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2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19-006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3 月 4 日以电子
邮件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
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
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平阳二期项目备案的议案》
同意对平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 PPP 项目予以备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平阳二期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在浙江省平阳县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平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
建 PPP 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详见《绿色
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汕头公司变更增资方案的议案》
汕头市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汕头公司”)是公司子公司,
公司持股 75%,公司全资子公司蓝洋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洋环
保”)持股 25%。同意调整汕头公司增资方案,由公司对汕头公司增资人民币 5000
万元,改为公司与蓝洋环保按持股比例共同对汕头公司增资人民币 5000 万元,
增资程序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