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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色动力:关于永嘉公司为佳木斯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12-18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0-067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嘉公司为佳木斯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木斯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 4 亿元;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为佳木斯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 1.6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永嘉公司为佳木斯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佳木斯公司置换存量贷款及二期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公司

全资子公司永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嘉公司”)拟以其电

费和垃圾处理收费权为佳木斯公司申请人民币 4 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悦来镇幸福街(桦川县国土资源局 4

             楼)

                 法定代表人:朱曙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900 万元

                 股东: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 100%,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

             为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营业务:垃圾垃圾处理及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09.30     2019.12.31    2020.09.30    2019.12.31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58,797.72      59,520.31     12,410.79     12,626.43       4324.98       4925.65      -215.65        -1752.18

             注:上述 2019 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 1-9 月数据

             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永嘉公司拟以其电费和垃圾处理收费权为佳木斯公司申请人民币 4 亿元的

             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为:佳木斯公司拟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

             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 4 亿元,其中一期工程贷款人民币 3.3 亿元,用于置换存

             量固定资产贷款,以降低借贷成本,以及偿还关联方借款;二期工程贷款人民
币 7,000 万元,用于二期工程建设支出;贷款期限均为首个授信使用日起 8 年

(其中二期工程固贷宽限期为 1 年),利率执行不超过五年期以上 LPR;由永嘉

公司以其电费和垃圾处理收费权对佳木斯公司的 4 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质押

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目的是满足子公司置换

存量贷款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被担保对象经营情

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永嘉公司以其电费和垃圾处理收费权为佳木斯公司申

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佳木斯公司经营与工程建设,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佳木斯公司主体资格、财务状

况及担保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2005 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和《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永嘉公司为

佳木斯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4.50 亿元,约

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95.69%,其中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61.40 亿元,为合营企业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3.1

亿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