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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色动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019-03-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作为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动力”或“公司”)
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
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绿色动力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现就绿色动力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色
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46 号)
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62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229.8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627.9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601.88 万
元。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8)
第 110ZC0182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支行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

                                    1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无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按计划实施完毕后,募集资金专户所产生的利息(共计人
民币 11,800.99 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
户管理,公司于 2018 年 9 月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
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601.88 万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 0 元。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601.8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601.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601.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   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   截至期末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
    目       项目,含   诺投资总额    后投   承诺投入         入金额    累计投入    累计投入    末投入    预定可使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行性是
             部分变                   资总   金额(1)                    金额(2)     金额与承     进度     用状态日                           否发生
             更(如                     额                                          诺投入金    (%)         期                             重大变
               有)                                                                 额的差额     (4)=                                         化
                                                                                       (3)=    (2)/(1)
                                                                                      (2)-(1)
天津宁河县
                                                                                                          2017 年
秸秆焚烧发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0     100%                  -5912.8    不适用          否
                                                                                                          10 月
电项目
天津宁河县                                                                                                2018 年 8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0     100%                   434.2     不适用          否
生物质发电                                                                                                月


                                                                          3
项目
蚌埠市生活
                                                                                                        2017 年
垃圾焚烧发                8,601.88           8,601.88    8,601.88    8,601.88         0     100%                    760.5   不适用     否
                                                                                                        11 月
电厂项目
补充流动资   -
                         10,000.00          10,000.00     10,000      10,000          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
合计             —      34,601.88          34,601.88   34,601.88   34,601.88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 2018 年 6 月 5 日,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90,011.57 万元,公司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 2018 年 8 月使用 24,601.88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0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因发行人未披露预计效益而不适用。



                                                                      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高管访谈,并结合对募投项目实施现场的考察情况,天
津宁河县秸秆焚烧发电项目于 2017 年 10 月投产,天津宁河县生物质发电项目于
2018 年 8 月投产,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于 2017 年 11 月投产,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展顺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
字(2018)第 110ZB5782 号),截止 2018 年 6 月 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 90,011.57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
            项目名称                                      实际投入时间
                                  预先投入金额
天津宁河县秸秆焚烧发电项目                23,983.03   2016年3月1日-2018年6月5日
天津宁河县生物质发电项目                  19,101.29   2016年3月1日-2018年6月5日
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46,927.25   2016年3月1日-2018年6月5日
              总计                        90,011.57

     公司二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
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 24,601.88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 2018 年 8 月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
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未发生超募资金的情形。
                                      5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毕马
威华振专字第 1900305 号《对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
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专项报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列席重要会议、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
绿色动力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根据核
查的结果保荐机构认为:

    绿色动力 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在 2018 年度的存放和使
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庞雪梅




                         焦延延




保荐机构公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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