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601330 A 股简称:绿色动力 H 股代码: 1330 H 股简称:绿色动力环保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交所:www.sse.com.cn 联交所:www.hkexnews.hk 网站仔细阅读年 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李雷 公务原因 胡声泳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税前),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2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预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绿色动力 601330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 绿色动力环保 1330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曙光 李剑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电器大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厦二楼 九洲电器大厦二楼 电话 0755-36807688-8010 0755-36807688-8010 电子信箱 ir@dynagreen.com.cn ir@dynagreen.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行业介绍 随着我国城镇化持续推进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处理需求日益旺盛。根 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08-2021 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从 509 座增加到 1,407 座,日处理能力从 31.52 万吨增长到 105.71 万吨,复合增长率达 9.71%,无害化日处理能力、实 际处理量、处理率增长显著。垃圾无害化处理主要分为焚烧、填埋、堆肥三种方式。焚烧具有减 量效果明显、占地面积小、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等优点,是增长最快的细分领域。2008-2021 年,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从 74 座增加到 583 座,增长了 687.84%,日处理能力从 5.16 万吨增长到 71.95 万吨,年实际处理量从 1,569.70 万吨增长到 1.80 亿吨,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年实际处理 量复合增长率均在 20%以上。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的垃圾焚烧处理占比仍相对较低。国家“十四 五”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 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 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65%左右,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仍有增长潜力。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具有政策鼓励、区域垄断、资金密集、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等特征, 具体如下: (1)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国家 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包括垃圾处理在内的节能环保行业位居我国七大战略性 新兴产业之首。在我国人均占地面积较小的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无害化”处理,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由于垃圾焚烧发电前期投入大、运营成本较高,国家从 上网电价、税收等多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促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譬如每吨生活垃 圾上网电量在 280 千瓦时以内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5 元;符合条件 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 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电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垃圾处理费收入增值税即 征即退 70%。 (2)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常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 25 至 30 年。在该模式 下,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者或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在特许 经营期内独占某一区域生活垃圾处理权。 (3)垃圾焚烧发电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所需前期投入大,一个日处理能力 1,000 吨的垃圾焚 烧发电厂的资金投入一般为人民币 4 亿元至 6 亿元。同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收周期较 长,一般在 8-12 年。 (4)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原料为生活垃圾,与当地人口直接关联,产生量相对稳定,季节性与周期 性波动不明显。 公司业务介绍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最早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企业之一,主要以 BOT 等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业务。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 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 西、广西、江西、湖南、陕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 海,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运营项目 32 个,在建项目 5 个,运营项目垃圾处理能力达 3.5 万吨/日,装机容量 724.5MW,公司项目数量和 垃圾处理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 BOT 模式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具体如下:负责垃圾处理的政府部门通过招 标或其他方式选择服务商以 BOT 模式建设及运作垃圾焚烧发电厂。公司获得项目后与当地政府相 关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开展业务。根据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 议,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建设及运营整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期通常为 25 至 30 年。相关的政府部门按约定的价格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项目公司出售垃圾焚烧过程中产 生的电力、蒸汽或热水等。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特许权授予方。 公司上游行业包括施工企业、安装企业、垃圾处理及发电设备(如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汽轮 发电机组、余热锅炉等)供应商等,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下游行业主要包括地方政府 部门及电网公司。公司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向电网公司销售 电力,并获得售电收入。 3、主要工艺与技术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工艺流程如下图: 垃圾焚烧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是焚烧炉,公司主要使用自主研发的三驱动逆推式炉排炉,该种焚 烧炉具有独特的一体式三段设计,干燥、燃烧、燃烬段均配置独立驱动机构,可灵活根据燃烧工 况调整各段的运行速度,以更好地控制火床分布,使得灰渣热灼减率更低。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增减(%) 总资产 22,677,440,152.69 20,214,466,018.97 12.18 17,446,071,422.38 归属于上市公司 7,330,237,121.56 6,528,089,590.66 12.29 5,487,665,900.26 股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4,567,117,851.39 5,056,889,425.65 -9.69 2,277,618,815.00 归属于上市公司 744,767,290.31 697,785,876.79 6.73 503,385,543.61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732,667,024.03 686,116,537.21 6.78 484,699,699.57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209,581,828.27 514,917,738.84 134.91 230,035,074.55 现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 减少0.42个百分 10.64 11.06 13.8 收益率(%) 点 基本每股收益( 0.53 0.50 6.00 0.43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48 0.50 -4.00 0.43 元/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1,157,467,558. 1,104,978,951. 1,199,592,488.1 营业收入 1,105,078,853.31 32 60 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80,883,631.36 235,654,902.52 174,086,855.58 154,141,900.85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78,642,358.15 235,117,200.38 171,593,804.53 147,313,660.97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83,324,684.86 191,507,060.83 161,266,850.09 773,483,232.49 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4,445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3,67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情况 股东 (全称) 增减 量 (%) 件的股 股份 性质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 国有法 0 594,085,618 42.63 无 限责任公司 人 HKSCC NOMINEES 境外法 -53,000 379,427,000 27.23 未知 LIMITED 人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 国有法 0 84,265,896 6.05 无 公司 人 北京国资(香港)有限 境外法 0 24,859,792 1.78 无 公司 人 境内非 北京惠泰恒瑞投资有限 -830,000 17,170,707 1.23 无 国有法 公司 人 境内非 共青城景秀投资合伙企 0 7,130,378 0.51 无 国有法 业(有限合伙) 人 方圆基金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方圆增强收 2,200,000 2,200,000 0.16 无 其他 益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方中证长江保 -29,100 1,332,700 0.10 无 其他 护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 -26,400 1,311,462 0.09 无 其他 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自 李俊 241,700 1,281,100 0.09 无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 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零二二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4,567,117,851.39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784,458,040.01 元。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总资产和总负债分别为人民币 22,677,440,152.69 元 及人民币 14,864,161,291.15 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7,813,278,861.54 元,资产负债比率(以总负 债除以总资产计算所得)为 65.55%,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 5.26 元。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132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开发行了 2,3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3.6 亿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70 号文同意,公 司 23.6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绿动转 债”,债券代码“113054”,初始转股价格为 9.82 元/股。因公司派送 2021 年度现金股利,“绿动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9.82 元╱股调整为 9.7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21 日(除 息日)起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和《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绿动转 债”自 2022 年 9 月 5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份。截止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有 76,000 元“绿动转债”转换成公司 A 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为 7,763 股。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