,051,390,862.61 (d)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现金 其中:库存现金 2,680.00 900.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 存款 1,017,247,490.59 1,139,957,671.4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17,250,170.59 1,139,958,571.40 (i) 如附注四(28)所述,本公司于 2022 年度获准发行人民币 23.60 亿元可转债, 取得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建设项目。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所列明的 用途内使用相关募集资金,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相关募集资金的余额为 1.84 亿元,列示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2) 外币货币性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美元 285.28 7.13 2,033.13 港币 880,425.30 0.91 803,546.56 日元 11.00 0.04 0.49 805,580.18 - 143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a) 企业集团的构成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币种 原币金额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泰州 江苏泰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8,000 万/18,000 万 100% - 设立 永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嘉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永嘉 浙江永嘉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10,000 万 100% - 设立 平阳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平阳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平阳 浙江平阳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10,000 万 100% - 设立 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乳山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乳山 山东乳山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88 万/10,088 万 100% - 设立 章丘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章丘 山东章丘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7,294 万/17,294 万 100% - 设立 安顺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安顺 贵州安顺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10,000 万 100% - 设立 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句容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句容 江苏句容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10,000 万 100% - 设立 平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平遥 山西平遥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2,000 万 100% - 设立 惠州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惠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惠州 广东惠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22,000 万/22,000 万 100% - 设立 蓟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蓟州 天津蓟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2,000 万/12,000 万 60% 40% 设立 天津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河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宁河 天津宁河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5,000 万/15,000 万 100% - 设立 红安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红安 湖北红安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10,000 万 100% - 设立 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通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通州 北京通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37,500 万/37,500 万 100% - 设立 汕头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汕头 广东汕头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21,000 万/21,000 万 75% 25% 设立 隆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隆回 湖南隆回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2,000 万 100% - 设立 博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博白 广西博白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10,000 万 75% 25% 设立 蚌埠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蚌埠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蚌埠 安徽蚌埠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6,600 万/16,600 万 100% - 设立 常州绿色动力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常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常州 江苏常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3,840 万/13,840 万 75% 2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青岛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青岛 山东青岛 垃圾处理及发电 港币 9,350 万/9,350 万 75% 2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44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a)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币种 原币金额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27,948.43 万/ 武汉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27,948.43 万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3,932.9 万/ 香港绿动 有限责任公司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港币 73,932.9 万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海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宁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海宁 浙江海宁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10,000 万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景秀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景秀”) 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建筑工程 人民币 2,080 万/2,080 万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密云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密云 北京密云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2,000 万/12,000 万 100% - 设立 宜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宜春 江西宜春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6,500 万/16,500 万 - 60% 设立 永嘉二期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永嘉 浙江永嘉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10,000 万 51% 49% 设立 葫芦岛危废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葫芦岛 辽宁葫芦岛 危险废弃物处理 人民币 10,000 万/10,000 万 8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惠州二期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惠州 广东惠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45,000 万/45,000 万 100% - 设立 登封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登封 河南登封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10,000 万 100% - 设立 海宁扩建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海宁 