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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色动力:关于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1-007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于年末对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

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0 年度公司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

民币 6,133.82 万元。

    二、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

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

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1、计提金额

    2020 年末,公司对天津宁河秸秆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宁河秸秆项目”)、

黑龙江佳木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佳木斯项目”)进行了减值测

试,测试结果显示,宁河秸秆、佳木斯项目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需计提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测试,2020 年度宁河秸秆项目、佳木斯项目分别计提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038.87 万元、1,094.95 万元,合计 6,133.82 万元。

    2、减值原因

    (1)受当地秸秆含水率较高、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拖欠导致财务费用

较高等因素影响,宁河秸秆项目 2017 年投产以来持续亏损,2019 年度已计提减

值准备 1,254.78 万元(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佳木斯项目地处极寒地区,垃圾热

值较低,2019 年投产当年亏损,2020 年盈利 0.63 万元。

    (2)2020 年 10 月,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关于促进非

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

号),明确规定: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 15 年或合理利用小时数达到

82,500 小时(两者以先到为准),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核发绿证

准许参与绿证交易。受此政策影响,预估宁河秸秆项目、佳木斯项目全生命周期

营业收入将减少。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0 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6,133.82 万元,计

提的减值准备全额计入公司 2020 年度损益,减少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 6,133.82
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

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

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

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

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

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