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18-10-22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三届一次董事会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绿色动力环保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与副总经理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与公
司秘书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以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
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经对被提名人资料的审阅,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
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
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乔德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胡
声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勇先生、黄建中先生、成雁先生、
朱曙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朱曙光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三
届一次董事会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区岳州
2018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三
届一次董事会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傅 捷
2018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三
届一次董事会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谢兰军
2018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