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746 号文《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11,620 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根据 2018 年 6 月 8 日本公司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暨 2018 年第 一季度审阅报告》,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9 元/股,发行数量为 11,620 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229.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627.92 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601.88 万元,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到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新股的募集资金已经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8)第 110ZC018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账户余额(万元)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高 755903860310518 0.00 已销户 新园支行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 1901000103000012784 0.00 已销户 武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支 20000030483900022858696 0.00 已销户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高 755930481810701 0.00 已销户 新园支行 合计 0.00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实施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投资,根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8)第 110ZB5782 号),截至 2018 年 6 月 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 90,011.57 万元。 公司二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 使用 24,601.88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 2018年 8 月完成了募 集资金置换。 截至2019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无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用于认购股份。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 内容不存在差异。 2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 3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4,601.88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34,601.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 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34,601.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0 2019 年 0 2018 年 34,601.8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净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 项目达到预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额与募集后 定可使用状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 态日期 额的差额 天津宁河县秸秆焚烧发 天津宁河县秸秆焚烧发 2017 年 1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0 电项目 电项目 10 月 天津宁河县生物质发电 天津宁河县生物质发电 2018 年 2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0 项目 项目 8 月 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 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 2017 年 3 15,225.28 8,601.88 8,601.88 15,225.28 8,601.88 8,601.88 0 电厂项目 电厂项目 11 月 4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0 不适用 合计 41,225.28 34,601.88 34,601.88 41,225.28 34,601.88 34,601.88 0 不适用 4 附件:2 首次公开发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预计效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预 序 项目累计产 投产第 1 年 投产第 2 年 投产第 3 年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 1-9 项目名称 实现效益 计效益 号 能利用率 (净利润) (净利润) (净利润) (净利润) (净利润) (净利润) 月(净利润) 天津宁河县秸秆 47.91% 1 3,922 4,365 4,443 -312.46 -2,092.12 -354.98 -2,759.56 注释 2 焚烧发电项目 注释 1 天津宁河县生物 2 98.63% 364 454 483 724.03 2,328.35 3,052.38 是 质发电项目 蚌埠市生活垃圾 3 89.20% 215.26 456.83 680.09 222.31 4,115.82 2,600.03 6,938.16 是 焚烧发电厂项目 注释 1:天津宁河县秸秆焚烧发电项目为焚烧秸秆发电项目,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存在一定差异,按发电量计算产能利用率;其发电产能利用率为 47.91%,计算公式如下:发电产能利用率=(项目实际发电量/运营期内项目设计发电能力)*100%;若按秸秆处理量计算,其秸秆处理产能利用率为 112.71%, 计算公式如下:秸秆处理产能利用率=(实际秸秆入炉量/运营期内秸秆处理能力)*100%。此外,天津宁河县生物质发电项目、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厂项目均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垃圾处理量计算产能利用率,计算公式如下:垃圾处理产能利用率=(实际垃圾入炉量/运营期内垃圾处理能力)*100%。 注释 2:天津宁河县秸秆焚烧发电项目于 2017 年 10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实际效益与预计效益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为(1)项目的国家 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尚未收到,导致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现金流不足,需要向本公司借款,以致增加项目公司财务费用;(2)当地提供的秸秆热值较低, 且收运价格持续上涨,导致成本上升;(3)项目投产时间相对较短,且该项目为公司首次投资秸秆焚烧发电项目,项目运营管理和流化床工艺发电效率 未达预期。公司通过加强生产运行管理,2019 年以来项目效益已有所好转。未来随着公司进一步优化运行指标和技术改造,提高产能利用率和发电效率, 预计项目效益将逐步得到体现。 注释 3:上述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分析项目预计效益时已考虑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收入;上述募投项目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为经追溯 调整国家可再生能源补助电费收入后的净利润,与预计效益统计口径一致。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