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18-11-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绿色
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动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对绿色动力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安顺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关于葫芦岛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
案》和《关于惠州二期项目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安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的建设资金需求,公司下属安顺
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安顺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
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安顺公司提供二期项目的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
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为满足葫芦岛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公司下属绿益
(葫芦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葫芦岛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
资产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葫芦岛公司提供工业废物处理收费权质押
及土地使用权抵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为满足惠州惠阳环境园生活垃圾焚烧二期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公司下属惠
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惠州二期项目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
请固定资产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惠州二期项目公司提供垃圾处理收
费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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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05 月 18 日
注册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轿子山镇大进村
法定代表人:黄建中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 98%,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绿色动
力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7.12.31 2018.9.30 2017.12.31 2018.9.30 2017年 2018年1-9月 2017年 2018年1-9月
42,003.31 45,255.11 12,282.36 18,977.82 4,276.30 8,546.77 946.54 6,695.46
(二)绿益(葫芦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05 月 27 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红石循环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仲夏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 80%,范杰 20%
主营业务:危废处理
主要财务指标(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7.12.31 2018.9.30 2017.12.31 2018.9.30 2017年 2018年1-9月 2017年 2018年1-9月
不适用 5,039.11 不适用 5,018.65 不适用 0 不适用 17.18
2
(三)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04 月 04 日
注册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田头村 666 号榄子垅环境园
法定代表人:黄建中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人民币
股东:绿色动力 100%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7.12.31 2018.9.30 2017.12.31 2018.9.30 2017年 2018年1-9月 2017年 2018年1-9月
不适用 2033.24 不适用 1999.83 不适用 0 不适用 -0.1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绿色动力拟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的共计 140,000 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1)安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
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5 年,宽限期不超过 3 年;
安顺公司提供二期项目的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2)葫芦岛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40,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5 年,宽限期不超过 3 年;葫芦岛公司提供
工业废物处理收费权质押及土地使用权抵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
惠州二期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5 年,宽限期不超过 3 年;惠州二期项目公司提
供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总额为 285,410 万元,占 2017 年末归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223,164.02
3
万元的 127.89%,占 2017 年末总资产 681,013. 63 万元的 41.91 %,无逾期担保。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绿色动力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融资的
顺利开展,保证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各类项目顺
利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该事项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
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本次绿色动力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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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庞雪梅 ___________________
焦延延 ___________________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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