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绿色动力 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动力”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绿色动力 2020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3 号)核准,绿色动力非公开发行人 民 币 普 通股 232,240,000 股 ,每 股 发 行价 格 为 7.82 元 / 股 ,募 集 资 金总额 1,816,116,8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30,540,501.8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785,576,298.2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00086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部分未支付的发行 费用)为 46,164.95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惠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 发展银行惠州市惠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贵 州金沙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平阳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 司、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温州绿动环保能源有限公 司、中信证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期间,公司严格执行监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截至报告期末,各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号 绿色动力环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1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高新 755903860310916 6,490.69 公司 园支行 惠州绿色动力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 再生能源有限 20344138100100000184441 17,355.35 惠州市惠阳支行 公司 贵州金沙绿色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3 944031010000382972 11,957.93 能源有限公司 前海分行 平阳绿动环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4 577904969310711 6,664.97 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温州分行 石首绿色动力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5 再生能源有限 15540434620027 364.12 公司深圳分行 公司 温州绿动环保 汇丰银行(中国)有 6 622060150050 3,331.89 能源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分行 合计 46,164.9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经公司第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批准,已使用 98,999.64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惠州二期项目、金沙项目、平阳二期项目、石首项 目以及永嘉二期项目已预先投入的 98,999.64 万元自筹资金;使用置换后剩余募 集资金已向永嘉二期项目公司实缴资本金 1,600 万元,向惠州二期项目公司借款 8,064.82 万元,向金沙项目公司借款 12,147.13 万元,向平阳二期项目公司借款 2 8,485.96 万元,向石首项目公司借款 1,267.63 万元,向永嘉二期项目公司借款 2,709.82 万元,共计 34,275.36 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各募投项目公司已实际使 用 5,783.73 万元;公司已使用 23,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偿还公司的银行贷款,向 惠州二期项目公司借款 16,182.63 万元,用于惠州二期项目公司偿还 2019 年 10 月 30 日之前产生的银行贷款,惠州二期项目公司已实际偿还贷款 5,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 字(2020)第 110ZB10271 号),截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 98,999.64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时间 惠州二期项目 31,575.18 2019 年 10 月 30 日-2020 年 11 月 20 日 金沙项目 14,421.87 2019 年 10 月 30 日-2020 年 11 月 20 日 平阳二期项目 14,726.04 2019 年 10 月 30 日-2020 年 11 月 20 日 石首项目 21,159.37 2019 年 10 月 30 日-2020 年 11 月 20 日 永嘉二期项目 17,117.18 2019 年 10 月 30 日-2020 年 11 月 20 日 总计 98,999.64 公司第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 使用 98,999.64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形。 3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形,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 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在 2020 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均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4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8,557.6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2,783.3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2,783.37 0 总额比例 承诺投 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 本年 是否达 项目可 资项目 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总 诺投入金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投入进度 达到 度实 到预计 行性是 含部分 额 (1) (2) 金额与承 (%)(4) 预定 现的 效益 否发生 变更 诺投入金 =(2)/(1) 可使 效益 重大变 (如 额的差额 用状 化 有) (3)= 态日 (2)-(1) 期 惠州二 2020 4482 期项目 — 39,640.00 — 33,467.28 33,467.28 33,467.28 0 100% 年6 是 否 万元 月 金沙项 否 — 32,569.00 — 14,611.07 14,611.07 14,611.07 0 100% — — 不适用 目 平阳二 否 — 23,212.00 — 16,547.03 16,547.03 16,547.03 0 100% — — 不适用 期项目 石首项 — 22,427.00 — 22,062.88 22,062.88 22,062.88 0 100% — — 不适用 否 5 目 永嘉二 否 — 21,427.00 — 18,095.11 18,095.11 18,095.11 0 100% — — 不适用 期项目 偿还银 不适 不适 否 — 39,282.63 — 28,000.00 28,000.00 28,000.00 0 100% 不适用 行贷款 用 用 不适 合计 — 178,557.63 — 132,783.37 132,783.37 132,783.37 0 — — — — 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不适用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 98,999.64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使用 98,999.64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不适用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6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7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超 ___________________ 李 飞 ___________________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