浙江海宁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39,000 万/39,000 万 60% - 设立 石首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石首 湖北石首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0,000 万/10,000 万 100% - 设立 广元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广元 四川广元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4,000 万/14,000 万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东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东莞 广东东莞 垃圾转运 人民币 1,000 万/1,000 万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佳木斯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佳木斯 黑龙江佳木斯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20,900 万/20,900 万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肇庆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四会 广东四会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22,500 万/22,500 万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 环保行业及 (以下简称“博海昕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东莞 广东东莞 新能源投资 人民币 58,450 万/58,450 万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舒兰市博能环保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舒兰 吉林舒兰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9,000 万/920 万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张掖博能环保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张掖 甘肃张掖 垃圾转运 人民币 600 万/600 万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垃圾转运、 金沙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毕节 贵州毕节 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6,000 万/16,000 万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45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a)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币种 原币金额 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平阳二期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平阳 浙江平阳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1,000 万/11,000 万 100% - 设立 靖西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靖西 广西靖西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2,000 万/12,000 万 100% - 设立 恩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恩施 湖北恩施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20,000 万/20,000 万 100% - 设立 12,265.75 万 葫芦岛发电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葫芦岛 辽宁葫芦岛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1,015.75 万 100% - 设立 汕头污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汕头 广东汕头 污泥处理 人民币 1,300 万/1,300 万 100% - 设立 莱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莱州 山东莱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20,000 万/20,000 万 - 87.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朔州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朔州 山西朔州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9,500 万/19,500 万 98% - 设立 章丘二期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济南 山东济南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25,500 万/25,500 万 - 100% 设立 餐厨厨余垃圾(含地 沟油、泔水油)、市 政污泥、粪便的收 集、储存、转运及 惠州三合一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惠州 广东惠州 处置 人民币 6,300 万/6,300 万 80% - 设立 餐厨垃圾处理、城 市生活垃圾经营性 汕头厨余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汕头 广东汕头 服务 人民币 3,272 万/300 万 80% - 设立 13,537.5 万/ 丰城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丰城 江西丰城 垃圾处理及发电 人民币 13,537.5 万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b) 本集团不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重要性综合考虑了子公司是否为上市公司、其少数股东权益占本集团合并股东权 益的比例、少数股东损益占本集团合并净利润的比例等因素。 - 146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母公司情况 (a) 母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 法人代表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组织机构代码 有限责任公 北京国资公司 司 赵及锋 北京市 投资管理 40059216-4 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为北京国资公司。 (b) 母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23 年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6 月 30 日 1,000,000 万 1,000,000 万 北京国资公司 元 - - 元 (c)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北京国资公司 42.63% 42.63% 42.63% 42.63% 除上述直接持股外,北京国资公司同时持有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资香港公司”)100%股权,而该公司持有本公司 1.7841%的股份。 (2)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五(1)。 - 147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其他关联方情况 与本集团的关系 国资香港公司 股东及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子公司 深圳水晶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之下属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水晶石”) 首信云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之下属子公司 (以下简称“首信云”) (4) 关联交易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a)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深圳水晶石 2,102,685.00 1,177,448.16 首信云 98,311.00 88,489.00 2,200,996.00 1,265,937.16 (b) 利息费用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北京国资公司 23,495,416.67 28,055,000.00 国资香港公司 - 6,961,777.78 23,495,416.67 35,016,777.78 (c)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832,940.09 3,703,242.60 - 148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方余额 (a) 应付账款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水晶石 1,161,697.97 1,130,078.04 (b) 长期借款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国资公司(附注四(27)(b)) - 1,201,705,000.00 上述关联方借款的 2023 年利率为 4.65%。 七 经营及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基 础设施建设合同 79,052,100.28 5,859,703.09 已授权未签合同的基础设施建 设合同 13,615,927.22 44,309,624.29 92,668,027.50 50,169,327.38 (i) 上述建设合同包括与 PPP 项目建造服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建造支出。 八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 2024 年 8 月 29 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 股利,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股人民币 0.10 元。按本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已发行的股份约 139,345 万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 约 13,935 万元,上述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未在本财务报表中确认为负债。 