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18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0-063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直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方
案,使用98,999.6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惠州二期项目、金沙项目、平阳二期项目、
石首项目、永嘉二期项目已预先投入的98,999.64万元自筹资金;同意使用置换
后剩余募集资金向金沙项目公司增资6,000万元(待增资手续履行完毕后执行),
向永嘉二期项目公司实缴资本金1,600万元,向惠州二期项目公司借款8,064.82
万元,向金沙项目公司借款12,147.13万元,向平阳二期项目公司借款8,485.96
万元,向石首项目公司借款1,267.63万元,向永嘉二期项目公司借款2,709.82
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意向惠州二期项目公司借款16,182.63万元,用于惠
州二期项目公司偿还2019年10月30日之前产生的银行贷款。以上借款期限均为一
年,借款利率按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核准和实际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第三条、第二十六条进行修改。详见《绿
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修订公司章程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
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自身情况,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金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贵州金
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张掖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
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张掖博能环保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
民币 500 万元。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永嘉公司为佳木斯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永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嘉公司”)以其
电费和垃圾处理收费权为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木斯公
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嘉公司
为佳木斯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永嘉公司为佳木斯公司提供担保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第二、六项议案将提交本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与议题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