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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色动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3-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动力”或“公司”)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文件的要求,对

绿色动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 号)核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人民币 23.6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23.45

亿元。2022 年 3 月 3 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到账,经由毕

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062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及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建设登封项目、恩施项目、朔州项目、武汉二期项

目、葫芦岛发电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登封项目                                      39,920.00                   15,000.00

 2     恩施项目                                      69,000.00                   40,000.00

 3     朔州项目                                      66,015.15                   44,000.00

 4     武汉二期项目                                  69,985.00                   48,000.00

 5     葫芦岛发电项目                                67,471.00                   32,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7,000.00                   57,000.00

                  合计                              369,391.15                  236,000.00


  三、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五个

  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先予以置换。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各项目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时间
登封项目                               10,877.39      2021年7月24日-2022年3月3日
恩施项目                                14,281.28     2021年7月24日-2022年3月3日
朔州项目                                14,605.01     2021年7月24日-2022年3月3日
武汉二期项目                             7,247.82     2021年7月24日-2022年3月3日

葫芦岛发电项目                          14,125.29     2021年7月24日-2022年3月3日
           总计                         61,136.79


       故拟使用 61,136.79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 61,136.79 万元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置换后五个募投项目可使用的募集资金共剩余 117,863.21 万元。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审批情况和专项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1,136.7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毕马威华

振专字第 2200131 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绿色

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3 月 3 日的《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

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

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绿色动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方纯江                     赵    旭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