九 企业合并 本期未发生企业合并事项。 - 149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 和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 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 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 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 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计这些 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 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 险管理政策。 (1) 市场风险 (a)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集团已确认的外 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 为美元和港币)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持续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 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 外汇风险敞口较小。 (b)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借款及可转债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 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 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 同的相对比例。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浮动利率 长期借款,金额为 8,487,029,405.05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7,940,180,300.93 元);固定利率长期借款,金额为 500,000,000.00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 1,200,000,000.00 元)以及固定利率的可转债,金额为 2,314,569,908.95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2,275,489,512.51 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如果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 50 个基点, 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 15,913,000.00 元(截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约 15,256,000.00 元)。 - 150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续) (2) 信用风险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以及合同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 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集团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 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 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本集团 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 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 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 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 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和其他 信用增级(2023 年 12 月 31 日:无)。 (3)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集团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 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 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 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 金需求。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 如下: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i) 736,212,836.84 - - - 736,212,836.84 应付账款 792,487,302.79 - - - 792,487,302.79 其他应付款 166,000,228.17 - - - 166,000,228.17 长期借款(i) 1,559,402,264.45 1,197,037,849.57 4,296,450,342.11 3,376,792,353.58 10,429,682,809.71 应付债券 14,198,096.63 35,398,260.00 2,614,751,472.00 - 2,664,347,828.63 租赁负债 4,483,815.08 3,696,545.65 456,886.24 2,218,832.44 10,856,079.41 长期应付款 26,373,334.15 26,373,334.15 79,120,002.45 300,294,843.96 432,161,514.71 3,299,157,878.11 1,262,505,989.37 6,990,778,702.80 3,679,306,029.98 15,231,748,600.26 - 151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 如下(续):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i) 523,755,705.67 - - - 523,755,705.67 应付账款 1,014,132,043.06 - - - 1,014,132,043.06 其他应付款 152,350,860.79 - - - 152,350,860.79 长期借款(i) 2,426,043,525.61 1,374,531,162.34 3,290,440,250.27 3,469,463,757.94 10,560,478,696.16 应付债券 9,439,580.03 14,198,162.79 290,267,085.00 2,359,895,000.00 2,673,799,827.82 租赁负债 1,209,860.65 854,644.31 456,886.24 2,218,832.44 4,740,223.64 长期应付款 26,373,334.15 26,373,334.15 79,120,002.45 320,648,286.03 452,514,956.78 4,153,304,909.96 1,415,957,303.59 3,660,284,223.96 6,152,225,876.41 15,381,772,313.92 (i) 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偿还期分析如下: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借款 其他借款 银行借款 其他借款 1 年以内 1,955,593,094.34 - 1,422,637,801.54 1,200,000,000.00 1至2年 926,882,035.82 - 1,127,962,927.35 - 2 年至 5 年 3,754,802,596.66 - 2,769,525,509.59 - 超过 5 年 3,072,761,678.23 - 3,136,077,591.86 - 9,710,039,405.05 - 8,456,203,830.34 1,200,000,000.00 十一 公允价值估计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 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除应收款项融资外,本集团不 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152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一 公允价值估计(续) (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包括 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款项、租 赁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等,上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 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十二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 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 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集团的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股东权益。本集团不受制于外部 强制性资本要求,利用资产负债比率监控资本。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列示如 下: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比率 63% 63% - 153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1) 应收账款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274,928,127.08 295,943,666.56 减:坏账准备 - - 274,928,127.08 295,943,666.56 (a) 应收账款按其入账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16,957,216.42 58,159,655.90 一到二年 128,887,456.61 110,877,456.61 二到三年 53,973,579.05 60,053,904.05 三到四年 14,133,875.00 20,876,650.00 四到五年 49,000,000.00 45,976,000.00 五年以上 11,976,000.00 - 274,928,127.08 295,943,666.56 (b)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无合同资产) 汇总分析如下: 占应收账款 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总额比例 惠州二期公司 89,592,500.00 - 32.59% 朔州公司 40,145,000.00 - 14.60% 博白公司 35,976,000.00 - 13.09% 登封公司 34,960,000.00 - 12.72% 贵州公司 30,821,750.00 - 11.21% 231,495,250.00 - 84.21% - 154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1) 应收账款(续) (c)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按类别分析如下: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 计提 占总额 计提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i) - 0.00% - 0.00% - 0.00% - 0.00%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ii) 274,928,127.08 100.00% - 0.00% 295,943,666.56 100.00% - 0.00% 274,928,127.08 100.00% - 0.00% 295,943,666.56 100.00% - 0.00% (i)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23 年 12 月 31 日:无)。 (ii)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2024 年 6 月 30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金额 应收关联方总包服务 费及专利使用费 274,928,127.08 0.00% - - 155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1) 应收账款(续) (c) 坏账准备(续) (ii)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续):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金额 应收关联方总包服务 费及专利使用费 295,943,666.56 0.00% - (iii)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公司无转回坏账准备(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无)。 (2) 其他应收款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关联方款项 2,017,020,009.05 2,232,791,616.32 其中:应收股利 1,461,850,000.00 1,537,650,000.00 应收利息 73,660,509.67 56,777,194.46 原股东往来款 5,973,188.35 5,973,188.35 其他 9,731,884.78 9,571,815.50 2,032,725,082.18 2,248,336,620.17 减:坏账准备 (9,449,461.25) (9,308,697.15) 2,023,275,620.93 2,239,027,923.02 本公司不存在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将款项归集于其他方并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 情况。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373,878,807.05 1,503,662,662.44 一到二年 1,206,254,439.45 677,029,886.14 二到三年 410,868,631.00 16,537,367.20 三年以上 41,723,204.68 51,106,704.39 2,032,725,082.18 2,248,336,620.17 - 156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续) (b) 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 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按类别分析如下: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i) 8,641,676.53 0.43% (8,641,676.53) 100.00% 8,641,676.53 0.38% (8,641,676.53)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ii) 2,024,083,405.65 99.57% (807,784.72) 0.04% 2,239,694,943.64 99.62% (667,020.62) 0.03% 2,032,725,082.18 100.00% (9,449,461.25) 0.46% 2,248,336,620.17 100.00% (9,308,697.15) 0.41% 第一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单项)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合计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239,694,943.64 (667,020.62) 8,641,676.53 (8,641,676.53) 2,248,336,620.17 (9,308,697.15) 本期增加 78,377,048.50 (142,276.61) - - 78,377,048.50 (142,276.61) 本期减少 (293,988,586.49) 1,512.51 - - (293,988,586.49) 1,512.51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4,083,405.65 (807,784.72) 8,641,676.53 (8,641,676.53) 2,032,725,082.18 (9,449,461.25) - 157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续) (b) 损失准备及其账面余额变动表(续)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处于第三 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i)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分析如下: 整个存续期预 第三阶段 账面余额 期信用损失率 坏账准备 理由 账龄较长且存 应收原股东往来款 5,973,188.35 100.00% (5,973,188.35) 在收回风险 账龄较长且存 其他 2,668,488.18 100.00% (2,668,488.18) 在收回风险 8,641,676.53 (8,641,676.53) (ii)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分析如下: 第一阶段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损失准备 账面余额 损失准备 金额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金额 计提比例 应收关联方款项 2,017,020,009.05 - 0.00% 2,232,791,616.32 - 0.00% 其他 7,063,396.60 (807,784.72) 11.44% 6,903,327.32 (667,020.62) 9.66% 2,024,083,405.65 (807,784.72) 2,239,694,943.64 (667,020.62) (c)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 142,276.61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118,921.76 元);收回 或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 1,512.51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无)。 - 158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续) (d)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 间,本公司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e)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 性质 余额 账龄 余额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集团内子公司往来 一年以内、 武汉公司 款、应收股利 153,884,575.29 一到两年、二到三年 7.57% - 惠州二期公司 应收股利 153,500,000.00 一到两年、二到三年 7.55% - 泰州公司 应收股利 149,000,000.00 一年以内、一到两年 7.33% - 一年以内、 登封公司 集团内子公司往来款 148,222,172.32 一到两年、二到三年 7.29% - 集团内子公司往来 一年以内、 汕头公司 款、应收股利 120,586,716.85 一到两年、二到三年 5.93% - 725,193,464.46 35.67% - (f) 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应收股利。 (3) 长期应收款 2024 年 6 月 30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利率区间 对子公司的委托借款 1,696,890,516.38 - 1,696,890,516.38 0.00%-4.75%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761,072,083.33) - (761,072,083.33) 935,818,433.05 - 935,818,433.05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利率区间 对子公司的委托借款 1,799,041,283.33 - 1,799,041,283.33 0.00%-4.75%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180,572,083.33) - (180,572,083.33) 1,618,469,200.00 - 1,618,469,200.00 (4) 长期股权投资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子公司(a) 6,807,666,753.87 6,792,666,753.87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b) (266,759,532.92) (266,759,532.92) 6,540,907,220.95 6,525,907,220.95 - 159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4)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子公司 2023 年 本期计提 2024 年 减值准备 本期宣告分派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减变动 减值准备 6 月 30 日 期末余额 的现金股利 香港绿动 663,613,261.06 - - 663,613,261.06 - - 博海昕能公司 610,000,000.00 - - 610,000,000.00 - - 惠州二期公司 450,000,000.00 - - 450,000,000.00 - - 通州公司 375,066,706.59 - - 375,066,706.59 - - 武汉公司 277,874,320.40 - - 277,874,320.40 - - 绿动海云公司 234,000,000.00 - - 234,000,000.00 - - 肇庆公司 225,871,016.18 - - 225,871,016.18 - - 惠州公司 220,954,159.23 - - 220,954,159.23 - - 常州公司 220,221,697.72 - - 220,221,697.72 - - 恩施公司 200,000,000.00 - - 200,000,000.00 - - 朔州公司 191,100,000.00 - - 191,100,000.00 - - 泰州公司 180,000,000.00 - - 180,000,000.00 - - 章丘公司 172,940,000.00 - - 172,940,000.00 - - 蚌埠公司 166,000,000.00 - - 166,000,000.00 - - 金沙公司 162,360,400.00 - - 162,360,400.00 - - 汕头公司 157,500,000.00 - - 157,500,000.00 - - 广元公司 140,365,600.00 - - 140,365,600.00 - - 密云公司 120,000,000.00 - - 120,000,000.00 - - 葫芦岛发电 公司 110,157,500.00 - - 110,157,500.00 - - 平阳二期公司 110,000,000.00 - - 110,000,000.00 - - 靖西公司 105,000,000.00 15,000,000.00 - 120,000,000.00 - - 安顺公司 102,083,479.98 - - 102,083,479.98 - - 乳山公司 100,880,000.00 - - 100,880,000.00 - - 红安公司 100,029,152.18 - - 100,029,152.18 - - 句容公司 100,026,752.87 - - 100,026,752.87 - - 永嘉公司 100,000,000.00 - - 100,000,000.00 - - 平阳公司 100,000,000.00 - - 100,000,000.00 - - 登封公司 100,000,000.00 - - 100,000,000.00 - - 石首公司 100,000,000.00 - - 100,000,000.00 - - 丰城公司 97,056,589.13 - - 97,056,589.13 - - 海宁公司 86,000,000.00 - - 86,000,000.00 - - 博白公司 75,000,000.00 - - 75,000,000.00 - - 蓟州公司 72,000,000.00 - - 72,000,000.00 - - 葫芦岛危废 公司 64,000,000.00 - - 64,000,000.00 (106,000,000.00) - 青岛公司 58,471,209.64 - - 58,471,209.64 (4,620,173.95) - 永嘉二期公司 51,000,000.00 - - 51,000,000.00 - - 惠州三合一 公司 50,400,000.00 - - 50,400,000.00 - - 深圳景秀 20,518,171.42 - - 20,518,171.42 (6,529,123.58) - 平遥公司 20,017,204.55 - - 20,017,204.55 - - 隆回公司 20,000,000.00 - - 20,000,000.00 - - 汕头污泥公司 13,000,000.00 - - 13,000,000.00 - - 汕头厨余 2,400,000.00 - - 2,400,000.00 - - 宁河公司 - - - - (149,610,235.39) - - 6,525,907,220.95 15,000,000.00 - 6,540,907,220.95 (266,759,532.92) - - 160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4)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宁河公司 149,610,235.39 149,610,235.39 葫芦岛危废公司 106,000,000.00 106,000,000.00 深圳景秀 6,529,123.58 6,529,123.58 青岛公司 4,620,173.95 4,620,173.95 266,759,532.92 266,759,532.92 (5)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主营业务收入 25,125,495.66 105,952,333.05 其他业务收入 6,179,389.12 610,169.50 31,304,884.78 106,562,502.55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主营业务成本 4,180,184.29 4,351,456.79 - 161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5)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a) 本公司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2024 年 1-6 月 总包服务收入 专利使用权收入 其他 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10,125,495.66 15,000,000.00 - 25,125,495.66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10,125,495.66 - - 10,125,495.66 其他业务收入 - - 6,179,389.12 6,179,389.12 10,125,495.66 15,000,000.00 6,179,389.12 31,304,884.78 2023 年 1-6 月 总包服务收入 专利使用权收入 其他 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75,952,333.05 30,000,000.00 - 105,952,333.05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75,952,333.05 - - 75,952,333.05 其他业务收入 - - 610,169.50 610,169.50 75,952,333.05 30,000,000.00 610,169.50 106,562,502.55 (6) 投资收益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利息收入 22,623,663.77 19,813,475.25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分红收益 - 1,091,900,000.00 22,623,663.77 1,111,713,475.25 - 162 -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4 年 1-6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 196.2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45,381.41 除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外,计入 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571,382.4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64,196.41 1,881,156.57 所得税影响额 (294,584.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0,907.71) 1,545,664.44 (1)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 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2023 版 1 号 解释性公告”),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集团按照 2023 版 1 号解释性 公告的规定编制 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 2023 版 1 号解释性公告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 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 的损益。 (2) 执行 2023 版 1 号解释性公告对 2023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以下简称“2008 版 1 号解释性公告”)的相关规定,本集团 2023 年 1-6 月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的政府补助中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769,556.53 元。由于该补助与本集团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相关 产业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且在该等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对本集团损益 产生持续影响,因此,根据 2023 版 1 号解释性公告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 2,769,556.53 元应列报为经常性损益。 163 / 165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3 年 1-6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 (27,068.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4,780,552.7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68,168.8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13,366.70 5,935,019.35 所得税影响额 (639,765.2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5,631.76) 5,169,622.32 (1)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 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 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三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4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3 年 1-6 月 1-6 月 1-6 月 1-6 月 1-6 月 1-6 月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3.80% 4.84% 0.22 0.26 0.21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3.79% 4.77% 0.22 0.26 0.21 0.24 164 / 16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董事长:乔德卫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 年 8 月 29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65 / 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